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財經日報》有關我的稿件處理說明
發布: 2013-09-10 21:47:34 作者: 胡鳴仁 來源: 中國直銷網

今天《第一財經日報》出了一篇報道,文章內容說胡鳴仁指出某些直銷企業跨區域直銷,在上海違規開展直銷活動。
在這之前是有自稱《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的孫女士聯系過我,交流了幾個問題。最近一次交流是9月9日下午17:42。交流的問題主要是直銷企業獲批直銷區域問題、團隊計酬、工商執法部門對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管以及直銷企業申請增加直銷區域的流程等問題。其中直銷企業申請增加直銷區域的流程問題,9月2日我推薦了行業里增加獲批區域做得比較好的上海某直銷公司。
打開《第一財經》的文章鏈接http://www.yicai.com/news/2013/09/3000607.html時,看到原文有一段話“直銷專家胡鳴仁指出,很顯然,如果××、××、××公司沒有獲得商務部的批準,卻在上海市開展直銷活動,那么,三家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國家法規”。我記得很清楚當初孫女士跟我聯系的時候是交流的商務部批準的準許開展直銷活動的區域問題以及超越這些區域開展直銷的性質問題,并不涉及到任何一家企業,我也沒有提到某家企業,當然更不存在“指出哪些企業違反了國家法規”這樣的說法。
隨后跟《第一財經日報》相關人員和領導聯系溝通,《第一財經日報》產經中心的工作人員調取了當初我跟孫女士通話的錄音,確實證明我沒有講過那樣的話,是作者在交流和寫稿過程中的失誤導致了這樣的稿件刊發到《第一財經日報》和《第一財經》網站。事實很清楚,作者的一個過錯,導致我受到各方的誤解,給我本人造成很大的壓力和惡劣影響。正如我跟《第一財經日報》產經中心的工作人員交流時說的那樣:“如果我說了那樣的話,該承擔什么壓力和非議我都認,該負什么責任我也必須負;但是我沒有說過那樣的話,就必須澄清事實,公布真相”。
相信現在點擊上面的那個鏈接已經打不開網站看不到那篇內容了!《第一財經日報》的領導承諾三天內處理那些轉載的網絡媒體上的信息。至于我提出在他們的《第一財經日報》刊發今天這篇文章的相同版面,刊發《更正說明》做情況說明更正內容的要求,該領導說這個要求已經超出了產經中心主任的權限,需要社領導批示,并且相關的責任人要承擔責任,不再適合現在的工作崗位。考慮到這樣做牽扯到的人員比較多,暫不深究。產經中心工作人員應我要求,通過我在中國直銷網上發布真實的事情經過,以說明情況。
同時希望那些轉發這篇文章的媒體積極主動配合撤稿,感謝支持。謝謝理解!
在這之前是有自稱《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的孫女士聯系過我,交流了幾個問題。最近一次交流是9月9日下午17:42。交流的問題主要是直銷企業獲批直銷區域問題、團隊計酬、工商執法部門對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管以及直銷企業申請增加直銷區域的流程等問題。其中直銷企業申請增加直銷區域的流程問題,9月2日我推薦了行業里增加獲批區域做得比較好的上海某直銷公司。
打開《第一財經》的文章鏈接http://www.yicai.com/news/2013/09/3000607.html時,看到原文有一段話“直銷專家胡鳴仁指出,很顯然,如果××、××、××公司沒有獲得商務部的批準,卻在上海市開展直銷活動,那么,三家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國家法規”。我記得很清楚當初孫女士跟我聯系的時候是交流的商務部批準的準許開展直銷活動的區域問題以及超越這些區域開展直銷的性質問題,并不涉及到任何一家企業,我也沒有提到某家企業,當然更不存在“指出哪些企業違反了國家法規”這樣的說法。
隨后跟《第一財經日報》相關人員和領導聯系溝通,《第一財經日報》產經中心的工作人員調取了當初我跟孫女士通話的錄音,確實證明我沒有講過那樣的話,是作者在交流和寫稿過程中的失誤導致了這樣的稿件刊發到《第一財經日報》和《第一財經》網站。事實很清楚,作者的一個過錯,導致我受到各方的誤解,給我本人造成很大的壓力和惡劣影響。正如我跟《第一財經日報》產經中心的工作人員交流時說的那樣:“如果我說了那樣的話,該承擔什么壓力和非議我都認,該負什么責任我也必須負;但是我沒有說過那樣的話,就必須澄清事實,公布真相”。
相信現在點擊上面的那個鏈接已經打不開網站看不到那篇內容了!《第一財經日報》的領導承諾三天內處理那些轉載的網絡媒體上的信息。至于我提出在他們的《第一財經日報》刊發今天這篇文章的相同版面,刊發《更正說明》做情況說明更正內容的要求,該領導說這個要求已經超出了產經中心主任的權限,需要社領導批示,并且相關的責任人要承擔責任,不再適合現在的工作崗位。考慮到這樣做牽扯到的人員比較多,暫不深究。產經中心工作人員應我要求,通過我在中國直銷網上發布真實的事情經過,以說明情況。
同時希望那些轉發這篇文章的媒體積極主動配合撤稿,感謝支持。謝謝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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