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瑪國際”網絡傳銷大案一審判決 8人被判組織領導傳銷罪
發布: 2011-12-29 14:49:10 作者: 郭小平 龔莉 來源: 南通網

記者昨從如皋市公安局獲悉:由本報2011年8月21日率先獨家披露、央視“焦點訪談”9月25日曝光的“E瑪國際”網絡傳銷大案,12月20日在如皋法院一審判決,8名被告人均被判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其中王思偉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200萬元;何向榮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00萬元;徐懷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00萬元;顧小華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0萬元;鄭某等4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不等,并處罰金8至10萬元。
由如皋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偵辦的此案涉及資金一個多億,涉及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3400多人參與,是我省迄今破獲的最大案值網絡傳銷案,12月9日開庭審理,8名被告人全部自愿認罪。
法院一審查明:被告人王思偉、顧小華、徐懷等人于2011年1月至2月期間,在南京、深圳等地會面,合謀發起傳銷活動:由王思偉以境外公司的名義銷售電子股權,徐懷、顧小華等人推動市場,以傳銷模式帶動人員購買電子股權。2011年2月底起,王思偉等人開始銷售E瑪公司電子股權,謊稱E瑪公司出資美金1000萬元助推深圳市慷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購買E瑪電子股權者將能獲得深圳市慷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始股權,利用手機短信、現場講課、會員集會等宣傳引導方式在各地發展下線。
公訴機關查實,該傳銷活動網上注冊會員3401個,會員層級達42級,共計收取傳銷資金計人民幣353694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