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活動及其引發的其他犯罪情況調查
發布: 2012-10-17 08:16:06 作者: 蔣周德 來源: 自貢網

傳銷本來是國外先進的營銷方式,但由于市場發育不完善等因素,其缺陷被人利用,演變為“老鼠會”等欺詐形式。它波及面廣,欺騙性強,被公認為“經濟邪教”,但它的危害不僅止于經濟領域。
1998年4月,我國宣布不再允許任何形式的傳銷經營活動,開始取締幾近瘋狂的傳銷業。2005年8月,國務院公布《禁止傳銷條例》,對傳銷或變相傳銷活動的組織者,以《刑法》規定的非法經營罪論處。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組織領導傳銷罪”,進一步加大了打擊傳銷力度。然而,傳銷并沒有在中華大地上絕跡。近兩年來,隨著傳銷違法活動猖獗,所引發的其他刑事案件數量激增,而使得傳銷危害增大,成為嚴重危害社會安定和諧的一個毒瘤,鏟除傳銷活動生存的土壤變得更加迫切。
頻頻引發其他刑事案件
2009年9月,成都市某大學四年級女生范容芳被騙到我市從事傳銷活動,后擔任該傳銷組織在自流井區光大街金鉤灣據點的負責人,她先后將校友李英霞、吳均發、張振文等外省籍人騙到我市從事非法傳銷活動。
2010年1月12日,李英霞按范容芳的指示,將校友、老鄉袁良霍(與李英霞均是江蘇省宿遷市人)騙至我市。袁良霍到達自貢,大家輪番給他上傳銷理論課。袁良霍意識到他們是一個傳銷組織,正在給他“洗腦”后,便借口到網吧上網、去逛街看看自貢這座城市、胃痛去買藥等伺機離開,但都被范容芳等人堅決拒絕。就這樣,袁良霍被限制人身自由至次日凌晨1時許,他認為范容芳等人都入睡了,便伺機逃離,卻被發現而未脫身。13日,范容芳等人跟袁良霍“上課”至下午2時才進午餐,袁良霍草草地吃了幾口,便來到陽臺上,趁機翻越陽臺,欲順著旁邊的下水管道逃離。就在袁良霍已經翻出陽臺,雙腳懸空,一只手抓住下水管道的扣環,一只手正離開陽臺之際,張振文從房內竄出,一手抓住袁良霍的衣服卻又沒有抓牢,慌張的袁良霍從5樓的陽臺外墜落在地上當場死亡。
今年2月初,江西省宜春市管轄的高安市筠陽街東門村22歲村民涂鵬,被在自貢參與傳銷的女友陳盈騙到自貢。到自貢后的頭幾天,陳盈一直陪著涂鵬在自貢各景點游玩,直到2月10日上午,她才將涂鵬帶到了位于大安區吉成井的一傳銷窩點“上課”。看到眼前的情景,涂鵬立即明白了這伙人在進行傳銷活動。知道受騙后的涂鵬拒絕“聽課”,并強烈要求返回江西老家。卻被該窩點的6人強行攔下,并將其關在單獨的一個房間里。次日早上7時許,屋內的其他人叫涂鵬吃飯時,突然聽到樓下傳來“砰”的一聲響……1小時后,涂鵬經搶救無效死亡。案件發生后,警方分析,涂鵬可能是在翻窗逃離傳銷窩點時,不慎墜樓身亡。
上述兩起案例中,有12人觸犯非法拘禁罪。近兩年來,隨著傳銷活動猖獗,所引發的刑事案件激增。2010年以前,全市未辦理一起;2010年,全市審判了5起,判處17人;2011年,全市審判了10起,判處31人。傳銷組織的組織者對被騙來后又不愿意從事傳銷的人,都是采取收繳手機、不準其離開租住屋的方式,限制其人身自由。被騙者逃離時,摔傷甚至摔死的慘案便發生了。因此,傳銷引發的刑事案件,犯罪分子絕大多數是犯非法拘禁罪。截至目前,全市僅有一起是故意傷害案,即被騙者為脫離傳銷組織,而將組織者殺害;另有一起變相傳銷引發的詐騙70余人、400余萬元的詐騙案。
傳銷呈現五大主要特點
傳銷組織者是利用部分人急于致富的心理,以高額回報、快速發財為誘餌進行游說,大肆吸收社會閑散人員加入并騙取他們的錢財,來達到謀取不當利益的目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徐澤新分析認為,傳銷主要有這樣幾個特點:
因求職陷入傳銷。底層傳銷人員幾乎都是為找份工作而陷入“狼窩”的。2010年初,眉山市彭山縣的王恭鵬因找工作,被騙到自貢從事傳銷活動。2010年底,河南省南陽市唐河縣人李元昊,為了多掙錢改善懷孕女友的生活,被好友以“自貢有份高薪工作”騙了過來。還有不少大學生因尋找理想的實習單位被欺騙,范容芳及其校友便是如此。2010年7月,武漢某大學機械系一位大二的學生,被3名老鄉以開展暑期實踐活動為名騙到自貢而陷入傳銷。
手段具有迷惑性。如在張碧華等人網絡傳銷一案中,這伙人建立了澳州AD網絡媒體廣告公司網站,以繳納會費成為會員,點擊廣告、介紹“下線”入會提成,以及待公司上市后可獲得公司股份等一系列具有迷惑性的宣傳方式,引誘幾十位受害者交錢入會。也因此,傳銷已經由最初的天價劣質商品作道具,變成了無商品、操作載體虛擬化、網絡化的欺騙活動。
成員多為親朋好友。傳銷的蔓延盛行,與我國重人情、輕契約的傳統觀念不無關系,它以親戚、朋友、同學、老鄉等為欺騙對象,甚至不乏父親騙兒子、哥哥騙弟弟、女友騙男友的。因為相對于陌生人,親朋好友等更容易被說服,例如范容芳等6人非法拘禁案中,4名犯罪分子為大學校友,被害人也是其校友,另兩名犯罪分子則是親兄弟;涉嫌詐騙400余萬元的楊遠華,所詐騙的70余人都是他的老鄉。
全部是外來人員。所有傳銷案件的犯罪人員全部來自外省,這是因為傳銷本身就是違法的,傳銷組織者將傳銷參加者騙往異地,容易隔絕其與外界的聯系而便于控制。李元昊故意傷害一案,涉及的是一個大型傳銷組織,該組織以來自同一個省的成員組成一個“家”,共有16個“家”。
被抓獲的多是“下線”。由于傳銷組織等級森嚴、組織嚴密,活動隱蔽性強,以及始作俑者往往在幕后操縱等原因,即使引發了其他刑事案件,被抓獲歸案的也多是底層的傳銷受害者。截至目前,在我市,僅有最低級別的組織者范容芳一人被以組織、領導傳銷罪處罰,并且是與非法拘禁罪并處的。
打擊傳銷活動刻不容緩
以專騙親朋好友為主要特點之一的傳銷,嚴重損害了傳統社會依靠人倫關系建立的誠信資源,“洗腦”后的傳銷者變得背信棄義、唯利是圖,缺乏道德和法律觀念。像毒品一樣,傳銷不僅使廣大受害者蒙受財產損失,還使許多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不少人淪落異鄉,有的成為盜竊、搶劫犯,甚至直接引發越來越多的其他刑事案件,影響社會穩定和諧。因此,嚴厲打擊傳銷活動刻不容緩。徐澤新分析認為,要消滅傳銷,就必須鏟除其賴以生存、壯大的土壤,這就需要政府和社會各界齊心協力。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政府職能部門、司法機關要通過新聞傳媒、舉辦法治講座、播放宣傳片等有效載體,廣泛宣傳防范知識,幫助群眾認清傳銷是國家禁止的商業欺詐行為,以及對社會正常經濟活動和人倫關系的危害,增強群眾對傳銷活動的抵抗力。
二是加強監控查處。近年來,我市公安、工商部門密切配合,加大了打擊傳銷的力度。僅去年9月15日上午,公安、工商部門聯合出動執法人員370人,在自流井區、大安區兩地共計打掉8個傳銷窩點,擋獲“授課”“講師”14人、傳銷人員297人。去年全市共摧毀傳銷窩點49個。但是,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仍有蔓延之勢。因此,工商、公安等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大對涉嫌傳銷活動的監控,充分依靠和發動群眾,及時掌握相關信息,將傳銷活動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是強化房屋租賃管理。傳銷人員因都是外來人,其居住地和“學堂”都是租賃的。不少房屋出租人為了經濟利益,往往對租賃人員從事的非法活動視而不見。因此,相關部門應依靠社區、村組,加強對出租房的清理整頓和管理,實行“誰出租誰負責”,要求房東一旦發現房客涉嫌從事傳銷等違法活動,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積極協同查處,否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規對房東給予處罰。
四是建立打擊傳銷舉報獎勵制度,對于查證屬實的案件應給予舉報人以物質獎勵,以調動社會力量共同打擊傳銷活動。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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