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一企業違反多層次傳銷規定 遭罰500萬新臺幣
發布: 2012-01-12 10:51:58 作者: 未知 來源: 中國網

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對于從事多層次傳銷的臺灣慶云事業公司,臺當局“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11日)表示,由于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除重罰500萬元(新臺幣,下同),同時也罕見的列入“公平會”監管對象。
“公平會”表示,多層次傳銷事業在參加人加入傳銷組織或計劃時,應告知商品或勞務之品項、價格、用途等事項,不過,慶云公司除銷售骨灰罐外,另外還以非傳銷方式銷售生前契約,而慶云公司在舉辦說明會時,僅介紹生前契約,并未特別說明,讓人有加入慶云公司并介紹2人(獎金制度為雙軌制)即可因購買生前契約賺取利益的印象。
慶云公司表示,舉辦說明會的目的是藉由銷售骨灰罐,進而推廣及建立與會者預訂生前契約的觀念,且其參加人加入并同時簽訂“預訂生前契約申請書”的比例為100%,且目前僅有參加人預訂生前契約。
不過,“公平會”認為,這是因為慶云在招攬參加人加入時,一并提供“預訂生前契約申請書”,實在有讓人誤以為生前契約為傳銷商品,但銷售業績并未列入傳銷獎金的計算,因而認定慶云在參加人加入其傳銷組織或計劃時,對于傳銷商品或勞務品項為引人錯誤的表示,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除重罰500萬元(新臺幣,下同),同時也罕見的列入“公平會”監管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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