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傳銷案頻發(fā) 警方呼吁:提高警惕 群起圍剿
發(fā)布: 2011-04-11 09:22:10 作者: 佚名 來源: 泉州網


2010年5月14日,豐澤區(qū)泉秀派出所與泉州高鐵派出所聯(lián)合搗毀一個傳銷窩點。
圖為傳銷窩點的房間里堆滿了鞋子和衣服。
近年來,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非法傳銷現(xiàn)象屢禁不止,一些人深受其害卻難以自拔。3月份,我市警方就連續(xù)端掉10多個傳銷窩點,解救出被控制的傳銷人員100多人。傳銷組織有什么特征,會給社會帶來什么危害,市民應該如何辨別并防止自己陷入傳銷組織?記者就此采訪了有關人士。警方提醒,打擊傳銷行為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市民在平時就應當提高對非法傳銷行為的認識,避免誤入歧途。 (本報記者張君琳 詹偉志 陳小陽 實習生林淑云 文/圖)
案例 一個月解救上百人
今年3月3日5時,在市區(qū)豐澤街道后坂西區(qū)附近小路,豐澤派出所成功端掉一個傳銷窩點,解救出8名被控制的傳銷人員,另有4名人員因涉嫌非法拘禁被警方抓獲。
3月4日下午4時,鯉城江南派出所民警在亭店社區(qū)凌霄路一出租房例行檢查時,查獲一個傳銷窩點,解救出12名傳銷人員。
3月8日,惠安警方在螺城抓捕2名涉嫌搶劫的犯罪嫌疑人時,意外發(fā)現(xiàn)并搗毀了2個傳銷窩點,現(xiàn)場解救出被傳銷組織控制的20名傳銷人員。
3月11日,豐澤區(qū)法院對19名傳銷組織成員公開審理。這些人以暴力毆打、引誘、脅迫等手段控制被騙入非法傳銷組織的被害人,被檢察機關以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訴。
3月14日上午10時,惠安城關派出所端掉一個傳銷窩點,抓獲了十幾名涉嫌參與傳銷的人員。
3月22日,鯉城警方組織200余名警力對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進行集中清查時,在江南街道鳳頭路一出租房內查獲一個傳銷窩點,當時租房內13名傳銷人員正在集體唱歌。
特征 精神控制騙取會費
傳銷的危害性很大,可是它的隱蔽性又很強,許多受害者被騙入傳銷窩點,甚至參與傳銷仍不自知,那么傳銷到底是什么?
根據國務院2005年8月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規(guī)定,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fā)展人員,通過對被發(fā)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fā)展的人員數(shù)量或者銷售業(yè)績?yōu)橐罁嬎愫徒o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fā)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行為。
鯉城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林警官向記者介紹了傳銷的幾個重要特征。
首先,對受騙人員實行精神控制是該組織實施傳銷活動的主要方式。許多傳銷組織都是利用人們急于致富的心理,編造所謂發(fā)財?shù)?ldquo;神話”,通過混淆傳銷和直銷的概念,打著“無店經營”、“無商品經營”等旗號,為傳銷組織披上合法的外衣。當受騙人員被以招工、實習、介紹工作為名誘騙到傳銷窩點后,即被實行封閉式控制,并對被騙者采用高頻率、高強度的“洗腦”,使被騙人員產生心理強制,在思想上形成一種單純追逐經濟利益的瘋狂心態(tài),并對查禁和勸阻形成一種極端對抗心理。
其次,拉人頭、騙取會員費是該組織進行傳銷的主要手段,一旦受騙者接受他們的理念,在經濟利益的強烈驅動下,會按要求購買一份三五千元的產品,而這類產品實際并不存在,屬于純粹的虛擬商品,其實質就是為騙取參與者所繳納的“入門會費”,而在計酬或返利方式上則是采用通過直接或間接發(fā)展下線的數(shù)量作為計酬和晉級的依據,如此促使新入會的傳銷人員,為追求更多的經濟利益,不惜突破以親情、友情、誠信維系的社會倫理底線,動用各種手段和資源誘騙親朋好友加入。
第三,一般傳銷組織都會采取金字塔式的組織結構。一般根據發(fā)展下線的數(shù)量由低到高按順序分級,只有發(fā)展到一定數(shù)量的下線,才能成為更高級別的會員,從而通過其推薦發(fā)展的下線繼續(xù)發(fā)展新的下線,以此類推,從而形成金字塔式的傳銷鏈。諸如豐澤警方在3月3日破獲的傳銷窩點就設置了“大領導”、“領導”、“管家”和“業(yè)務員”四級。
最后,傳銷窩點一般采用嚴密的“家庭式”管理,由若干名傳銷人員組成一個“家庭”,由“家長”負責安排“家庭”的大小事務、日常生活以及新成員的洗腦教育,并對成員收取會員費等;若干個“家庭”組成一個團隊,受其直接上線領導,而不同“家庭”之間,不同層級之間并不相互了解。
危害 擾亂市場經濟秩序
“傳銷最直接的危害就是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影響市場經濟的正常發(fā)展。”石獅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和消費者保護科陳科長表示,傳銷涉及地區(qū)廣、人員多、資金大,有的還伴有非法集資、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侵害消費者權益等大量違法行為,破壞了市場經濟的健康和諧發(fā)展,嚴重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生命財產安全,這不僅違反了國務院關于禁止傳銷和變相傳銷的相關規(guī)定,還違反了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市場行為管理、金融、稅務等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其次,傳銷對社會道德體系造成巨大沖擊。由于傳銷人員發(fā)展對象多為親屬、朋友、同事等,其不擇手段的欺詐行為,引發(fā)親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慘劇時有發(fā)生,對社會親情、友情等社會關系和道德規(guī)范造成極大沖擊。
第三,傳銷活動具有很強的繼發(fā)性,大部分參與者均會血本無歸,甚至流落異地,生活悲慘,跳樓輕生,而一些傳銷人員為了拉人頭對他人進行非法拘禁,甚至發(fā)生搶劫、詐騙、強奸等違法犯罪活動,給社會治安帶來隱患。
建議 多管齊下圍剿傳銷
陳科長建議,大部分市民對傳銷認識不深,分不清傳銷和直銷的區(qū)別,因此相關部門有必要規(guī)范直銷市場,若沒有營業(yè)執(zhí)照,堅決予以取締,謹防個別企業(yè)“掛羊頭賣狗肉”,打著直銷名義變相傳銷。若有直銷企業(yè)要開產品宣傳會或介紹會時,必須提前到工商部門進行備案,工商部門會安排人員前去了解是否為報備的內容。
“打擊傳銷需要各個部門共同來參與。”林警官建議,打擊傳銷組織應明確各部門職責,齊抓共管,分工落實,綜合治理,促進“打、防、管、控”各項措施的全面落實;以村居為重點廣泛開展摸排、查禁工作,采取果斷措施實施全面圍剿,嚴懲組織、領導傳銷的犯罪人員;另外以社區(qū)為重點,加強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以此消除傳銷活動的生存空間,構筑嚴密的基層監(jiān)管網絡。
針對個別大學生被騙入傳銷陷阱的情況,警方建議,高校應開展反傳銷知識宣傳,經常為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指導和提供就業(yè)服務,普及一些求職基本信息常識,避免大學生就業(yè)陷入傳銷泥潭。大學畢業(yè)生擇業(yè)時,要事先核對應聘單位的真實性,不要貿然前往面試。
提醒
身陷傳銷如何脫身
一旦被騙入傳銷窩點,面對傳銷人員嚴密的看守和日復一日的洗腦,該如何應對并采取積極穩(wěn)妥的自救方法?林警官建議,身陷傳銷窩點后,如果你配合,他們會贊揚你,如果你思想矛盾,他們會安慰你,如果你態(tài)度強硬而且表現(xiàn)出反感,他們會威脅你。但是不管你是什么態(tài)度,他們都會24小時監(jiān)視你,脫身是很難的,但是并非沒有可能,主要有以下辦法:外出的時候,注意周邊的環(huán)境和標示,比如路名、商店等,找機會報警。求救時盡量做出一些異常或者夸張的舉動以引起旁邊人的注意。如果沒有機會報警,就態(tài)度堅決表示不做傳銷。一般15天以后, 傳銷人員會失去耐心,要求你保證對所知道的情況保密,然后允許你離開。他們一般會把你送到車站,看著你上車,并在車子開走后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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