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打擊傳銷面臨“四難”組織者難抓捕 難取證 難處理 難管轄
發布: 2011-08-05 09:22:18 作者: 潘從武 王建英 來源: 法制日報

記者8月3日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經偵總隊了解到,截至今年7月底,新疆全區陸續發生以購買商品、提供服務為名的傳銷案件9起,破獲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新疆公安廳經偵總隊負責人介紹說,由于自治區內參與傳銷人員大都在異地進行,且組織較為嚴密,公安機關在偵辦這些案件中存在“四難”。
據介紹,這“四難”主要包括:抓捕主要犯罪嫌疑人難,主要犯罪嫌疑人都是遙控指揮,身居異地,因此傳銷源頭難以發現,組織者難以抓獲;調查取證難,傳銷的特點就是上、下線單線聯系,很少越級聯系,加上異地性、流動性、廣泛性和傳銷人員的對抗性,資金流轉沒有任何憑證,造成認定犯罪所要求的證據鏈獲取困難;打擊處理難,傳銷可以按非法經營、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進行處罰,而這些罪名的犯罪構成要件、證據要求與傳銷本身特點和危害并不吻合,容易造成公、檢、法辦案認定上的不統一;案件管轄難,由于自治區內參與傳銷活動的人員大部分是在內地進行的,行為發生地和結果地都在內地,新疆公安機關難以管轄。
新疆公安廳經偵部門負責人表示,要從根本上鏟除傳銷犯罪活動,還需要有關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基層組織有效配合。同時,還要擴大社會宣傳,加強社會法治觀念和防范意識,特別是要使廣大人民群眾理性對待致富“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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