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家女大學生為賺錢誤入傳銷 涉嫌非法拘禁獲罪
發布: 2011-01-14 10:39:55 作者: 張錦娣 葛慶國 杜何陽 張玉學 來源: 江淮晨報

湖北女孩小婷(化名)外出打工誤入傳銷窩點,在被傳銷頭目安排看守一個新招進來的成員小玲(化名)時,結果致使小玲在逃離時從六樓摔下死亡,小婷也因此獲刑。
誤入歧途
農家女孩為賺錢陷入傳銷
今年24歲的小婷,出生在湖北省洪湖市一個貧寒卻很幸福的農家。小婷學習格外刻苦,大學畢業時,她的鋼琴水平已達10級,她想利用這個本領賺取財富來回報家人。
2008年7月的一天,她接到了一個同學的電話,同學稱其在肥東縣辦理了一個課外培訓班,希望小婷來教鋼琴,并承諾給予豐厚的待遇。
臨行前,父親曾警告她“小心,不要誤入傳銷窩點了”,可涉世未深的她并沒有將父親的話放在心上,而且也不知傳銷是怎么回事,就帶著父親攢下的2000元來到了陌生的合肥。
然而到了目的地后,昔日的同窗竟然沒收了小婷的手機,她才發現所謂的培訓班只是幌子,父親的警告不幸言中,她被昔日的同窗騙進了傳銷窩點。
后在同學的鼓動和逼迫之下,無奈的她只有交了會費,成為這個傳銷組織的一員。
再遭重挫
幫忙看守致女大學生身亡
兩個月后的一天,一個叫小玲的女大學生也被騙到了這個傳銷窩點。傳銷頭目安排小婷及其他人員看守小玲以防止其逃走。
可是,倔強的小玲并沒有屈服,而是借口上廁所試圖順著六樓外的下水管攀爬逃脫,不慎失足墜落,后搶救無效身亡。
案件發生后,小婷及其他傳銷人員紛紛逃離,但警方還是很快偵破了這起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并抓獲了主要犯罪嫌疑人。法院經過審理后也以各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分別被判處十年及以下有期徒刑。
而未被抓獲的小婷也在父親的陪同下向警方自首。因當時尚無證據證明小婷就是參與者之一,因此讓其先回家,但必須保證在警方找到新的證據后隨傳隨到。然而,當警方確認小婷是共犯之一通知她來時,心存僥幸的小婷卻以沒有路費等為由遲遲不歸案。于是公安機關將小婷列為網上逃犯,很快她落入法網。
最終悔悟
宣判后她流下悔恨的淚水
檢方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對小婷提起了公訴。審理期間,法院組織了小婷及其父親與被害人小玲的父親就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進行了調解。
在賠償協議達成后,小婷和其父親立即趕回家四處借錢,湊了80000元送來給小玲父親。送錢到肥時,已是深夜,為了節約一點住宿費,她和父親就在火車站坐了一宿。小玲的父親被感動了,遂向法官遞交了一份請求對小婷從輕處罰的諒解書。
法院認為,被告人小婷非法拘禁他人致人死亡,構成了非法拘禁罪。但考慮到小婷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另外,積極賠償了被害方經濟損失,取得了諒解,且自愿認罪,遂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
當聽到判決結果后,小婷流下了悔恨的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