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不成殺人藏尸水泥掩體 6被告人受審
發布: 2010-07-26 10:11:55 作者: 梅克寒 朱一村 來源: 中國法院網

傳銷不成殺人藏尸
7月22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因逼迫他人參加傳銷故意傷害致死的何國亮等6名被告人進行開庭審理,由于上述被告人還涉嫌犯有搶劫、強奸、綁架等罪名。
據檢查機關指控,被告人何國亮、姚龍云、張安國、陶宏、李才洪均為傳銷人員,分別來自云南、四川、安徽等地。2009年5月中旬,被害人王建明被傳銷人員從家鄉四川騙至安徽滁州,與張安國、李才洪等人住在該市華宇一村2幢的一處房間里。5月18日上午,被告人陶宏打電話給傳銷頭目何國亮,說王建明不愿意干傳銷,要給他點顏色看看。后陶宏與姚龍云一同來到華宇一村的住地,何國亮也隨后趕來。何國亮叫李才洪到門外路口負責望風,在屋內勸說王建明留下來做傳銷,王表示不愿意。后何國亮、姚龍云、張安國、陶宏等四人對王建明拳打腳踢,還威逼王建明打電話回家要4萬元錢。在毆打過程中,何國亮等人還從王建明身上搜出現金300元和一張銀行卡,在逼問出密碼后,陶宏到銀行取出現金400元。后在何國亮離開現場以后,姚龍云等三人又對王建明進行毆打,致其當場死亡。
被害人死后,被告人陶宏即打電話告訴何國亮王已死亡,又將這一情況告訴了在外望風的李才洪。何國亮與李才洪來到現場后,何即叫陶宏買來一瓶白酒灑在王建明的尸體上,欲造成醉酒的假象。后何國亮等5人乘出租車到滁州市鳳凰壩水庫附近尋找好拋尸地點。當晚,何國亮等人將被害人的尸體裝在編織袋內,用三輪車運到水庫附近一廢棄水泥掩體內。經法醫鑒定,被害人王建明系多發性肋骨骨折、胸骨骨折致血氣胸死亡。
另據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6月1日晚,被告人何國亮、姚龍云、張安國、楊洪君竄至浙江杭州市濱江區浦沿街道東冠路,在一家名為寶通旅館開了一間605房間,預謀綁架賣淫女為人質勒索錢財。當晚23時30分許,楊洪君以“包夜”為名,從一美容店將女青年周某誘騙至旅館605房間,四名被告人對周某進行毆打和威脅,逼迫周某打電話通知其家人及美容店老板為其籌款3萬元贖人,并要求將贖金打入指定的銀行帳號。期間,何國亮、張安國、楊洪君三人多次對周某進行輪奸,并搶走其240元。
在案件受理過程中,被害人王建明的父親和其未成年的兒子向法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賠償各項經濟損失計40余萬元。庭審中,法庭對此一并進行了審理。
在庭審中,被告人何國亮等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均予以供認,法庭將擇日予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