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門特別警示:當心掉入“隱蔽性傳銷”的陷阱
發布: 2010-07-05 10:42:27 作者: 溫玉星 來源: 太原日報

記者于7月2日獲悉,山西省工商局日前發出特別警示:當心掉入“隱蔽性傳銷”的陷阱。
近日,省、市、區三級工商部門在公安部門的配合下,取締了天津泰美鑫科技有限公司設在太原的一個傳銷窩點,對參與組織的骨干人員依法進行處理,對參與傳銷的50余名一般人員經說服教育后遣散。工商部門將現場的傳銷產品如美鑫派水杯、派化智能負離子健康機、活氧解毒機、派石項鏈等,以及用于傳銷活動的物品、資料全部予以查扣。隨后,省工商局依法對天津泰美鑫科技有限公司組織策劃傳銷活動違法行為罰款50萬元,并沒收用于傳銷活動的全部物品、資料。依法對為傳銷活動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的兩家公司(酒店)進行了處罰。
工商執法人員在調查此案時,發現當前的傳銷活動,除具有典型的傳銷特征外,傳銷方式更具誘惑性、欺騙性,傳銷行為也更為隱蔽,其主要呈現出以下六個特點:一、交納高額“入門費”。購買7960元泰美鑫產品,即可取得“專賣店”資格,獲得8%的提成。此后即有資格“幫公司招商”、“開發市場”。二、“團隊計酬”特征顯著。該傳銷組織具有非常明顯的“金字塔形”團隊組織特征,上線從下線的銷售業績中按比例提成。三、計酬方式是一套較為完整的返利制度。該傳銷組織的收益并非來自銷售產品所得的合理利潤,而是返利。業務量越多,返利就越高。返利分為銷售提成、管理獎和福利共三部分,依據業績量由少到多,參加者可獲得經理、高級經理、總監、高級總監、總裁、全球總裁的稱號,同時享受相應的銷售提成和管理獎金,以及物質獎勵。總裁級別稱獎勵500萬元及一套房子,全球總裁級別甚至稱獎勵1000萬元及一臺寶馬車。四、采取“拉人頭”方式,宣揚短時間內掙大錢。鼓勵發展下線,誰發展的人多,誰帶的經銷商多,誰的收入就多。某傳銷人員甚至宣稱,不到兩個月時間,其月收入已經上了10萬元。五、謊稱從事直銷。該傳銷組織以正在申請辦理直銷牌照為名,謊稱其為直銷企業,蒙蔽一些不明真相的群眾上當受騙。六、產品的價格嚴重背離商品本身的實際價值。傳銷人員推銷美鑫派水杯價格是每個398元,但其市場銷售價僅為49元。
據省工商局調查,參與這一傳銷活動的人員少則被騙數萬元,多則被騙十幾萬元。上當受騙者強烈要求對類似傳銷活動予以嚴厲打擊。為避免更多的群眾上當受騙,省工商局提醒廣大群眾:一、傳銷是一種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要對傳銷的組織者、策劃頭目和骨干分子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般參與傳銷人員,是受害者,也是害人者,要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為傳銷活動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便利條件的,均要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二、傳銷行為的主要特征包括:交納或變相交納入門費;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上線從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中計提報酬,或以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計提報酬或者返利。三、傳銷組織往往打著“直銷”、“開發市場”、“新產品演示”等名義,進行虛假、夸大宣傳,或披著合法公司、企業的外衣,以銷售商品為掩護,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通過發展加盟商、業務員等形式從事傳銷活動,推銷的產品大都是美容、保健品等。四、消費者購買商品時,要查看銷售者有無合法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仔細查看產品有無質量合格證明,切勿購買無合法手續的商品。五、任何單位和個人都要嚴格遵守 《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有權舉報傳銷行為。
省工商局有關負責同志指出:如果發現傳銷活動,特別是隱蔽性很強的傳銷活動,要及時向當地工商機關或12315、公安機關110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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