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已有29家直銷企業 直銷與傳銷存三大區別
發布: 2011-09-18 23:22:30 作者: 劉陽 來源: 人民網

9月16日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管局局長張國華、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劉冬做客人民網,談打擊網絡傳銷違法犯罪等內容。據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管局局長張國華介紹,現在經國家商務部批準的直銷企業已經有29個。
張國華介紹稱,直銷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是由企業招募直銷員在非固定場所以外,把產品直接銷售給消費者。是經國家批準,合法的經營行為。傳銷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它的表現形式往往是拉人頭,讓人繳入門費。或者是先讓人買一定數量的產品,傳銷方式往往是多層級的。
張國華說,傳銷與直銷的的區別是,第一,傳銷是違法行為。第二,讓人先交納一定數量的所謂的"入門費"。第三,拉人頭,要求發展下線,像金字塔型一樣,一人發展三個人,三個人發展六個人等。
他說,正規的直銷企業,都是在國家商務部批準之后的一個合法企業,這個到網上、工商總局和商務部的網站一查就可以查到。再一個,直銷是單層級的,就是由企業的銷售人員把產品直接賣給客戶。另外直銷是不要求繳入門費和先買一定數量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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