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處理武陟事件并不“完美”
發布: 2011-12-31 09:47:10 作者: 歐陽文章 來源: 直銷報道網

近日在河南省焦作市武陟縣上演了一起因食用完美保健品而釀成的悲劇,一名39歲的趙姓高血壓患者在服用了完美公司推銷員親手調配的所謂“藥品”后休克,經搶救無效死亡。人民網報道,完美公司僅賠償趙家三萬元了事,但條件卻是劉海蓮必須向完美公司道歉。明明是吃完美產品出事,為何家屬還要向完美道歉?這就是完美公司處理武陟事件并不“完美”的地方。
直銷產品的消費者是直銷企業的“上帝”,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道理。但是,完美公司好象對這一非常簡單的道理還并不十分清楚。按理說,一旦出現了產品事故,公司就應該在第一時間到事故所在地調查情況,并盡快作出相應的果斷處理辦法,千方百計得到受害者的諒解,同時做好善后工作。但是,完美在發生武陟事件后并沒有這樣做,首先是專賣店拒不認賬,導致雙方矛盾升級,然后是逼死者家屬忍辱“道歉”后賠償。“他們逼著我站在寫著我丈夫死與完美無關的條幅前照相,照完了就賠三萬塊錢,如果不照,就一分錢也拿不到。”死者家屬的話,令所有人百思不得其解。不管產品有沒有質量問題,但趙姓高血壓患者明明是吃完美產品出事的,讓死者家屬道歉有道理嗎?可見,沒有把消費者當“上帝”,這就是完美公司處理武陟事件并不“完美”的根本原因。
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是直銷企業的根本責任。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條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這是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該法適用范圍所作出的界定。消費者權益,又稱消費者的權利,是指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依法享有的權利。當消費者服用直銷產品出現死亡的重大事故,作為直銷企業就應該想盡一切辦法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完美公司卻采取了消極的辦法,甚至讓消費者“道歉”,這不僅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而且還違背了商業倫理。這是絕對不能容忍的,完美公司應該對此深刻反省。
完美公司是我國的一家優秀的直銷企業,在處理武陟事件中并不“完美”的做法有可能不是公司總部所為,但即使是專賣店的行為也已有損于公司的形象。我們希望完美公司以此為教訓,處處把消費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使完美公司的直銷更加“完美”。對此建議,不知完美公司以為然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