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500元可年薪百萬 記者暗訪“無限極”涉嫌傳銷
發布: 2012-10-29 15:17:40 作者: 常國水 來源: 新安晚報

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是專營健康產品的直銷企業,可有人反映稱,這家大企業也涉嫌搞傳銷。近日,記者應“無限極”安徽分公司人員“邀請”,進入總部暗訪發現,所謂的“直銷”其實就是先買產品加盟、然后無限發展下線來獲取利潤。合肥市工商局人員稱,“無限極”在安徽不具備直銷資格,上述舉動亦涉嫌傳銷。
“熟人”來電:
邀記者做大生意
10月17日中午,記者接到一個陌生電話,電話那頭一名男子自稱姓劉,是記者熟人:“我在‘無限極’做健康顧問,這里有大生意可做,無須投入就能賺大錢。”他極力邀記者加盟隨后,男子就開始介紹“無限極”的業務。
這時,記者回憶起,今年上半年確實曾在外地遇到過一名男子,姓劉,在“無限極”公司工作,但只是一面之緣,根本算不上熟人。
電話中,劉顧問說自己現在正在在合肥“無限極”安徽分公司,他不斷向記者強調“無限極”是個“大生意”,無需投入就能賺大錢,極力邀記者加盟。
“能說說具體做什么嗎?”記者問道。“電話里講不清,你過來見面,咱們再細談。”劉顧問說,就算不加盟,過去聽聽他講的內容也能讓人受益。
掛完電話后,記者覺得劉顧問所說之事十分蹊蹺,決定前去一探究竟。
初次登門:
一見面就“上課”
10月17日下午3時許,記者按照劉顧問提供的地址,來到位于長江路與花園街交口處的科技大廈,“無限極”安徽公司總部就在這里。
科技大廈一樓大廳正是“無限極”公司店面。記者到達時,一名穿白襯衫、打領帶、約四五十歲的男子站在店面門口。憑回憶,記者確認他就是劉顧問。
見面后,劉顧問先帶著記者在一樓大廳參觀了一番,并給記者介紹起了“無限極”的傳奇經歷。
雖然是個店面,但記者發現偌大的大廳里除了中間的展示柜放著幾樣產品外,大部分地方都是空置的。墻上還貼著幾張有關部門下發的“禁止傳銷”的通知。
不大一會,劉顧問提出帶記者到9樓辦公室,詳談所謂的“大生意”。
“9樓有3間辦公室,我們的團隊在9樓A座。”劉顧問解釋說,一個辦公室就是一個工作團隊,大家獨立開展工作。走進9樓A座,一個大房間被隔成5小間,包括一間大客廳、3間辦公室、1間是產品展示室。
劉顧問將記者帶到一間辦公室內坐下。記者開始詢問究竟是何生意。“講起來比較復雜,需要到外面黑板上去演示。”就這樣,劉顧問開始給記者上了“第一堂課”。
第一堂課:
發展下線開連鎖店
“我們是大企業,不可能做傳銷,我們是做直銷。直銷就是將工廠的產品通過你的手直接賣給消費者,其中所有利潤都歸你所有。”劉顧問一上來就澄清“無限極”的銷售性質。
接著,劉顧問詳細講述了公司的業務模式,“我們是特許經營的倍增模式。”劉顧問解釋說,只要記者成為“無限極”會員,便可代理“無限極”所有產品,成為經銷商。
“成為經銷商,你就可以不斷招商開分店,形成連鎖店。”劉顧問說,所謂“開分店”就是推薦朋友做代理,朋友還可以接著推薦朋友,如此就如“1、2、4、8……”倍增下去,時間長了,就成了一個龐大的連鎖系統,“你就可以成為一個貿易總裁了,你也不需要店面,直接到總部來取產品,不需投入,可以當兼職做。”
整個講課持續了約40分鐘,劉顧問不斷以“美好未來”誘導記者迅速答應下來。但記者以“再考慮”為由離開了“無限極”。
第二堂課:
三五年后年薪超百萬
經過“第一堂課”,記者明白了,“無限極”實際上的客戶并非全是消費者,而是按完成銷售業績取得報酬的業務員,他們從自己發展的業務員的銷售額中獲得“差額”利潤。
究竟業務員如何獲得報酬?為了進一步了解情況,19日,記者與劉顧問取得聯系,表示想聽聽他們的收入分配制度。當天下午4時許,劉顧問給記者上了“第二堂課”。這堂課,著實讓記者嚇了一跳。
“我們有10項收入分配制度,只要跟你講5項,你就知道收入有多高了。”劉顧問說,代理員的收入是根據業績來的,“你發展的所有下線所做的業績都可以歸為你的業績。你就可以依此取酬。”
根據銷售收入不同,提取報酬的比例也不同。劉顧問給記者列了三個階段的收入,第一階段每個月是5000至8000元,第二階段是15000至18000元,第三階段是5至8萬元。劉顧問稱,一般到第三階段只需要3至5年時間,“到那時候你就可以年薪過百萬了。”
劉顧問自己“現身說法”,說自己干了3年,現在月薪已經在第二與第三階段之間。此時,一名50歲上下的男子也進來聽課,男子姓李。“我以前在東至一個醫院當院長,干了幾十年工資才一兩千,現在在這邊干了兩三年就有一萬多的收入了。”老李也現身說法,不斷唆使記者早點加入。
加盟門檻:
先買500元以上的產品
做“無限極”代理員,在劉顧問的口中,已成了一個前途大好的“大生意”。那么,加入這樁“大生意”,需要什么條件?在第一堂課時,劉顧問就強調,加入公司做大生意必須先購買500元以上的公司產品。
在兩次課中,劉顧問多次強調要購買產品,并在每次上課結束后,就帶記者到產品展示區,讓記者購買。為顯示產品質量高,他還向記者做起了試驗。
記者查閱相關規定發現,直銷企業不得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產品作為成為直銷員的條件,而且招募直銷員必須與其簽合同。而劉顧問卻說,記者買了產品后,拿著身份證與復印件,到公司登記辦張會員卡,不需要簽協議,就可以成為代理員,就可以去“招商開分店了”。
工商部門:
“無限極”在皖無直銷資格
據了解,“無限極”在中國500強價值品牌中位居62位,也曾多次獲得各項殊榮,但近年來,關于“無限極”非法直銷、傳銷新聞常見諸報端。那么,“無限極”的這種經營模式在安徽是否合法?昨日,記者在我國商務部直銷行業管理系統里查詢到:“無限極”公司只能在廣州、北京和四川進行直銷活動。
昨日,合肥市工商局監管科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無限極”在安徽根本不具備直銷資格,不能招募直銷人員,“他們只能在這里開店面,做產品的零售或批發。”記者表示,“無限極”要求代理員不斷發展自己身邊的人做代理,然后獲取報酬,這名工作人員表示,如果確實這樣做,“無限極”就涉嫌傳銷了。
法律鏈接:
《直銷管理條例》:
第五條: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從事直銷活動,不得有欺詐、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
第十四條: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發布宣傳直銷員銷售報酬的廣告,不得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產品作為成為直銷員的條件。
第十六條規定: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招募直銷員應當與其簽訂推銷合同,未與直銷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簽訂推銷合同的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直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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