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竟披上這等華麗外衣
發布: 2011-09-14 11:05:48 作者: 連漪 王妍 來源: 洛陽網

■核心提示
如果有人邀請你參與“國家1040工程”、 “區域建設開發”、“政府融資”等項目,你是否會怦然心動?你是否能想到,這可能是一種經過偽裝的新型傳銷?
近日,廣西地區成功摧毀一個內蒙古體系的傳銷組織。該傳銷組織在廣西玉林市建立傳銷網絡,以“拉人頭”發展“下線”的方式,共發展600多名傳銷成員,涉案金額達3000萬元。沒有商品,靠“拉人頭”發展“下線”,這就是經過巧妙偽裝的傳銷。那么,如今的傳銷都有哪些慣用偽裝呢?我們又能如何識別其真面目呢?市打傳辦打傳專家將為我們一一揭曉。
1 傳銷偽裝不斷升級
市打傳辦的統計顯示,自我市110城市應急聯動系統成立以來,共接到92起涉嫌傳銷的舉報,所有案件均為無商品式的“拉人頭”傳銷。更有一些傳銷組織從事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非法集資、詐騙、聚眾滋事、擾亂社會治安等刑事犯罪活動。在我市接報的92起案件中,涉嫌刑事犯罪的多達73起。
所謂“拉人頭”,是指只要繳納一定的“入門費”便可取得入門發展下線的資格,并直接按照發展下線的人數獲得報酬。這些傳銷組織往往巧立各種名目:“區域建設開發”、“連鎖銷售”、“政府融資”等,甚至還有子虛烏有的“國家1040工程”、“高科技開發”等,而多數都會自稱在搞“資本運作”。
傳銷人員借此宣稱來某地有很好的發展前景,拉攏親戚、朋友、同鄉等,以介紹到某地應聘、旅游、投資等等為名,到該地進行所謂的“實地考察”,緊接著將他們“洗腦”,作為發展對象,并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甚至直接搶劫的方式攫取他人錢財。
2 借助網絡大肆騙人
除了這些巧立名目喬裝打扮的傳銷形式外,借助網絡也成為新型傳銷的一種慣用手段。
去年,我市大學生小李在網上看到一則上海某建設公司發布的招聘信息,遂投遞了簡歷,很快他就接到該公司人力資源部的回信。信中說小李完全符合公司崗位要求,將享受試用期工資1800元至2500元、試用期過后工資3000元以上的待遇,并交納“五險一金”,轉正后可申請落戶上海,試用期間,公司還安排食宿。如此優越的條件令小李直奔上海,可事實卻是他被騙入了一個傳銷組織。
市打傳辦有關負責人稱,傳銷組織看中了網絡世界的虛擬性以逃避監管部門的打擊。從操作形式上看,網絡傳銷組織一般以“網絡直銷”、“電子商務”、“網上學習培訓”、“網絡招聘”、“投資基金”等名義開展活動,以快速發財致富為誘餌,誘騙不明真相群眾通過銀行匯款繳納入門費,在網上注冊為所謂會員或代理商,發展下線,利用互聯網進行傳銷。該負責人稱,網絡傳銷與一般傳銷相比,只是轉換了一下手段而已,從現實中轉換到網絡空間里,聯系、轉賬、發展下線等都通過網絡進行,實際上是換湯不換藥。
曾經風靡一時并在我市短暫出現過的“美亞國際”網絡傳銷活動就是典型的代表。該公司利用公司網站發布相關的積分計劃和獎勵制度,執法人員發現,獎勵機制采用了直接推薦獎、銷售提成、區域代理商津貼、重復消費獎勵、全球分紅等多種模式,該行為涉嫌從事傳銷。任何人只要成為公司產品用戶并注冊為會員,便可從事網絡銷售。我市市民孫某就是該公司美亞手機即時通訊軟件產品的用戶,并注冊為會員,有用戶名和密碼,幸好被執法人員及時發現并制止,孫某才未成為其代理商并發展下線。
3 組織活動更加隱蔽
市打傳辦打傳專家稱,為逃避執法,傳銷組織的活動方式也發生了一些變化。
■變化一 活動時間 為逃避檢查,傳銷組織跟執法人員玩起時間差,將“上課”時間改在早晨6時和7時30分之間,待到執法部門上班時,他們早已培訓結束,課停人散,進入所謂的放風階段,開始打電話發展下線。
■變化二 活動地點 以往傳銷組織常將培訓上課的地點設在寬敞的會議室內,場面大,易于迷惑人。但此類場所,執法部門易于快速到達。目前,傳銷組織將目光瞄上了我市一些待拆遷房、老宿舍區、城郊村落、露天公園等交通不便的地方。這些地方一般管理松散、交通不便,可有效拖延執法部門的執法速度。
■變化三 反偵查手段 近年來,為最大限度地規避和逃脫執法部門的打擊,傳銷組織往往采取“站崗放哨”和保持通信聯系的方式進行窩點保護。
■變化四 人員構成 參與傳銷的人員逐年呈現低齡化特點,一些未出校門的大學生也參與進來。大學生經驗少,易相信別人,有一夜暴富的思想,加之傳銷組織的“上課洗腦”,很容易上當受騙。
4 舉報傳銷可獲獎勵
7月22日凌晨,我市一名網友在新聞網城市論壇發帖稱“樓下一伙外地傳銷的,他們在齊聲朗讀、唱歌。我該怎么辦?救命!”帖子立即引來網友熱議,也引起了市打傳辦網絡監管人員的注意。根據該網友的“網絡直播”,執法人員迅速在瀍河回族區一村民地下室發現3名四川籍傳銷人員。隨后,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執法人員在該網友的指引下,又摧毀了潛藏于村民家中的兩處傳銷窩點,現場遣散了12名來自湖北的涉嫌傳銷人員,解救1名受騙大學生。
目前,我市的一些傳銷活動主要集中在一些城中村及周邊閑置房、公園等。若不是市民舉報,藏匿于出租屋的傳銷組織很難被執法人員發現。我市在今年的打擊傳銷行動中發現,位于城中村、城鄉接合部的傳銷窩點占95%以上。這些地區對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難度很大,很難有效掌握暫住人口的情況,有些居民甚至與傳銷分子結成了“利益共同體”,將自家房屋租賃給傳銷分子,成為其傳銷窩點。
市打傳辦有關負責人稱,出租屋屋主應自覺辦理租賃房治安登記,并監督房客辦理《暫住證》。一旦發現業主將房屋出租給傳銷人員,將按照《禁止傳銷條例》第26條規定:對為傳銷活動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市工商局呼吁廣大市民積極舉報傳銷組織、個人。如果市民發現身邊有可疑人群,即可向工商部門或公安部門舉報,經查證屬實,將給予舉報人300元至1萬元的獎勵,并對舉報人的個人資料嚴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