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直購網直銷還是傳銷
發布: 2011-11-02 10:25:28 作者: 馬樹娟 來源: 法治周末

拉人頭、發展下級渠道、回報積分、折扣返利,電子商務面紗之下,這種BMC的所謂新模式自然招致諸多質疑
互聯網最近很熱鬧。淘寶烽煙未息,太平洋直購網戰端又起。
該網站推行的一種所謂的新型營銷模式BMC引發了巨大的爭論。一方面,有聲音質疑這種模式涉嫌傳銷。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警方透露,兩涉案人員已被檢察機關以“非法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批準逮捕;另一方面太平洋直購網也有諸多力挺者,國內5位著名法學專家甚至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在有關部門沒有對BMC商業模式的性質進行界定的情況下,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不宜對該商業模式按照傳銷活動來對待”。
到底是木秀于林風必摧之,還是競爭對手惡意誹謗?或是這種模式果真就是一種變相的傳銷?
BMC模式引發爭議
說到太平洋直購網,不得不提及他的創始人唐慶南。
資料顯示,唐慶南現年44歲,此前曾是立新世紀(世界直銷行業協會會員之一)的經銷商,其于2006年創辦了江西精彩生活實業有限公司(后更名為江西精彩生活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精彩生活公司),注冊資金近1.6億元。太平洋直購網是精彩生活公司旗下的電子商務平臺,于2008年12月正式上線運營。
根據太平洋官方網站的宣傳資料,短短兩年時間,網站實名注冊會員已近1000萬名,平均每天的交易額高達上百萬元,年度總交易額近3億元。
由于公司業績的高速增長,唐慶南曾在2010年被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信用評級與認證中心授予“誠信中國·創新先鋒人物”。
不過,2011年10月31日《法治周末》記者致電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信用評級與認證中心確認相關獲獎信息,該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中心已于兩個月前通知唐慶南該證書已經失效,其不得再宣傳獲獎情況。
那BMC模式到底是一種什么樣的商業模式,竟有如此大的魔力,在短時間內達到如此輝煌的成績?
太平洋官方網站的資料顯示,BMC中B(Business的縮寫)指企業;C(Customers的縮寫)指消費者;其實這同公眾熟知的B2C模式并無二致,關鍵的區別就在于M上,M(Medium的縮寫)是指在企業與消費者之間搭建的平臺。
在這種模式下,消費者可以通過免費注冊的方式成為太平洋直購網的會員,根據自己的消費量成為不同級別的會員,享受不同的積分返利比例。消費者還可以介紹其他消費者成為網站會員,介紹者可以從中獲得代金券或者從其他消費者的消費中獲得相應的PV積分(PV為presentvalue縮寫,在太平洋直購網的體系中,PV指代未來利潤,1PV對應7元人民幣)。
當消費金額累積積分達到1000PV,可以成為合格誠信渠道商戶,實現消費者與經營者身份的競合。不過《法治周末》記者注意到,1000PV的目標并不容易實現,以其官網顯示的銷售信息為例,一件價值219元的卡帕女式針織長褲可獲得3PV,一個價值599元的蘇泊爾電壓力鍋積分數為6.25。這就意味著通過自然消費積累成為渠道商需消費幾萬元至十幾萬元金額的商品。
當然還有更快成為誠信渠道商戶的方式預訂消費,即承諾以后肯定要發生定量的消費。太平洋直購網的渠道商共有12級,繳納7000元保證金即為最低的“合格誠信渠道商”,此后遞增,繳納7000萬元保證金可成為最高的“全球誠信渠道商”,渠道商可以從商品消費中獲得20%至71%不等的返利,并逐步退還保證金。
成為渠道商后可代理太平洋直購官方網品牌商品,在自己網站及實體店進行銷售,公司根據不同的誠信渠道商的誠信等級進行相應的消費積分返利。作為渠道商可以推薦其他渠道商,無論是其直接或者間接推薦的渠道商,被推薦的渠道商預訂的PV量都視為該渠道商的PV量,如果累積的總PV量達到了一定數量,則該渠道商的級別會提升,其在以后預定PV量時可享受更高的折扣和返利。
那么,這種模式是否如太平洋直購網宣稱的是一種電子商務模式的革新呢?
從事互聯網和直銷運作模式研究的范偉云指出,太平洋直購網宣傳的BMC模式其實就是以互聯網為媒介,在上游吸引一些生產廠家,在下游吸引消費者,這種模式本質就是一種B2C的模式,只不過在其中引入了一些直銷領域常用的激勵機制。
“消費者介紹消費者的形式,在國內外直銷中運用非常廣泛,管理也非常規范。只是在國內從事直銷有著嚴格的限制,需要申請牌照,因不在獲取牌照范圍內的企業不能稱自己這樣的行為為直銷,由于其借助了電子商務的平臺,就稱自己是電子商務創新的模式。其實,太平洋直購網其實就是融入了直銷計酬機制的電子商務形式。”范偉云說。
是否是變相傳銷
在一些渠道商的力挺和加盟下,太平洋直購網駛入了發展的快車道,不過質疑聲并未就此停歇,反而愈演愈烈,甚至還引發了公安機關和工商部門的調查。
2010年,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和河南省商丘市工商局梁園分局先后以太平洋直購網母公司江西精彩生活涉嫌傳銷開展調查,不過隨后又都雙雙撤案。
如此看來,太平洋直購網的經營模式不同于傳銷似乎得到了官方的認可。但是兩個政府部門的調查結論并未理清太平洋直購網同傳銷之間“剪不斷、理還亂”的關系。
山東省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工作人員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太平洋直購網”涉案人員尚某、盛某已于2011年10月8日被東昌府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批準逮捕。
那么何為傳銷,為何太平洋直購網采取的BMC運營模式會被認為同傳銷有關聯呢?
太平洋直購網負責人唐慶南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傳銷的本質是欺騙利用,而且是按人頭數排列,危害社會的行為,而太平洋直購網要求同自己合作的企業都必須有營業執照,簽訂合同后還有冷靜期,在15天到45天的冷靜期期間可以無條件退款。
對此,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一位負責人指出:“無論是太平洋直購網提出的合同約束也好,商業合作也好,還是在合同中設立冷靜期,這并不是其行為是否構成傳銷的關鍵。”
依據太平洋直購網的“誠信消費積分返利計劃”,消費者邀請朋友免費注冊可以獲贈代金券,無限累積邀請人數(消費過的有效會員)達到“會員感恩回報獎勵表”中的相應數量時,便可獲得感恩回報獎PV積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學者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這其中,沒有對應任何對價,只是你推薦人員或發展來其他會員就可以獲得代金券,即獲得返利。這一點符合我國2005年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第7條所明示的傳銷行為的第一個特點,即以發展的人員數量作為給予報酬的依據。”
“此外,在太平洋直購網設計的模式中,雖然消費者可以通過自然消費獲得渠道商的資格,但是由于獲取PV值的速度非常慢,為了更快地成為渠道商或者全球誠信商戶,則需繳納7000元至7000萬元不等的誠信消費保證金,交錢其實不是購買的產品或者服務,而是為了獲得一種資格。這其實就是禁止傳銷條例第7條所說的第二個特點。”該學者對《法治周末》記者分析說。
“雖然太平洋直購網強調保證金可以返還,但是由于要達到相應的積分值需要消費對應的商品,一般情況下比較難達成,所以拉人頭、發展下級渠道商成了最劃算和賺錢的一種選擇。”一位已經退出太平洋直購網的消費者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太平洋誠信消費積分返利計劃規定,無限累積邀請人數(消費過的有效會員)達到“感恩回報獎勵表”中相應數量,可獲得感恩回報獎PV積分。作為渠道商直接或者間接推薦其他渠道商,都被視為該渠道商的PV量,作為介紹者的渠道商可以獲得級別的提升,其以后再預訂PV量將享受更高的折扣和返利。
“無論是PV積分還是代金券,還是級別的提升帶來更高的折扣和返利,其實都是從自己發展來的會員的消費中獲得利益,只是這種利益以積分、折扣和返利的形式體現出來而已。這符合禁止傳銷條例第7條所說的第三個特點。”該學者分析。
不過,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齊林指出,由于太平洋直購網也提供一些實實在在的商品,消費者在該商務平臺上購物,其可以獲得對價的商品,這一部分就是常規的電子商務模式。
“問題的關鍵是商品的銷售和PV積分的推廣銷售哪個是太平洋直購網目前主要的工作。其他專家的論證也主要針對商品銷售部分而言的。”阮齊林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法治周末》記者通過在南昌市工商局網站查詢得知,該精彩生活公司網站目前注冊資金為1.599億元。不過該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太平洋直購網作為一家具有經營性質的電子商務平臺,目前尚未在南昌市工商局進行備案。
當記者向該工作人員進一步詢問精彩生活公司注冊資金相關事宜時,卻被告知:“目前有關部門正在調查,這里面涉及到工作機密的問題,我們授權只能答復到這里。”
阮齊林指出,如果太平洋直購網倡導的BMC模式,在實際運作時,近1.6億元注冊資本為虛報,幾千萬種商品基本虛構,而盈利主要靠“拉人頭”來實現,那就是非法傳銷。“如果太平洋宣傳的重點和操作的重點不一致,那就順帶把我的同行也騙了一把。”阮齊林說。
法學專家可能被騙
阮齊林所說的同行可能會被騙,即是指5名國內著名的刑法學家、民法學家接受委托,就太平洋直購網BMC商業模式的法律關系及其經營行為是否構成傳銷進行論證一事。
經過論證,5名專家出具《太平洋直購官方網BMC商業模式法律關系及法律性質專家論證意見書》,認為在有關部門沒有對BMC商業模式的性質進行界定的情況下,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不宜對該商業模式按照傳銷活動來對待。
即使如此,該模式可能蘊含的風險也被一些業內人士頻頻提及。
范偉云認為,為了激勵消費者介紹消費者,給予介紹人較高的獎勵是可以的。雖然國家禁止采用多層級激勵機制,但這種形式在一些直銷公司仍有采用,因此是否采用了多層次激勵機制不是確認其是否違法的關鍵。“如果一個消費者通過介紹其他消費者能給商家創造1000萬元的利潤,那么作為商家返給消費者100萬元的利潤都是合理的。問題的關鍵在于用于計酬的錢是從哪里來的,這個網站的盈利點在哪里,能否支撐其高額的返利?”范偉云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范偉云指出,像類似太平洋直購網等很多網站,目前的利潤并非從網站經營本身得來,這些網站要么沒有明確的盈利模式,要么經營的利潤遠遠達不到其返出去的利潤。以淘寶為例,目前其注冊用戶超過3.7億,2010年全年交易額達4000億元,而太平洋直購網目前注冊用戶不到1000萬,2010年的銷售額尚不足3億元,而且有一些用戶還不是單純奔著購物去注冊的,單就購物盈利而言很難支撐其高額的返利。
范偉云進一步解釋,按照主流的商業行為來說,運用加盟模式的一般多是經營多年,有了一定的品牌積累和質量控制體系的實體企業,如麥當勞、肯德基等,即使前期需繳納高昂的加盟費,但是基于其品牌認知,加盟商基本上都有在未來賺取豐厚回報的把握。而太平洋直購網則是以未來可能獲取的利益為標的進行招商,并通過渠道商直接或間接推薦渠道商的方式迅速擴展開來。
“如果通過運作該商業模式可以獲得豐厚的利潤則可以支撐其繼續運作;而如果其本身的利潤不足以支撐高額的返利回報,則只能以更大規模的招商來回報前面加盟商的利潤。以現在網站的流量,網站經營的狀況還難以實現,很可能會出問題。”范偉云說。
此外,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學者指出,太平洋直購網的獲利方式中有一種為買賣PV積分賺取差價的方式,這種方式蘊藏著很大的風險。
太平洋直購網“誠信消費積分返利計劃”中提出,省、市、區/縣誠信渠道商戶可以大量購買PV積分批發或零售以獲取最大的利潤分配,進貨(PV積分)折扣較低的誠信渠道商戶可以批發給進貨(PV積分)折扣較高的誠信渠道商戶。從五級誠信渠道商戶開始享受7.4折優惠,誠信等級越高,進貨折扣越低!
“在這里積分這種未來消費的機會變成了一種商品,而非之前消費商品所得,通過積分的買賣賺巨額利潤衍變成了一種"空對空"的交易,而且這種"空對空"的積分買賣交易成為了太平洋直購網渠道商主要追求的獲利模式。盡管太平洋直購網對此也做了一些條件上的限制,但這種"空對空"是確實存在的。由于是"空對空"交易,它脫離了商品和服務本身的價值,這其中就蘊藏著非常大的風險。”該學者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范偉云也指出,目前,以互聯網為媒介,以電子商務為借口,以未來的收益預期為誘餌,開展各種形式招商的網站,有愈演愈烈之勢。這些網站大多有著一套“看上去很美”的商業理念和模式。不過跟普通B2C網站不同的是,他們并不把網站的經營重點放在產品開發上,而是放在招商上,這不得不讓人擔憂這些網站以及廣大加盟商的未來命運。
編輯評述:對于這篇報道和太平洋官方直購的性質,中國直銷網的“直銷專家、媒體交流群”也展開了討論。群內的專家和媒體的朋友意見還是不一致,其中歐陽文章老先生和小編我認為太平洋就是傳銷,只是借用電子商務這種理念和平臺來發展下線圈錢斂財,太平洋官方直購網不具備銷售產品盈利的條件,加盟商主要目的也是“交錢買資格,推薦人加盟獲取加盟費用的相應級別比例的提成掙錢”。范偉云老師和《中國直銷》的劉輝光先生則認為太平洋的模式確實很難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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