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學歷為何陷入傳銷 碩士研究生寫下剖析書
發布: 2012-08-28 08:39:45 作者: 未知 來源: 浙江在線新聞網站

8月22日,晚報刊登了湛某的故事(《傳銷頭目竟是大學老師 受審時當庭宣讀墓志銘》),昨天,南湖區人民檢察院傳來消息,在湛某等人掌控的這個傳銷集團內,還有一名“總裁”級人物正在接受公訴審查,他姓劉,同樣是名校碩士研究生畢業。
一個個高學歷人才,本都有美好前途,可為何一步步陷入了傳銷的泥沼?日前,劉某向檢察官寫了一封長達9頁的自我剖析書。
新聞背景
這是一個名為“中國連鎖經營”的資本運作傳銷組織。這個組織規定,參加者必須購買3800元的虛擬份額作為“加盟費”,這樣才能取得加入和發展下線的資格。每個參加者后續可按每份3300元購買份額,最多可購21份。參加者通過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人員提高業績,建立實習業務員、業務組長、業務主任、業務經理、高級業務員(老總)逐級提升的“五級三晉制”上下級網絡關系。上線人員對新加入人員所購份額按比例逐級瓜分,級別不同其獲利額度亦不同;高級業務員(老總)、業務經理、業務主任、業務組長各自負責管理自己的下線人員。
自我剖析書摘抄
2009年8月到2011年6月這一年多的傳銷經歷讓我付出了慘痛的代價:身敗名裂。既未得到所鼓吹的巨額物質回報,也沒有換來夢想中廣闊的事業平臺,反而血本無歸,葬送了本應不錯的前程。
錯誤已經釀成,高墻下的我每天都活在悔恨和自責中。我常常反思:為何受過良好教育,歷來以德立身、嚴于律己、品學兼優的我會被蒙蔽從而一步步踏入法律的禁區?慘痛的教訓應該帶來怎樣的思考和警示?值得注意的是“連鎖經營”里像我一樣高學歷、高收入、高社會地位的人不在少數,這是一個令人警惕的社會現象!是一種怎樣的犯罪形式才能吸引如此多的人自愿掏錢,并以之為全力以赴的事業?國家、社會和他人應該做些什么才能有效地救贖和預防?
劉某的反思
社會經驗不足,好信于人
劉某出生于1983年,在大學讀研期間,他認識了同班同學肖某,以及高自己一屆的學長湛某。
碩士研究生畢業后,肖某給劉某打了一個電話,稱有一個“連鎖經營”的項目可以讓劉某大展拳腳。因為是初入社會,對于“連鎖經營”的考察和求證,劉某都停留在理論層面,加上在劉某看來,肖某和湛某都是值得信任的朋友,尤其是湛某,在校期間就成績優異,畢業后的工作也很令人羨慕(曾是蘇州大學老師)。
最終,抱著對同學、學長的信任,劉某接受了“連鎖經營”這個“新生事物”。
渴望快速成功
在劉某看來,他是帶著名校研究生的光環踏入社會的,身上承載重任,但是,在接觸“連鎖經營”那個“新生事物”之前,劉某屢屢受到挫折——“渴望成功的功利思想在作怪,但殘酷競爭的社會并沒有多給昔日天之驕子一點機會,巨大的心理落差讓我們一旦遇到一條成功的捷徑,便被緊緊吸引。”
此外,劉某還提到,社會上許多人覺得一個人成功不成功就在于有沒有錢,憑借自己的努力往往很難獲得成功,“因此,當我們一旦碰到不需要投入太多、不需要太廣的人脈、不需要太強的個人能力就可以成功的捷徑時,就會深深被吸引而陷入其中。”
人性的貪欲
劉某說,正是人性的貪欲讓他們被“連鎖經營”所謂的高額回報和事業發展平臺所吸引。
劉某是2009年8月“入行”的,到了2010年上半年,他已經達到了老總的級別。到了2011年,劉某手下已經有了幾十人的“團隊”。2011年5月,湛某等人把組織從合肥移師嘉興后,湛某的直系上司廖某“退居二線”,劉某被任命為“人事總裁”。
不像傳銷的傳銷
受過良好教育還一步步踏入法律的禁區,劉某分析,主要是“連鎖經營”太不像傳統的傳銷。
劉某介紹,“連鎖經營”是“五級三晉制”模式,每人至多就發展3名下線,無產品,不推銷;同時,在“連鎖經營”這個組織內,不限制人身自由,自愿加入;發展從業人員時重視素質,對年齡、學歷、職業有嚴格控制,高學歷、高收入、高社會地位的人不在少數。
“上述這些都大大增強了組織的吸引力、說服力和參與者的跟風心理。”劉某特別提到,“還有一個‘總裁’級人物廖某畢業于北京某重點大學,原本供職于大連某研究所……”
隱蔽性:社會影響看上去不差
劉某說,在大家眼里,傳統的傳銷應該是人人喊打的,但“連鎖經營”的隱蔽性就在于它的社會影響看上去不差。
“從表面上看,這種模式是促進了貨幣流通的,組織的存在也解決了很多人的就業問題,從業人員的日常開支和老總們的高消費又在為地方經濟作貢獻……還有,網絡上對這種模式大力鼓吹和宣揚的文章比比皆是,很難讓人把它與違法聯系在一起。”
迷惑性:推崇正面文化
劉某還提到,“連鎖經營”的迷惑性在于表面上推崇積極、正面的文化,注重成員的學習和提高。
湛某曾在法庭上提到,“連鎖經營”要求每一個成員都要背誦《三字經》、《弟子規》、《論語》等,而劉某也提到,“連鎖經營”有“感恩、推崇、付出、配合、帶動”十字方針,同時還宣揚“成就、學習、付出、感恩、自律、寬容、團結”等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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