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傳銷迷惑性強不限自由 怕曝露不吸納公務員
發布: 2013-12-19 08:36:59 作者: 馬超 張建如 來源: 法制網

土生土長的農民參加“招商大會”回到家后,就叫上老婆,發展4個鄰居、朋友為下線,以“金色梧桐樹”為名,做起了“發財致富夢”,且要求成員不能是公務員、教師、學生等人員;幾名小老板打著“自愿、連鎖”經營的幌子,發展的成員大多為外地打工人員,統一配發手機,要求活動不能擾民、成員沒有偷盜史、不打架斗毆等。
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檢察院梳理今年辦理的多起傳銷團伙犯罪案件發現,相比較傳統傳銷活動,新型傳銷活動大多由親戚、朋友、鄰居、同事、同鄉為主線,以此延伸為一個大家庭,組織紀律性強、沒有實體經營,具有更強的迷惑性。
拒公務員教師學生
“與傳統傳銷會限制部分人身自由如不能打電話等不同,,新型傳銷還給成員統一配發手機,來去自由,通訊自由。”陸簾曉說,隨著科技的進步和違法分子做案手法的改進,傳銷不但在模式上趨于多樣化,而且在表象上更具有隱蔽性。
據陸簾曉介紹,新型傳銷大多由公開、半公開轉為隱蔽,由集中轉為分散,由城市轉向農村,屬于松散型,具有人身自由,不影響正常的生產、生活。如該院辦理的“金色梧桐樹”傳銷案中,組織者為農民,明確規定尋找“下線”以務農、做工等普通職業者為主,不影響工作、生活,不得發展公務人員、教師、學生等知識分子,以降低暴露風險。不到4個月,就發展會員293人,其中務農、做工、無業人員235人,占80%。
而在“自愿連鎖經營”傳銷案中,95%的成員共304人是在無錫的打工人員,為縮小目標,組織者要求20人至30人組成一個大家庭,并擯棄以往大規模集中授課方式,以“自愿購買份額加入、是純資本運作投資項目,是政府引進的合法項目”為幌子,讓家庭成員對新進人員進行一對一或多對一勸說。對家庭內成員的日;顒右灿袊栏褚幎,要求成員不能擾民、不能小偷小摸、不得打架斗毆等,減小對社會的影響。
該傳銷組織對區域內人員分成若干大家庭進行管理,大家庭內有嚴格的紀律規定,包括成員的起居時間、每日定期參加傳銷課程、離開當地須打假條等。大家庭內部均有大總管、自律總管等專門人員確保家庭內成員能遵守紀律與規定。
自由兼職誘惑加入
“很多傳銷人員說,發展他們加入的上線會反復申明這是‘自愿’、‘連鎖’的經營方式,沒有實體產品,不屬于傳銷,是合乎國家法律法規的。”陸簾曉說,有人甚至在被抓后都堅持認為,自己在做的是正當行業。
陸簾曉認為,新型傳銷組織能夠快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其與傳統傳銷相比,不再嚴格限制人身自由,而是所謂的“兼職”。同時,組織者往往會用“國家宏觀政策調控”、“促進中西部區域開發”等概念對參與人員洗腦。
據“金色梧桐樹”傳銷案組織者王某交代,快速致富是每個人共同的欲望,“兼職”經營的誘惑更強,以一種貌似健康的理念和方式,讓人以為自己加入的是合法團體,再利用人們“一夜暴富”的發財夢,使許多人樂此不疲,并以身邊人的賺錢效應迷惑和吸引新成員不斷加入。
該案中,只要介紹一名客戶購買3300元產品,推薦人就能從中獲得54元介紹費、395元對碰獎金;如果這名介紹人上面還有“上線”,這名“上線”就能獲得領導獎等獎金。而“自愿連鎖經營”傳銷案中的宣傳口徑是:每人一次性投入69800元,最后回報是1040萬元。
遠離傳銷需戒貪念
“遠離傳銷組織最根本的一點是:戒除貪念。”陸簾曉說,高額回報的背后往往是害人的陷阱,面對誘惑要清醒,不可財迷心竅。
“只要抓住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下線形成層級網絡,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或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這三個主要特征,就能判定是否是傳銷。”陸簾曉說。
陸簾曉認為,在加強相關法制宣傳,引導人民群眾能夠正確識別非法傳銷組織的同時,應加大對新型傳銷案件的懲處力度,公檢法、工商、銀行等部門加強聯動,一旦發現相關傳銷犯罪活動,要及時介入查處相關人員,突出對傳銷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的打擊懲處,及時維護社會正常秩序與穩定。
“此外,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一旦發現有疑似進行傳銷活動的組織,應盡快調查核實,及時向司法機關報告異常情況,及時控制傳銷組織發展的勢頭。”陸簾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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