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原高官郭京毅受賄845萬 一審被判死緩
發布: 2012-05-20 18:24:16 作者: 汪蘇 來源: 法制晚報

原商務部條法司正局級巡視員郭京毅案一審5月20日已宣判。北京市二中院認定郭京毅受賄數額總計價值人民幣845萬余元,以受賄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郭京毅案3月18日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郭京毅涉及四項指控,包括為國美電器公司并購鋪路;幫忙首創集團設立外資公司,從首創集團半價買下別墅;共同受賄387萬助某公司逃避檢查;受賄78萬給律所介紹業務。
郭京毅當庭認可全部指控,律師只做了罪輕辯護。
郭京毅身為商務部條法司官員,其設租尋租多在外資企業的設立、并購審批環節,并與工商、外管等部門相關人士結成利益共同體,并通過其同學張玉棟開設的思峰律師事務所以提供服務的方式收取費用,貪賄手法極為隱密。檢方的指控證實了此前郭京毅的尋租路徑,不過并未囊括外界盛傳的諸多細節。
郭京毅1986年從北大法律系畢業后,進入外經貿部(現商務部)工作,曾任條法司副司長,并于2007年3月升為正司級巡視員。2008年8月,被“雙規”。郭京毅也成為商務部2003年設立以來,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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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外資司多位高官被刑拘,出事原因直指中國直銷。
2008年9月,原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鄧湛在北京的家中被刑拘,出事原因直指中國直銷。在此前后,負責向外資公司在華開展業務發放牌照的多位官員相繼落馬:商務部條法司巡視員郭京毅被雙規;國家工商總局外商投資企業注冊局副局長劉偉被捕;北京思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張玉棟接受調查。
因此,商務部官員出事原因直指外資投資審批(直銷牌照發放,直銷管理條例的制定),據了解,郭京毅所在的商務部條法司,主要職能是起草、修訂外資法律法規,并對法律的適用作出解釋,在哪家外資企業能夠獲得商業牌照方面,郭京毅一直擁有重大發言權;而鄧湛曾力主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直銷體系”,張玉棟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曾幫助100多家目前在華開展業務的外資公司獲得牌照,其中主要包括傳銷公司在華獲得直銷(傳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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