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強制用暴力達到侵財的“洗腦”傳銷活動
發布: 2011-05-19 09:56:24 作者: 佚名 來源: 梅州日報

近年來,我市部分地區出現了以欺騙、暴力和人身控制為手段,強制“洗腦”的傳銷活動,嚴重危害了人民人身和財產安全。
日前,記者從梅江區法院了解到,有6 宗因傳銷而實施犯罪的17名被告人受到法律的制裁,分別被梅江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八年六個月不等。法官提醒:警惕強制“洗腦”的傳銷活動。
特點:用暴力達到侵財
梅江區人民法院審理這6宗傳銷犯罪案件的有關法官告訴記者,他們通過對這6宗案件進行分析,發現我市目前的傳銷活動主要呈現三個特點:一是傳銷人員多采用搶劫、非法拘禁、毆打等暴力手段達到財產侵害和脅迫加入傳銷隊伍的目的;二是被告人均是年齡層次低、學歷低的社會群體。他們絕大多數在20至25歲之間,初中以下文化;三是借助了網絡這一虛擬、隱蔽、成本低廉的方式,網上發展成員。被告人大多數利用網絡認識受害人,以介紹工作或生意為名誘騙受害人來到梅州。
危害:是潛伏的定時炸彈
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會嚴重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國務院明文規定禁止各種傳銷和變相傳銷行為。據記者調查分析,傳銷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危害:
傳銷是危害社會穩定的定時炸彈。一些傳銷人員被騙后流落異地,生活悲慘,為維持生活,成為傳銷犯罪分子的幫兇,參加非法拘禁、綁架、偷盜、搶劫、械斗、聚眾鬧事等案件,給社會和諧穩定造成嚴重危害。如被告人楊某經網友介紹來到梅州,被騙入傳銷組織。后與其他傳銷骨干一道成為“看護者”,最后發展到采用暴力毆打、脅迫手段逼其他傳銷成員交出銀行卡和現金,成為搶劫犯。
傳銷是壓垮弱勢群體的惡性毒瘤。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下崗職工、農民等低收入群眾渴望快速致富的心理,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引誘他們加入傳銷組織。由于傳銷產品的價格遠遠高于產品的本身價值,參與人員往往變賣全部家當卻買來一堆不值錢的產品,使本就貧困的生活雪上加霜。
傳銷是摧毀社會道德的罕見瘟疫。傳銷組織教唆參與者以“善良的謊言”將親朋好友誘騙參與傳銷,引發親友反目,父子相向,瓦解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關系。
傳銷是反社會反政府的“經濟邪教”。對初入門的人員,傳銷組織采用集中上課培訓,強制性地對參與者進行精神灌輸,反復洗腦,標榜傳銷是“人幫人”、鼓吹“團隊精神”,影響人的世界觀、價值觀,使參與人員沒有了羞恥感,沉溺于“發財夢”不能自拔,并且大肆欺詐。
建議:多方協作,共同打擊
目前,雖然我市各級工商、公安部門對傳銷活動加大取締和打擊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消滅在萌芽狀態,不讓其演化為一種有組織、有綱領、有體系的不法活動,仍應當采取相應措施。
梅江區法院刑庭庭長陳冰萍說,打擊傳銷首先要加強宣傳教育等防范工作,提高全民對傳銷違法性的認識。其次,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采取綜合治理方式,嚴密防范傳銷活動。如公安部門負責對傳銷活動予以嚴厲打擊,工商部門負責對那些從事傳銷又未構成犯罪的行為依法從嚴處罰;民政部門負責對傳銷人員的收容工作;法院負責在審判中對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組織者、骨干分子進行嚴懲。再次,對于傳銷的一般參與者,特別是對那些上當受騙、情緒激動的群眾,要重在疏導勸解、批評教育,防止因情緒激化形成群體性事件,把矛盾解決在初始階段和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