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傳銷熱點問題(上)
發布: 2011-11-07 10:03:26 作者: 未知 來源: 法制網

認清傳銷本質
近年來,在工商、公安機關的嚴厲打擊下,傳銷活動發展蔓延的勢頭得到一定遏制,公開宣傳自己是傳銷活動的情況已基本消失。傳銷組織或轉入地下,或改頭換面,在現實中或網絡上,以政府支持、投資項目為名,打著“資本運作”、“連鎖銷售”、“西部大開發”等旗號繼續從事傳銷活動,并編造了整套的歪理邪說和謊言,誘騙群眾參與。
如何甄別各種傳銷亂象呢?不管傳銷組織如何變換手法偽裝自己,只要同時具備以下兩點就可以斷定涉嫌傳銷。一是讓消費者交納一定資金或購買一定數量的產品,獲得加入資格——“交入門費”;二是讓消費者發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線的層級關系,并以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的數量所交納的資金或者銷售業績為計算報酬的依據——“拉人頭”。現在的傳銷以交納資金、以傳銷一個編造的概念居多。這種模式實質上已經涉嫌傳銷,消費者應當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區別直銷與傳銷
直銷是經商務部批準、取得直銷經營許可證的合法的經營活動,傳銷是國家打擊的違法犯罪活動。二者的區別在于:直銷是由企業招募直銷員,直銷員把產品直接賣給消費者,直銷員按銷售業績提取報酬;而傳銷,加入傳銷組織時須繳納高額入門費或被要求購買一定數量的產品,傳銷往往是金字塔形的層級關系,加入者以拉人頭發展下線騙取資金的多少來提成。現在大多數傳銷活動根本無產品可銷,而是銷售自己編造的概念,是一種詐騙斂財行為。
傳銷危害巨大
傳銷的危害十分巨大。首先是給參與者造成財產的嚴重損失。傳銷的實質就是詐騙,是極少數人斂財的把戲,絕大多數參與者都會血本無歸,甚至傾家蕩產。第二,助長和膨脹了一些人不勞而獲、一夜暴富的心態。傳銷組織通過編造謊言,讓不少急于求富的人萌生幻想,相信天上會掉餡餅,落入傳銷陷阱難以自拔。第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有些傳銷參與者被騙后走投無路,對社會產生怨恨情緒,聚眾鬧事,甚至引發搶劫、殺人等刑事案件。第四,沖擊社會誠信倫理道德體系。傳銷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殺熟”,有些參與者為騙錢不惜將朋友,甚至父母、配偶、親戚都拉入傳銷“泥潭”,容易導致人與人、人與社會間的信任度下降,破壞社會誠信道德體系。
嚴防傳銷陷阱
近年來,各地工商、公安機關都加大打擊傳銷力度。傳銷猶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但還是有很多人像著了魔一樣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究其原因,首先是因為傳銷就是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組織者打著各種旗號,謊稱國家部門“暗中支持”,甚至偽造公文,誘惑群眾參與傳銷。第二,傳銷組織者對參與者實行精神控制。頻繁給下線們“上課洗腦”,找一些所謂的成功人士講自己的“發家致富”心得,讓不明真相的參與者羨慕不已,并且努力效仿。第三,大多數參與者都抱著“一夜暴富”的心態,急于發財。成天生活在謊言和自己的幻想中,都想象著自己能拉多少人賺多少錢,認為做富翁的夢很快能實現。第四,參與者大都繳納了一定的“入門費”,即便識破了騙局,但因為有了“投入”卻沒有回報,為了撈回本錢,他們開始揣著明白裝糊涂,去騙更多的人,走向一條執迷不悟的“不歸路”。
參與傳銷也違法
近來,傳銷活動在一些地方有所抬頭,廣大人民群眾要高度警惕。2009年出臺的刑法修正案(七)正式規定了“組織、領導傳銷罪”:“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此外,不僅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是違法犯罪,參與傳銷也同樣違法。根據《禁止傳銷條例》規定,參加傳銷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可處拘役或勞動教養,一般參與者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參與傳銷者遭受的財產損失也無法挽回。傳銷害人害己,廣大人民群眾一定要擦亮雙眼,拒絕傳銷,遠離傳銷。
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管局供稿
投稿郵箱:zhixiaoluntan@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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