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檢察院批捕“明明商”傳銷組織頭目
發布: 2013-10-24 08:51:49 作者: 阮占江 許志華 齊丹丹 來源: 法制日報

10月23日,記者從湖南省郴州市嘉禾縣檢察院獲悉:10月9日,該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批準逮捕了在該縣從事“明明商”非法傳銷活動的兩名頭目,搗毀了一個成員近70余人的傳銷窩點。
經查,去年11月,犯罪嫌疑人李甲在廣西南寧經人介紹認識了“明明商”(又名“商通168”、“囤大福綠”)非法傳銷組織的組織者潘某,并交了4010元加入。為獲得高額返利,李甲將自己的多名親屬朋友發展為傳銷組織會員。此外,李甲還為部分不愿出資的親屬墊交會費3萬余元。
2013年3月,李甲得知李乙曾做過“全國百歲希望工程”志愿者的經歷,手里掌握了很多中老年人的聯系方式及身份住址,遂將李乙發展為“明明商”傳銷組織會員。利用這些信息,他們以“百歲希望工程”購買養老保險、辦“超市項目”入股后每月就有工資領為幌子“拉人頭”,誘騙中老年人每人交4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入會費”。從今年1月至9月發案時止,李甲、李乙先后在嘉禾縣等地發展會員近70余人。
嘉禾縣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李甲、李乙利用親戚朋友的信任,將親戚朋友拉入傳銷活動;通過鼓吹高額返利,將缺乏識別和判斷能力的老年人拉入傳銷活動。他們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構成了組織、領導傳銷組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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