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新五級代理制涉嫌傳銷 監管尺度或將更嚴厲
發布: 2012-10-18 06:56:58 作者: 王曉梅 來源: 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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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直銷公司如新集團被做空機構“香櫞研究”指控稱,在中國區實行非法“傳銷”,如新股價因此大跌。對此如新堅稱“中國區沒有調整的必要。”事實上,直銷企業遭質疑致股價下跌,如新并不是第一家,但如新事件卻吸引了眾多媒體的持續關注,且事態愈演愈烈。廣州九方馬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王萬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輿論的第一波關注是因香櫞做空而起,后來則與如新自己推波助瀾有很大關系,如新迅速聲稱要起訴香櫞,并堅稱自己是‘純凈的’;其“中國政府也沒有要求我們公司進行任何調整”的言論很有可能激怒直銷監管機構,讓監管機構改變以往相對溫和的監管方式,對涉嫌傳銷行為嚴厲查處。
如新堅稱:中國區沒有調整的必要
“多層次計酬模式是違反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商務部研究院消費經濟研究部副主任趙萍指出。我國2005年9月2日公布的《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中明確禁止團隊計酬。其中《直銷管理條例》規定:“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而《禁止傳銷條例》則指出,“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即為傳銷”。這兩條規定被認為判定了多層次的直銷方式是違法的。
香櫞對如新的質疑也因此而起。香櫞在其報告中稱,“在如新中國的銷售模式下,銷售人員每發展一個下線可以獲得相應獎勵,獎勵資金來自該下線交給公司的錢”。對于外界的質疑,如新一直表現非常淡定,屢次聲明:如新企業集團放棄了在全球44個國家和地區已經運營了20多年的經營模式,在中國市場采用了全新的專賣店加專職銷售員工的零售經營模式,招聘專職的銷售員工,所有的銷售員工領取基本工資和根據其個人銷售業績計算的銷售獎金。
此次面對香櫞的質疑,如新再次采取了“清者自清”的強硬態度。據路透社報道,如新集團CFO在發表言論駁回著名賣空者(暗指香櫞)的聲明時稱:“中國區沒有調整的必要,計劃無變”。其在接受采訪時強調:“我們堅信它(中國區直銷模式)是純凈的……中國政府也沒有要求我們公司進行任何調整。”如新在中國區的直銷模式果真如Ritch Wood聲稱的那樣“純凈”嗎?此言論一出,也再次激起了媒體對于如新在中國直銷模式起底的興趣。
經銷商曝:五級代理制涉嫌傳銷
日前有報道稱,有經銷商承認,加入如新確實必須購買至少5000元的商品,并強調“不能說是要入門費,而是以買產品作為一個入門的方式”,同時一定級別以上的代理商對發展“下線”有明確指標。該經銷商解釋,加入如新后,公司會和經銷商簽訂合同,屬于雙向雇傭性質,經銷商最主要的任務便是產品推廣和銷售渠道建設。
“如新經銷商分為五級,分別是初級代理商、高級代理商、經理級代理商、全國銷售總監代理商以及最高級別代理商。經銷商有明確銷售指標,最高級別的每月銷售指標是兩萬。”上述經銷商解釋,“初級業務代理每月最低指標五千元,半年累計三萬元即可,相當于業務考核。這一數字來自于代理商自身購買、顧客購買的總和。達到這一標準才能晉升高級代理(正式代理),之后每個月代理商個人只需要完成一千元的業績,團隊業績(自身、初級代理商)的指標則是超過一萬元,經理級別是一萬六。”
據其介紹,如新代理人體系中,正式代理人的提成明顯提高,更具誘惑力。初級代理人提成是銷售額的10%,而高級代理提成是一般零售產品的20%~25%,此外,主推系列SPA產品還會額外有20%的提成,并依據不同級別,每月的補貼500~12000元不等。“一些希望盡快入門的代理商直接會交三萬元的購買費用,由于可以計作當月的銷售業績,等于直接買到了高級代理人,經理一級則是14萬,因為級別不同相應提成也高。”
而在香櫞的起訴證據中也稱,要加入如新的上海銷售團隊成為一名“一般雇員”,就必須要繳納5000元人民幣購買產品。而北京,這筆費用則上升到了15000元。還有證據稱,合肥的“一般雇員”的“下家”,其收入需要嚴格按照比例分配給該雇員本人及其另外5個“上家”,這些人構成了整個金字塔銷售模式的縮影。
事件影響:直銷監管尺度或將更嚴厲
2003年進入中國的如新,旗下產品線主要分為NuSkin(如新)和Pharmanex(華茂)兩大品牌。作為第二批獲得國內直銷業務牌照的企業,2006年開始,如新以直銷形式進行在華產品銷售,次年直銷范圍擴大至京滬兩地,此后銷售范圍進一步擴大至15個省逾50個城市。在剛剛過去的九月,如新公布了未來5年在中國大陸的發展藍圖,包括于2017年之前增加店鋪和銷售支援網點數量至3倍,拓展直銷區域與業務經營,以及新增其它銷售渠道以提高市場滲透率。而隨著此次事件不可遏制的繼續發酵,如新的美好藍圖不由得讓人為之擔憂。
有業內人士分析,以前鑒于市場現實的需要,中國直銷監管采取了相對溫和的尺度。即使直銷企業被發現涉嫌傳銷,企業與監管機構也會將影響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而不管涉嫌傳銷是否屬實,企業往往積極配合,公開聲明加強自查自律、加強監管、進行整頓或教育等,以誠懇的態度得到監管機構與輿論的理解。畢竟,誰都不愿意將影響擴大而累及整個行業。
“但如新此次卻特立獨行,沒有采取行業常用的方式,而是稱‘中國區沒有調整的必要,計劃無變化。’”廣州九方馬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王萬軍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事情鬧得沸沸揚揚,并且事發國際資本市場,會令中國直銷監管機構尷尬,畢竟如果質疑屬實,且由境外機構發現,直銷監管機構難免有失察之嫌。”而在這種情況下,如新竟然強調“中國政府也沒有要求我們公司進行任何調整”,這等于將哈姆雷特式的問題拋給了中國直銷監管機構;此番言論很有可能激怒直銷監管機構,迫使監管機構采取嚴厲的監管措施,對涉嫌傳銷行為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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