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破獲公安部督辦大案”追蹤 13省布下傳銷網 碩鼠被判無期
發布: 2010-07-15 09:39:30 作者: 王萬盈 來源: 蘭州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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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銀市民警在該團伙所設蘭州分公司偵查 |
2009年1月13日,本報以“白銀破獲公安部督辦大案”為題,報道了時任山東金藏煌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郭文義,在被取保候審期間,為了償還前期傳銷所欠的賬,于2007年5月在山東注冊成立了“淄博香格里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自任董事長,然后在全國包括我省在內的13個省大肆組織人員發展傳銷網絡,通過多種手段從事集資詐騙和非法經營等犯罪活動。此案被公安部列為督辦案件。7月13日、14日,此案經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終結,涉案的主犯郭文義因犯集資詐騙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5名從犯因犯集資詐騙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分別判處四到十五年有期徒刑。面對一審判決,六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提請上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后認為,被告人郭文義、王景濤、郝君華、李引弟、蔡春林、田曉真通過“新產品訂購”及銷售“原始股”的手段共騙取集資款金額為57115367.8元,造成群眾實際損失21528948.8元。六被告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和集資詐騙罪,屬于共同犯罪。郭文義在共同犯罪中起組織策劃作用,是主犯;王景濤、郝君華、田曉真、李引弟、蔡春林積極參與非法經營活動,幫助郭文義實施集資詐騙行為,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是從犯,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根據《刑法》之規定,以及各被告人實施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法院決定判決被告人郭文義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160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五名從犯因犯集資詐騙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分別判處四到十五年有期徒刑。一審宣判后,六被告人均表示不服,提請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