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遠江:直銷監管四種“變”與“不變”
發布: 2011-05-24 10:35:19 作者: 胡遠江 來源: 分銷時代

每次走訪企業,筆者都會和企業高管們交流同一個問題:本年度中國直銷行業的監管到底會如何?該問題在2009年是焦點,去年是熱門,今年還是被首當其問。
我個人認為:在中國,政策法律的變化往往影響著一個行業的生死存亡,而監管規則的變化,則影響著行業內每個企業的發展。正是如此,直銷政策法律與監管的任何顫動,都會牽動所有直銷企業的神經。所以,關注如何應對直銷監管,對企業而言,不是戰術,而是戰略。那么,2011年,在政策法律基本不變的前提下,中國直銷行業的監管規則又會如何呢?筆者做了一個初步分析:本年度,行業監管將保持“四種不變”,同時也將出現“四種變化”。
四種不變
梳理中國直銷“立法”以后的監管規律,筆者認為,2011年直銷監管第一不變是“依法規直打傳”的基本路線不會變。因為在中國,雖然直銷行業總體狀態在向好的方向轉變,但與直銷相伴而生的各種傳銷活動依然猖獗,同時諸多直銷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和“直銷法律法規”還時有沖突。所以,針對行業現實情況,堅持將依法規范直銷打擊傳銷作為基本路線肯定不會動搖。第二不變是保持高壓監管態勢不會變化。從行業這些年的發展狀況來看,如果放松監管或采取寬松態勢,各種新老傳銷活動就會甚囂塵上,嚴重危害行業健康發展和社會經濟秩序,而部分直銷企業也會“你松一尺,我松一丈”,用純營銷觀點思考直銷。因此,我們要防微杜漸,保持高壓態勢,于職能管理部門正是一劑良方。第三不變是利用專項行動管理行業不會變化。確保中國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重大節假日安全秩序,一直是直銷監管部門的政治任務,所以,充分利用專項行動這種形式在一定時間內集中整治行業,便也成為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第四不變是綜合治理不會變。由于直銷和傳銷活動滲透面廣,牽涉到的人事復雜,要有效治理它,遠非一兩個部門所能完成,因而中國政府職能管理者熟悉的綜合治理便成為經典方法。
四種變化
結合中國直銷行業近幾年來所出現的新情況,筆者認為,2011年直銷監管第一變化就是打擊傳銷活動區域協作機制的進一步強化。從2009年開始,華東、華北、中南等地區已經先后組織區域聯合執法,成績顯著。因此,2011年該做法無疑應將被推廣,省與省、市與市之間都可能建立信息共享、聯合圍剿的執法網絡。第二變化是對直企涉傳行為將會嚴厲查處、課以重罰。在行業整治中,管理部門一直強調規范直銷和打擊傳銷“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政策,2011年,這方面的工作顯然將得到強化。尤其是對于直銷企業涉傳行為的重罰將成為新變化,年初的雅芳案例就是一種警示。第三變化是二三線城市的獨立監管力度將進一步加大。很長一段時間內,基于直銷業務主要集中在一線城市的狀況,職能部門對于直銷的監管大多數以一線城市為重點,但近年來隨著直銷業務向二三線城市延伸,直銷監管的重心也逐步轉移。2011年,在直銷業務進展得風生水起的二三線城市,預計同樣也將成為一線執法非常活躍的地區。第四變化是對于新型傳銷活動的打擊將會集中力量。近年來,中國的傳銷活動利用新技術、新觀念、新概念、新模型等形式,不斷變化新面孔,和電子商務、購物網站、風險投資、私募基金、保險經營等結合在一起,到底是“新瓶舊酒”還是“新瓶新酒”,一時間很難甄別。2011年,估計在充分積累經驗和辨識水平的前提下,對于這些新型傳銷活動會有重拳出擊。
總之,2011年,從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來看,它是我國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維持穩定、推進和諧是國家大政,各行業監管都必須依此來展開工作。對于直銷監管而言,堅持四個不變,有利于行業大盤穩定;啟動四大變化,則利于精準執法,防止行業出現“害群之馬”。二者的有機結合,將有利于行業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