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電子商務模式 通億商城被指涉嫌新型傳銷
發布: 2011-08-05 09:35:42 作者: 韓海龍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江蘇省工商局傳銷打擊專線工作人員表示,即使不是發展個人的形式,也可能是傳銷,只要營銷模式中存在上下層級關系、團隊復式計酬、高額加盟費等,就構成傳銷的特征。
在電子商務大搞價格“火并”進行促銷的時候,一種高返點網上商城的商業模式開始高調出現,這個噱頭吸引了網購者的眼球。
近日,有知情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這種高返點的網上商城所贈送的消費券兌換的產品價格虛高,涉嫌價格欺詐。記者了解發現,該商業模式并不依靠商品銷售獲利,而是不斷發展加盟商,迅速發展下線,對此,業內人士稱,此舉涉嫌傳銷。
南京通億商務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通億公司)的一位加盟商向記者表示,這家公司打著發展電子商務的名義,發展中間加盟商,收取加盟費獲取暴利。加盟商在交納高額加盟費后發現,通過通億公司的賺錢途徑只有一個,那就是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不斷發展下線。
盈利不靠商品銷售
資深業內人士透露,這種高返點的網上商城主要靠收取商家加盟費和團購商家的保證金盈利,加盟商則通過發展更多不同層級的加盟商,從而獲得返利。
這種商業模式的盈利方式可從其招商政策探得端倪。通億商城官方網站上的“招商政策”稱,加盟為“管理中心”需交納100萬元/年,加盟為“商業中心”則交21.98萬元/年,加盟為“發卡中心”每年交2.98萬元。通億商城市場部一黃姓工作人員表示,“管理中心”就是“省級代理”,“商業中心”是市級代理,“發卡中心”就是終端。
通億公司吸引商戶加盟,依靠的是其提出的“幫虧損的商家馬上盈利,幫盈利的商家利潤翻番”。然而官網上的聯盟商家收益估算公式顯示,通億公司似乎不打算通過幫助商戶改善商品銷售實現這一目標。該公式是,“2000會員×持卡消費衣食住行2次/月×平均消費金額500元/次×推廣服務費1%×12個月=24萬”,“廣告置換每月帶來100個會員×持卡消費1000元/次×12個月=120萬/年”,合計144萬/年。
不難看出,商戶的盈利前景是建立在自身擁有大量會員的基礎上,而這部分建立在2000個會員基礎上的預計收入在加盟商戶全年收入中的占比還不到20%。更多收入則是來自通過營銷網絡發展會員所帶來的額外收入。
通億商城一位加盟商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通億公司的營銷模式中沒有大量的用戶群,所以根本不可能通過增加銷售來獲利,目前為止,我們沒有因此獲利。”
該加盟商介紹,發展下游加盟商可以獲得30%的返利,這也是其所有的盈利來源,而且還會從再下一級加盟商所發展公司所交納的會費中抽取利潤。也就是說,加盟商主要利潤來源就是下游加盟商所交納會費的返利。
記者以某公司老板身份咨詢通億商城市場部得知,“管理中心”、“商業中心”和“發卡中心”分別可以通過發展其他加盟商的加盟費獲得30%、20%和10%的短期返利。
該市場部人員解釋說,如果記者作為“管理中心”吸收一個朋友加盟“商業中心”,可以獲得加盟費21.98萬元的30%;這個朋友如果再發展一個“發卡中心”,則該朋友獲得2.98萬元的20%,記者作為與其有聯系的“管理中心”,從中獲得自己最高返利30%與下一級加盟商最高返利20%的差額也就是10%,以此類推。
這就產生了一個以記者為最高級別的復式計酬團隊,“管理中心”若想收回前期成本,需直接發展十幾個“商業中心”,或者100多個“發卡中心”。
有業內人士指出,通億公司的營銷模式與2009年在深圳破獲的傳銷案件“傲鷹互生系統”幾乎相同,都是打著發展商業的幌子,不斷發展加盟商或者經銷商。
“傲鷹互生”案被一審判決認定,“公司高層何開秀等五人以提供消費者資源整合為名,要求參加者以交納費用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記者查詢發現,“傲鷹互生系統”事件的下線以個人為主,通億公司則試圖通過強制規定不發展個人來規避傳銷之嫌。知情人士透露,該公司明文規定,向下發展只能以有限公司或者是擁有營業執照的工商戶為對象。
記者昨日致電江蘇省工商局傳銷打擊專線,工商局工作人員表示,即使不是發展個人的形式,也有可能是傳銷,只要營銷模式中存在上下層級關系、團隊復式計酬、高額加盟費等,就構成傳銷的特征。
這位工作人員同時表示,現在演變出很多新的傳銷模式,通過收取高額加盟費來發展加盟商或者經銷商,但是其背后還是自然人,只是名稱不同而已。
對于記者所反映的通億公司的情況,江蘇省工商部門表示將盡快展開調查。
產品有“李鬼”之嫌
登錄通億商城主頁,顯著位置上有一幅白酒廣告,配圖文字為“通億商城聯手洋河釀造酒業”,以及“藍之藍”的字樣。有網友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第一眼看去就像是“洋河藍色經典”。
通億商城上共有兩款該品牌商品,分別為“洋河藍之藍宴酒”和“洋河藍之藍”,標價為80EC和120EC(EC為該商城使用的積分單位),在商品描述中的宣傳文字為“藍之藍洋河經典”。然而,有關該品牌白酒的具體信息僅有酒精濃度、凈含量等,而沒有生產廠商信息。
從“洋河藍之藍宴酒”的宣傳圖片中可以發現,其外部包裝標明生產廠商為江蘇蘇典酒業有限公司的同時,還標注“原江蘇洋河釀造酒業有限公司”。而上市公司“洋河股份”(002304,SZ),全名為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通過網上查詢以及向洋河股份詢價發現,均沒有該產品的價格信息。
此外,通億商城上一款名為“玫瑰莊園”標價560EC的葡萄酒,在某網站上僅以59元進行團購。業內人士甚至說,該款葡萄酒可能也就值20元左右。除了價格虛高外,通億商城的產品都不甚知名,無法從其他渠道比對商品價格。
通億商城的解釋是,商城大部分的產品來自加盟商,加盟商將產品放到公司的平臺上,可以取得對外宣傳的效果。至于產品所標示的積分兌換數額,則是以商家提供的價格為標準制定的;標準價比市面上的價格高,可能是由于各地物價水平有差異造成的。
通億:公司模式沒有問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知情人士提供的聯系方式,就加盟商舉報的問題采訪了通億公司負責人陸云婷。陸云婷表示,目前公司總經理職位空缺,由她負責公司的整體管理工作,但是由于她是新近加入通億公司的,對具體運營情況不了解,因此指派一名工作人員接受記者采訪。
這位被指定的工作人員認為,“目前存在的加盟商沒有實現商品銷售上的增長,主要是因為公司目前知名度較低,(但是)公司的銷售及盈利模式沒有問題。”
據了解,通億商城通過在全國到處開宣講會,吸引商家加盟,以獲得大面積關注,其一面對商家宣稱如何壓低成本銷售產品,一面對顧客宣傳 “買1000送1000EC”,實際購買的產品等于沒花錢。
而前述加盟商對記者說,“以通億商城為代表的網上商城根本沒有大規模的固定資產,如果公司卷款逃跑,將會對大量加盟商造成損失。通億的"管理中心"已經發展了100多個,后期又不斷在各個城市開宣傳會,跑馬圈地。”
該加盟商還擔心,通億公司目前已經出現高層變更的情況,是否在玩“金蟬脫殼”?對此,通億公司方面指定接受采訪的工作人員表示,公司確實開始將業務向北京方面轉移,不過只是出于業務拓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