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搗毀一“家族式”傳銷窩點
發布: 2013-08-19 16:52:04 作者: 劉娟 吳婭萍 來源: 揚州晚報

“老總”獲利80萬元被批捕
上個月,儀征警方根據群眾舉報,搗毀一個350多人的“家族式”傳銷窩點。該傳銷組織不限制人身自由,活動在長沙、儀征兩地,絕大多數成員間系夫妻、兄弟姐妹、親戚關系。昨天,儀征市檢察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將該團伙“老總”姚某批準逮捕。
妻子傳銷
拉丈夫入伙成“老總”
姚某今年44歲,儀征人,在新加坡打工多年。2011年5月的一天,姚某在新加坡干活時,接到妻子的電話。姚妻興奮地告訴他,她找到了一個既掙錢又輕松的路子,讓姚某一起回來發財。
姚某回到儀征才知道,妻子在她姐姐的邀請下,在湖南長沙加入了一個名為“連鎖銷售”的組織。
在妻子的講解下,姚某很快熟悉了組織的運作流程:這個組織內部實行“五級三晉制”,按照層級關系由上往下分為老總、經理、主任、組長、業務員。凡加入該組織的人須先繳納入門費和購買股份,入門費每人500元,每份額的股份3300元;每人最多繳納21個份額。獲得加盟和發展下線的資格后,每人發展下線,并從所發展下線繳納的資金中分得提成或返利。
為了能早日晉級,姚某把自己的妹妹姚小某、小舅子劉某、外甥劉小某等人拉了進來。隨后,劉某等人又不斷拉各自的親戚、配偶加入該組織。不到半年,姚某就成功升任“老總”。
兩地活動
傳銷“游擊隊”在儀被端
利用這種方式,該組織成員在長沙、儀征兩地活動兩年。直到今年7月,儀征有市民發現,該組織有傳銷嫌疑,于是報案。儀征警方組織警力趕往現場,驅散勸回參加培訓的人員20多人,姚某等人先后被抓獲。
經查,儀征“連鎖銷售”(又稱“純資本運作”或“商務商會”)傳銷組織成員達350人左右,絕大多數成員間系夫妻、兄弟姐妹、親戚關系。該組織沒有推出具體商品,也不推銷商品,是“拉人頭”式傳銷,采用“五級三晉制”。
經查明,2011年5月至2013年7月間,姚某伙同妻子、外甥等人通過繳納38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申購款的方式,先后加入該“連鎖銷售”傳銷組織,并輾轉儀征、長沙兩地,通過拉人頭的方式發展新下線100多人。至案發時,姚某已在“連鎖銷售”組織擔任申購總管、老總,下線層級為7級共33人。
據了解,姚某的很多下線都表示不僅沒有掙到錢,反而還虧了數十萬元。那么,他們投入的資金去了哪里?據姚某供述,在從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期間,他共非法獲利80余萬元。
關鍵詞:警方 搗毀 “家族式”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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