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的高額回報不是餡餅,多是傷人的陷阱
發布: 2012-11-22 15:49:23 作者: 劉珊 來源: 《楚天都市報》

昨日,湖北省高院通報2010年以來全省法院審理涉傳銷犯罪案件的基本情況,并公布多起涉傳銷犯罪典型案例。
2010年至今年9月,湖北共破獲742件傳銷案、涉案金額高達6.6億,平均每件案子涉案金額高達88萬,且傳銷違法犯罪活動誘發的非法拘禁、搶劫、故意傷害等暴力犯罪案件時有發生。
【非法拘禁案】
以“家庭模式”控制成員自由
前年4月19日,岳某和韓某經人介紹認識了周某,得知其有一套機器設備出售,兩人來到周某位于武漢市江岸區塔子湖村的家中。到了目的地后,兩人發現這是一處由陳某牽頭管理的非法傳銷窩點。
陳某稱,他們是一個“大家庭”,只要購買了他們的商品,繳納一定的費用方式,就能獲得加入“家庭”的資格。可岳某、韓某不為所動,強烈要求離開。見此情形,陳某指使周某等人對兩人進行毆打,并禁止離開,直到兩天后岳某、韓某被民警解救。
經查,該傳銷團伙分為不同“團隊”,下設若干“家庭”。陳某作為“家長”,受上線楊某安排管理一個“家庭”,以禁止家庭成員單獨外出等方式,防止成員逃離傳銷組織。
楊某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刑2年、并處罰金2萬元;陳某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1年。
【故意傷害案】
拒入傳銷組織被傷害致死
去年3月17日下午3時許,23歲的小王受邀來到谷城縣城關鎮康樂路宏發小區一居民樓內玩耍。
小王到門口后,見屋內人聲鼎沸,很像傳說中的傳銷組織,發覺上當他不想進屋,被同行的馬某強行拉扯進去。
室內,4名男子輪番對小王進行洗腦,令其加入傳銷組織并發展下線。小王拒不服從大聲呼喊,8名男子將他按倒在地不讓其喊叫,有人用一床棉被將他的頭部捂住,幾分鐘后他停住了呼喊……當晚,該傳銷團伙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認為,馬某等8人在非法傳銷活動中,對不屈從搞傳銷的小王采取按壓身體,用襪子、毛巾塞、捂口鼻的手段致死人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馬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被判處死緩。
【搶劫案】
索要傳銷報酬搶劫行兇
24歲的張某,老家在鐘祥文集鎮胡港村。2005年7月至2008年4月間,黨某曾跟隨張某在山東從事傳銷。
為討報酬,2008年12月8日,黨某攜帶尖刀來到張某家中,于次日晚10時許,趁張某在臥室休息時向其要錢遭拒。氣憤不已的黨某隨即掏出尖刀威脅張某,遭到激烈反抗。爭吵中,黨某持刀將張某、張某的父母三人刺死。隨后,黨某持刀威脅張某妻子,搶走張家銀行卡及手機、數碼相機、金首飾等價值7566元的物品逃走。逃走前,還將張某妻子和兒子刺成輕傷。次日,黨某持所搶銀行卡取得4.9萬元后外逃,被警方抓獲。黨某因搶劫罪被判處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省高院告誡年輕人:
傳銷高回報“餡餅”多是陷阱
會上通報,近年來非法傳銷團伙呈現從沿海地區向中部地區轉移的趨勢,湖北成為高發地。
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鄭重告誡涉世未深的年輕人,憑借傳銷致富,改變自己的生活和命運是極不現實的。要警惕傳銷組織以高額報酬為誘餌,打著企業招聘、介紹工作、合伙做生意等幌子,引誘其遠離學校、家庭、家鄉到異地,從事傳銷違法犯罪活動;警惕傳銷組織披著合法企業的外衣,打著“直銷”、“連鎖銷售”、“特許經營”、“連鎖加盟”等旗號,以高額返利、高額回報為誘餌,通過發展加盟商、業務員等形式從事傳銷活動;要警惕打著“電子商務”、“網絡直銷”、“網絡營銷”、“網絡代理”、“網上學習培訓”、“點擊廣告即可獲利”等名義,利用互聯網進行傳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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