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傳銷“拋餌” 公職人員上套
發布: 2011-04-25 09:11:06 作者: 雅歌 來源: 四川在線

最近,我省一些地方不斷出現以“電子商務”、“網絡團購”、“網絡廣告”、“網絡代理”等名義拉人頭、發展下線的傳銷組織,其借互聯網平臺推銷所謂的“產品”,從事傳銷活動。
對此,省工商局發出警示:珍愛家庭,遠離網絡傳銷。
通過網絡點擊廣告就可以坐在家里獲得高額回報”是其對外宣傳的誘餌
網絡傳銷
信息鏈
在互聯網上進行信息傳遞(傳銷制度、加入者信息等)
資金鏈
通過銀行匯兌、郵政匯款收取錢財(同渠道返回提成)
特點
沒有真正的商品,完全依靠“信息鏈+資金鏈”運作。
案例點擊網絡廣告就能賺錢?
2010年10月26日,有舉報稱:有人在蓬安宣傳點擊網絡廣告就能賺錢,有不少公職人員參加。該活動主要依托互聯網,會員的注冊、報單、匯款等均通過網絡進行,傳銷對象又不是實物,資金往來無任何單據。
經過努力,執法人員獲取了組織者陳某的獎金提款、直推統計、業務統計、獎金明細等資料,鎖定了陳某及“瑞典E時代”的違法事實。同年11月3日,主要涉案人員被控制,陳某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被刑拘。“通過網絡點擊廣告就可以坐在家里獲得高額回報”是其對外宣傳的誘餌,以此拉攏親朋加入。
去年11月4日,新都工商局取締了該組織的8個傳銷窩點,驅散傳銷人員100余名。該傳銷組織以該公司產品誘人入伙,加入者以3800元/份的金額購買產品,多買不限,其后即可介紹他人購買入伙,組成相對獨立的網絡體系。這些所謂的銷售體系負責人通常不銷售產品,而是通過電話、QQ、郵件等方式進行“招商引資”,最終讓不明真相者血本無歸。
警示發現網絡傳銷立即報案!
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最近,我省一些地方不斷出現傳銷組織以“電子商務”、“網絡團購”、“網絡廣告”、“網絡購物”、“網絡代理”、“網絡加盟”、“網絡營銷”、“遠程教育”等名義,用拉人頭、發展下線的手法,借互聯網平臺推銷所謂的“產品”,從事傳銷活動。有的群眾聽信了其高回報、低風險的謊言深陷傳銷團伙,其結果都是血本無歸。
網絡傳銷,是指利用互聯網進行的傳銷活動。傳銷組織者以互聯網進行信息傳遞,包括組織者發布的傳銷制度信息、參加者加入的信息、發展下線的信息、提取報酬的信息等,形成“信息鏈”;在資金流轉上,通過銀行匯兌、郵政匯款收取錢財,再按照同樣渠道返回提成,形成“資金鏈”。不少網上傳銷沒有真正的商品,完全依靠“信息鏈+資金鏈”運作。
省工商局警示:珍愛家庭,遠離網絡傳銷。知情者可向當地工商(電話:12315)或公安機關(電話:110)舉報傳銷組織或骨干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天府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