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人員自稱警察綁架"上線"索要贖金
發布: 2011-07-01 09:15:14 作者: 程建輝 李新苓 來源: 燕趙都市網

家住香河縣某小區的女子段某平日里穿著靚麗,打扮入時,不料卻被其傳銷組織的4名下屬“盯上”,并被綁架。6月12日19時,香河縣公安局民警通過10個小時的艱苦奮戰,一舉將這一起綁架案破獲,4名犯罪嫌疑人被成功抓獲。
6月12日9時,暫住香河縣某小區的倪某(男,35歲,云南省普洱市人)報案稱:其懷疑妻子段某被人綁架。
接到報案后,刑警大隊迅速組織警力展開偵查。據報案人反映,6月11日15時許,妻子段某給其打電話稱:10日晚上,自己因搞傳銷被廊坊市公安局抓獲,讓給段某的一張工行卡里打6萬元就能私了。直到6月12日上午9時,妻子手機一直在關機,懷疑已被人綁架。
辦案民警以車找人尋蹤覓跡
根據報案人反映其妻子的體貌特征,民警向廊坊市各公安分局進行查詢,未發現其妻子的下落,確認其妻子被人綁架。
鑒于案情重大情況緊急,民警迅速奔赴各個崗位。一組對被害人段某所居住的某小區進行走訪,調查案發前后是否有可疑人員、車輛出入,并調取小區監控錄像;深入受害人經常出入的場所了解相關情況,向受害人的家人、朋友了解受害人的社會關系,分析該案是否有熟人作案的可能。一組對香河各主要出口設卡盤查,嚴查過往人員車輛,全部調取各大出口的監控錄像;通過公安信息系統對旅館住宿、網吧上網人員進行篩查,從中發現可疑人員;一組是迅速向周邊市縣通報案情,協查布控,串并案件,并迅速與市局相關部門取得聯系,獲取更多線索。
銀行卡取現 留綁架車輛線索
6月12日10時許,通過調取該小區監控錄像逐一排查后發現,6月10日晚6時至12時,進出該小區的汽車共有45輛,民警隨后逐一與車主見面,未發現可疑情況。但有一輛黑色比亞迪轎車在晚9時許進入該小區,朝被害人居住的樓房方向駛去,幾分鐘后,該車離開該小區。該車牌號后兩位被人為遮擋,該車主一直未能找到,下落不明。
專案組隨后迅速調取香河周邊市縣出入口錄像,全面查找可疑車輛下落。同時圍繞被害人段某的幾張銀行卡,聯合幾家銀行進行全面監控。
12時15分,監控被害人段某銀行卡的工作小組取得重大突破,段某的一張農行卡、一張工行卡在10日晚8時許,先后被支走現金1萬元、2.7萬元,地點分別為大學城附近和京滬高速廊坊出口附近。
民警隨后趕赴廊坊市區,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展開調查。同時安排查看周邊市縣監控錄像的民警,重點查看廊坊市區進出口錄像,看可疑比亞迪轎車是否進出廊坊。
14時40分,觀看監控錄像的民警取得重大發現,車牌號為冀R653的黑色比亞迪轎車11日出現在廊坊市廣陽區南尖塔鄉大王莊村附近,專案組迅速調集50余名警力,對該區域展開全面秘密排查走訪。
18時50分,有群眾反映,大王莊村一租房處有幾名外地男子租住,經常見到一輛比亞迪轎車,其特征和可疑車輛相似。為了避免打草驚蛇,專案組對其住處周圍秘密布控,并安排民警化裝在該租房處周圍進行偵查,發現其院門緊鎖,并未發現可疑車輛。
女民警喬裝打扮偵查民警合力圍捕將罪犯抓獲
專案組安排一名女民警,化裝前去試探偵查。當民警敲開門后,出來一名男子,該男子隨手將門鎖撞上。經知情人辨認,確系其為其中一名租房人,民警迅速合圍,將其控制。
經就地突審,該男子交待名叫鄒某,男,30歲,四川省宜賓縣人,其供述了伙同他人綁架人質索要錢財的事實,并供述人質就在房間里面,由林某(男,37歲,四川省長寧縣人)看管。在了解了房屋的布局和房間內情況后,專案組采取翻墻救人的策略,當民警翻墻沖入院內,林某聞風從另一側院墻逃跑,一組民警迅速沖入屋內,將躺在地上雙手捆綁、雙眼被蒙的被害人段某成功解救。另一組展開緊急追捕,在追至據該租房處200米左右一泥坑旁,將林某抓獲。根據其二人的供述,民警隨后迅速趕赴安次區興安市場,經過一番緊急圍捕,將另外兩名嫌疑人林某某(男,43歲,四川省長寧縣人)、母某(男,30歲,四川省宜賓縣人)一舉抓獲。
傳銷女上司穿著打扮“露財”四名下線密謀綁架
經審訊,四人如實交待了綁架人質的犯罪事實。原來,四人曾因參加同一伙傳銷組織認識,后來各自都賠了不少錢,母某、林某某一起合謀綁架人質索要錢財,林某某召集鄒某、林某二人一起商議,最后將綁架目標選定為自己曾經的“上司”---傳銷組織經理段某,看到她平時佩戴價值昂貴的首飾,想到一定能索要到錢財。
幾人在準備了保安服、電警棍、手銬、膠帶等作案工具后,6月10日下午,由母某駕駛自己的一輛比亞迪轎車載著另外三人,竄至段某居住的香河縣某小區樓下,晚7時許,見到段某獨自一人上樓,幾人下車追至樓梯間,謊稱警察,將段某帶至車上,用手銬銬住雙手,用塑料袋套住頭部,用膠帶纏住雙手,將其帶至廊坊市廣陽區南尖塔鄉他們的租房處,幾人輪流看管,直至被警察解救。期間,幾人用拳腳毆打、電警棍電擊受害人段某,要段某給其丈夫打電話,索要現金6萬元,并逼迫其說出銀行卡密碼,幾次取走現金3萬余元,搶走其隨身攜帶的項鏈、戒指等首飾。后怕罪行敗露,毀掉了手銬、電警棍等作案工具,在二手車市場賣掉了作案用的比亞迪轎車。
目前,母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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