會網友入“傳銷黑窩” 被逼交錢“投資”
發布: 2014-03-13 08:51:06 作者: 林文通 何福龍 來源: 南方報網


警方介紹,這些不法分子多是通過網絡聊天工具將被害人騙至指定地點后實施非法拘禁,并以“講課”方式對其實施洗腦,誘惑甚至強迫被害人交錢入伙和發展“下線”。
案件回放男子輕信女網友身陷險境 貼身“師傅”慫恿交錢“投資”
今年2月22日,惠城區公安分局水口派出所接群眾舉報,當地一出租屋內有疑似傳銷團伙聚集。民警接報后迅速出擊,當場抓獲涉嫌非法拘禁的4名嫌疑人,并將4名被害人救出。
今年31歲的阿義(化名)便是其中一名受害人。據他描述,今年春節期間,他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名叫“亞玲”的女網友,聊了幾次天后兩人便熟絡起來。2月17日,阿義收到“亞玲”的信息,邀請他到惠州游玩。由于春節后工作比較清閑,2月21日他便從順德乘車到了惠州。當阿義去到“亞玲”所謂的住處后,他才發現自己身陷險境。
“當時出租房里站著好幾個男人,我進屋后他們上來打了我兩巴掌,然后把我身上的手機、證件都收走,還讓我在一份協議上按了手印。”阿義回憶,隨后一名自稱“主任”的人上前跟他交涉,讓他加入其團伙,同時安排一個名叫“阿華”的男子當他的“師傅”。從那時起,不論是吃飯、睡覺甚至上廁所,“阿華”都會貼身跟著阿義,并不斷慫恿他交錢“投資”,成為他們的一員。當時,與他一樣上當受騙還有3人,當初誘騙他到此處的網友“亞玲”在事后也不知所蹤。
除了有專門“唱紅臉”的“師傅”,團伙中還有“唱白臉”的人,這些人一般充當警告、恐嚇被害人的角色。他們會揚言自己通過證件知道了被害人家庭住址,如果不合作,就會對被害人家人不利。
帶有非法傳銷特征 團伙細分三級管理模式
警方查明
“經我們查明,被打掉的4個非法拘禁團伙都帶有非法傳銷的特征,就是通過控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和通訊自由,然后再誘騙他們交錢入伙和發展"下線"。”惠城區公安分局水口派出所副所長吳衛光詳細介紹了4個犯罪團伙的犯罪特征。
警方搗毀的4個窩點都有從“主任”、“管家”到“師傅”的三級管理模式,其中“主任”是主要負責人,而“管家”負責管理窩點出入所必須的鑰匙以及傳達大小事務,至于“師傅”則有若干名,負責對被害人進行全天候監控。
“他們首先會通過網絡聊天工具物色對象,然后再以介紹工作或者異性網友見面等形式將被害人誘騙到其窩點,即便被害人當時發現情況不妥,但想要脫身也已經太晚了。”吳衛光介紹,這些團伙在控制被害人后,當初實施誘騙的人會迅速離開,其余成員則以“投資發財致富”為名對被害人進行“洗腦”,最終通過誘騙、強迫等方式讓被害人交錢“投資”以及發展“下線”。
遭非法拘禁可伺機求救
警方提醒
為掩人耳目,這些團伙選擇非法拘禁被害人的地點往往是較為偏僻隱蔽的出租房,如果是樓房也會選擇頂樓。對此,惠城區公安分局水口派出所副所長吳衛光支招:“假如被不法分子拘禁在高層出租房不方便直接求救,可以在單獨上廁所的時候大力跺地板,引起樓下住戶注意。一般情況下,住戶或者房東都會上門查看,被害人可趁機求救。”他提醒廣大市民,在遇到網友提出見面要求時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輕信各種花言巧語,以免自己身陷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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