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解析鹽都傳銷犯罪案件特點及對策
發布: 2011-07-25 11:23:35 作者: 吳明遠 羅志 來源: 四川新聞網

近年來,傳銷違法活動愈演愈烈,盡管國家不斷地加大對傳銷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但因傳銷引發的各類刑事案件仍呈現數量激增、危害增大的趨勢。以自流井區檢察院為例,2010年以前,該院從未辦理一起傳銷案件,但去年就辦理因傳銷引發的案件5件17人,今年以來已辦理6件19人,傳銷已經成為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一個重要問題。為此,筆者對自流井區檢察院辦理的傳銷案件進行了剖析,并提出防治對策。
該類案件具有以下特點:
涉案罪名較集中。在自流井區檢察院辦理的11件傳銷案件中,以侵犯人身權利犯罪居多,其中非法拘禁案件9件30人,占傳銷案件數的81.8%,占總人數的89.2%。其余為故意傷害案1件1人,詐騙案1件3人。
傳銷手段迷惑人。如陳某等人網絡傳銷一案中,陳某等人在網絡上建立了一個名為“澳州AD網絡媒體廣告公司”的網站,以繳納會費成為會員,點擊廣告、介紹下線入會提成,以及待公司上市后可獲得公司股份等宣傳方式,引誘幾十名群眾交錢入會,然后以小額提成回饋會員,等入會人員達到一定數量后,則關閉網站逃之夭夭。
成員多為親朋好友。傳銷組織者利用其中一些人不勞而獲、一夜暴富的心態,以各種理由誘騙無業者、學生、農民等參加傳銷,而且他們都是利用親戚、朋友、老鄉、同學等關系相互發展下線的,因為親朋好友更容易被說服。例如劉某某等7人非法拘禁案中,4名犯罪嫌疑人是大學同學,被害人也是同學,另兩名犯罪嫌疑人則是親兄弟。在檢察機關辦理的8件非法拘禁案中,傳銷犯罪嫌疑人發展的都是自己的親朋好友。
容易導致群體事件。如文中提及的陳某等人網絡傳銷一案中,幾十名受害人因被騙購買傳銷組織的虛擬產品,損失了幾十萬無法挽回,經常到相關部門上訪,影響了正常工作秩序,影響了社會和諧穩定。
針對上述情況,筆者建議:
第一,加大宣傳力度。政府職能部門、司法機關要通過新聞媒體舉辦法治講座、播放宣傳片等廣泛宣傳防范知識,從典型的傳銷案件中開展犯罪預防教育,提高群眾防止被騙的能力。
第二,加強監控查處。工商、公安等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大對傳銷活動的監控工作,充分依靠和發動群眾,及時掌握相關信息,將傳銷活動消滅在萌芽狀態。對構成犯罪的傳銷人員,司法機關要依法堅決打擊。對為傳銷活動提供便利的單位和個人也應予以查處。
第三、強化房屋租賃管理。房管部門應依靠街道社區,加強對城市農村、城鄉結合部房屋租賃的管理。堅持“誰出租房屋誰負責”的原則,徹底鏟除非法傳銷的生存土壤。一旦發現傳銷活動,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積極協同查處。
第四、堅持寬嚴相濟政策。司法機關和相關部門在辦案中,對于涉嫌傳銷活動情節嚴重、危害較大的組織者及其骨干成員,要堅決立案查處、依法打擊。對于上當受騙、情節輕微的一般參與者,要重在教育挽救,避免其再次走上傳銷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