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個月"網"羅數千人 11名傳銷頭目獲刑
發布: 2012-11-28 09:19:19 作者: 武慧 來源: 湘潭在線

孔某等11人利用網絡發展傳銷下線人員,去年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11月27日,從湘潭市打傳辦傳來消息,孔某等11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湘鄉市人民法院依法對他們下達了判決書。
2010年10月份,馬來西亞人邁克成立了一家名為卓越控股有限公司(英文簡稱“ESL”)的機構。隨后,他邀請孔某一起合伙開展“ESL”在中國大陸的傳銷活動,并由孔某負責發展中國大陸地區的傳銷人員。
孔某加入傳銷組織后,在“ESL”公司注冊了十多個會員賬號,在北京、天津、山東、廣東、內蒙、江蘇、湖南等地發展下線會員,多達數千人。在2010年11月14日至2011年7月11日期間,孔某與他的助理韓某借助網絡傳銷活動,收取下線會員資金3300多萬元。
2011年7月至9月,孔某及其發展的10名傳銷頭目先后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這11人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其行為均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經湘鄉市人民法院審理,孔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50萬元;韓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35萬元,其余9人也得到了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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