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被騙傳銷后成頭目 非法拘禁他人被捕
發(fā)布: 2010-09-09 10:47:46 作者: 李詩燦 李小玲 來源: 正義網(wǎng)

自己本來是被騙加入傳銷組織的,然而一旦當上傳銷組織的頭目,就好了傷疤忘了疼,強行控制他人,逼迫他人加入傳銷組織,結(jié)果涉嫌犯罪。日前,福建省建甌市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將犯罪嫌疑人龍潤華批準逮捕。
現(xiàn)年23歲的龍潤華,是湖南省懷化市芷江侗族自治縣人。2009年底,在廣東深圳特區(qū)打工已經(jīng)4年多的龍潤華,被女朋友黃某以開服裝店為由騙到福建建甌。這樣,他只好被迫和黃某等人一起做傳銷。由于曾經(jīng)騙了自己的一名親屬交了2800元加入傳銷組織,他害怕得連自己的家也不敢回了。
后來作為負責人的黃某去了浙江杭州,龍潤華也就接下了黃某的一攤事務(wù),當上傳銷點的“主任”,做起了傳銷頭目的美夢。今年4月,他另辟一家據(jù)點,在建甌新區(qū)七里街丁墩自然村又租了一幢房子搞傳銷。
今年7月8日,一名叫陳勇(化名)的河南人被另一傳銷窩點的頭目楊某帶到龍潤華處,要求嚴加看管。為了能夠讓陳某交出錢來并加入傳銷組織,龍潤華派人搜走其現(xiàn)金和銀行卡,扣走其手提電腦,并對其進行“洗腦”,見不奏效就對其進行非法關(guān)押和毆打。期間除了兩三次強制陳勇到外面聽課外,龍潤華自己和傳銷人員出去時,則將大門和后門反鎖,而且還派人在晚上和白天進行輪流看管,防止其逃跑和自殺。直至7月30日,見目的無法實現(xiàn),才把陳勇放了,讓其坐車回家。非法拘禁時間,達到22天。
7月31日,警方根據(jù)群眾舉報將龍潤華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