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網絡宣傳,兩起傳銷案騙了萬人
發布: 2012-12-04 09:02:05 作者: 李婷 彭為紅 李苗 來源: 武漢晨報

昨日,省工商局公布兩大聯網傳銷典型案例,兩案涉案人員一萬余人,涉案金額總值上億元。兩起傳銷均以網絡為宣傳主體,以加盟或會員等形式,進行網購返利或股份分紅來發展下線。
從12月3日起,全省工商系統將會同公安部門組織開展聯合執法百日行動,對傳銷活動多發的重點部位開展清查。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截至10月底,全省共取締傳銷窩點1438個,教育遣散傳銷人員7510人次,解救受騙人員457人,按組織、領導傳銷罪共立案650件,涉案金額26.9億元,刑拘937人,勞教338人,行政處罰792人。
近期,襄陽公安部門成功偵破“金路游戲”網絡傳銷案,此案涉及31個省、市、區的1萬余人,涉案金額5411萬余元。通過上網追逃17人,現已抓獲涉案嫌疑人9人。
“金路游戲”公司于2010年1月4日在香港登記,主要經營范圍有電子商務、游戲娛樂等。
其后公司三名負責人找人設計公司網站和后臺管理系統,開始經營“金路游戲”網站。為吸引更多人加入,三人對外謊稱,“金路游戲”與美國“全球財富集團”聯合發行股票,凡購買40單、7200元以上,即可成為股東,同時可成為代理商。
此外,該公司還增加套餐種類和獎勵類別,大肆宣揚游戲賺小錢,推廣賺大錢,以預存回贈方式吸引更多人交費。會員在交納入門費時可得到一定比例的回贈,發展會員加入可得到更高回報。
其會員分為普卡、木卡、銅卡、鉆卡等,價格從1800元到28800元不等。為吸引更多人,該公司還對注冊會員采取多種獎勵機制。
截至目前,全國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內的31個省、市、區共1萬余人次登記注冊為“金路游戲”公司會員,注冊會員買單金額5411萬余元,分紅及返利3062萬元。
因其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規定,構成了網絡傳銷行為,朱某、魏某、朱某等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三人目前已歸案,此案在進一步審理中。
“萬家購物”大肆發展下線
“萬家購物,消費=存錢=免費。裝修不要錢?買家電不要錢?住宿吃飯不要錢?”這不是天上掉餡餅嗎?但偏偏有人相信,且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今年5月,漢川工商部門接到群眾反映稱,浙江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萬家購物”網以高額返利為餌只需16%投入就可獲得100%回報,在漢川市發展加盟商、會員,并從事經營活動。
事實上,當事人并無實體經營,只是以高額返利為誘餌不斷發展會員,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且多數會員為了獲得高額返利,把購物返利變成投機返利。
經調查發現,浙江億家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半年時間內,在漢川市購物返利交易金額達4800萬余元,收取漢川市加盟商上繳金額780萬余元,發展加盟商共計72家,會員共計1312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漢川市工商局將漢川區域(特級)代理商朱某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相關代理商作出行政處罰。
“網購傳銷”四伎倆揭秘
隨著網絡的普及以及網絡購物的盛行,傳銷分子也利用網絡為傳銷披上了網絡購物消費的外衣。根據目前所查處的“網購傳銷”來看,其主要分為四種典型手段:
一是“虛擬網絡”類。包括“網賺”、“網絡電話”、“網絡教育資源”、網絡游戲及金錢游戲等,模式是要求加入者交納一定費用成為會員或網站用戶,取得推薦、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然后按照推薦加入的人數獲取提成。
二是“資本運作”類。傳銷組織通常標稱國外大型投資公司,打著所謂上市融資、債券、期貨、項目投資的幌子,以高額返利、回報為誘餌,要求加入者交納高額費用成為會員。
三是“復合傳銷”類。傳銷組織者大多使用網絡購物及電子商務的名義,建立網絡購物及會員營銷雙平臺網站,參與者只需要通過購物平臺購買一定數額商品,即可取得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并根據發展人員數量及購買商品數額提取報酬。
四是“實體網絡傳銷”類。一般組織者多為實體企業,利用境外空殼公司名義建立網上營銷平臺,招募傳銷團隊從事傳銷活動,傳銷標的為該實體企業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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