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霧重重 誰把保險“干”成了傳銷?
發布: 2011-02-15 10:25:22 作者: 陳天翔 來源: 第一財經

一份由保監會下發的《關于防范和打擊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涉嫌傳銷行為的通知》(下稱《通知》)于近期陸續下發到各地保監局,隨后各地保監局又在第一時間,以風險提示公告的形式通過各自的官方渠道對外發出。監管部門對該問題的重視程度,由此可見一斑。
嚴打下 “李鬼”現形
今年年初,針對個別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涉嫌傳銷的違法違規行為,保監會就下發了一系列文件,旨在有效遏制風險,嚴密防范和嚴肅處理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此類非法活動。之前被查處的保險代理機構涉嫌非法集資和傳銷的違法行為也被予以曝光。
全國范圍內影響比較大的案例就是“何豐案”和“民豐案”。琛德保險代理公司錦州分公司籌建負責人何豐在開展業務過程中,不對應任何保險產品,只是單純地通過半年期投資計劃,高息吸收資金,還以享受團隊利益為誘餌,吸引公眾交錢購買保險卡加入公司后,不斷增員。
而杭州民豐保險代理公司則采取了將“權益證”與保險產品進行捆綁銷售的手法,即代理人銷售、投保人購買保險產品,按一定比例獲取股權憑證后,可在短期內兌換現金或在公司上市時兌換股票。該公司的營銷員片面夸大“權益證”的預期收益,吸引投保人購買保險產品成為代理人,并以不等金額補貼誘使其代理人發展新的投保人。
林林總總的手法
從保監部門對外披露的信息來看,個別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從事涉嫌傳銷活動,在其業務人員管理辦法中,職級設置簡單,晉升通道短,考核只設晉升指標,缺乏維持指標,職級只升不降;晉升考核指標單一,除第一級晉升為第二級的考核指標為個人銷售業績外,其余職級的晉升考核指標都是直接或間接發展的業務人員的銷售業績。
另外,業務人員所有職級對所有業務都可以直接提取級差傭金,可以超越自身職級向高職級被增員人員計提培育傭金,計提代數多,而且傭金權益可以指定繼承人延續控制,從而達到一些人員坐享巨額增員利益的目的。
從監管部門的通知不難看出,這次涉嫌傳銷行為的“主角”被鎖定在了“中介機構”身上,這更讓人覺得手法具有相當高的“專業性”和“隱秘性”。那這些所謂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是如何將保險產品當成了涉嫌傳銷的“工具”的呢?其背后又隱藏著怎樣的迷霧?
《第一財經日報》從多個渠道了解到,事實上,在《通知》中,監管部門所列出的“手法”只是不法分子諸多“手法”中最典型的兩個,其他的“花樣”也不少。本報記者了解到,部分地區的保監局在日常檢查中就有發現,有傳銷組織就曾利用了卡折式和撕票式產品存在單證系統外循環、銷售渠道不透明,從而導致其定價執行往往容易出現變形的特點,通過控制保險中介公司,以遠低于卡面面值的價格“大批量”買入類似產品,然后以推銷保險的名義,按產品的面值強制傳銷參加者購買,達到變相收取傳銷入會費的目的。
“試用員工轉正成為公司員工”也是傳銷組織常用的手法之一。本報記者了解到,某地保監局曾發現,涉嫌傳銷的保險中介機構規定試用業務員轉正要在三個月內達到一定金額的FYB(首年度新契約的保費換算之后的業績值),試用業務員按照當月的FYB的20%獲得銷售津貼,而起始年度傭金與銷售津貼之間的差額部分則無償交給公司,實際上等同于變相強制要求業務員繳納一定金額的費用作為加入公司的條件。
據介紹,涉嫌傳銷的保險中介機構還會實施“變客戶為業務員”的策略,即會宣傳購買保險既獲得保險保障,還可以獲得傭金收入。直接導致的結果是,有的客戶在其實并沒有保險需求、保費支付能力和保險銷售能力的情況下,盲目進入涉嫌傳銷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將保險當做投機工具來獲得高額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