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部委緊急調研金融15項 監管格局可能重整
發布: 2010-04-20 11:04:24 作者: 雅歌 來源: 財經國家周刊

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召開前夕,20個部委緊急展開15項重大課題調研,籌謀下一步金融業改革的路徑抉擇
文/《財經國家周刊》記者 韓墨
2010年,注定將在中國金融改革的歷史上留下印記。
一位接近決策層的消息人士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將在年內召開。雖然具體時間尚未最后敲定,但預測是下半年。
作為每5年一次的金融業改革盛會,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已經成為中國金融改革的風向標,金融業未來5年的發展規劃將在本次會上勾畫出清晰的路線圖。
與往次會議不同,本次會議在國際金融危機喘息甫定之際提前召開。其涉及的15項重大議題的廣泛調研,亦創下歷次之最。
1997年、2002年和2007年,曾三度召開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曾三度召開,對構建國內現代金融體制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三大會議由此成為中國金融改革的標志性時點。
為籌謀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2010年初,包括中央財辦、中編辦、國研室、發改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在內的20個部委已經形成“總動員”,并各自領銜了由國務院直接部署的15個重大金融課題。迄今,這些課題已進入密集調研階段。
這些課題包括: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制度、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加強金融綜合經營和“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機構的監管、加強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等15個方面。
20部委緊急調研
15個高度凝練的重大金融課題,觸及了當前金融領域改革的諸多敏感地帶。
這些課題涵蓋了監管體系、公司治理、政策性銀行改革、金融國資管理、人員管理等領域,實為歷次金融改革的再深化。
具體來說,15大調研課題包括: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制度、加強金融監管干部隊伍建設、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加強對金融機構綜合經營和“大而不能倒”金融機構的監管、加強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明確商業銀行資本金補充和約束機制、加強金融機構班子和高管人員管理、推進政策性金融改革、改進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加快債券市場改革發展、加快農村金融發展、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規范發展信用評級機構、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探索地方金融管理模式等。
這些課題直接服務于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戰略決策,雖可能與金融工作會議的最終內容有所出入,但課題報告的決策建議與改革方向的最終定奪高度相關。
據本刊記者了解,在2007年會議召開前,金融監管決策部門也曾分別牽頭對多項課題展開了調研,這些課題的內容包括金融監管協調機制、農村金融改革、外匯管理體制、國有金融資產管理體制、資本市場發展、金融業對外開放、國有銀行改革、保險業發展、公司治理結構等。
其中,金融監管協調機制、農村金融改革、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加強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國有金融資產管理體制這幾個課題,至今改革未果,成為改革的硬骨頭,也成為本次繼續深化改革的關鍵點。
迄今,15個課題研究小組已相應成立,并由相應部委領銜主導。人民銀行、銀監會、財政部要參加所有課題小組;證監會和保監會除推進政策性金融改革不參加外,另外14個課題均參與;外匯局參與8個課題小組;發改委參與6個。中投公司作為匯金公司母體,成為三大國有銀行的大股東,亦參與了“加強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明確商業銀行資本金補充和約束機制”、“推動政策性金融改革”、“改進國有金融資產管理”等4個課題。
針對15個課題的密集調研和研討已經展開。“最近加班成了家常便飯,會議非常多。我們都快成了研究機構。”發改委一位副司長告訴本刊記者。
會議提前召開,讓各個課題小組的時間甚為緊迫。銀監會的一位官員指出,雖然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召開的具體時間還未最后確定,但各大課題的調研報告要趕在年中完成。而由于所有報告都要跨多部門協調完成,更增加了操作和協調難度。
要完成每個課題報告,一條基本的程序是:各個課題小組除了開工作會之外,還要去外地調研,隨后由牽頭的部委完成課題報告的初稿,然后針對初稿征求各個部委意見,協調各方聲音達成一致觀點后形成報告并完成會簽。
“如果年中就要出成果,其實現在時間很緊張了。”人民銀行相關人士說。
前三次金融會議的“暗示”
歷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是中國金融系統最高級別的會議,成為觀察中國金融業改革的風向標。
1997年11月,亞洲金融[3.00 -0.66%]危機陰霾未散,危機的爆發暴露出中國金融體系的脆弱性,為防止金融危機在中國發生,進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和整頓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勢在必行。由此,國務院首次召開了由各省省委書記、省長和各部部長參加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會議提出用3年左右的時間化解中國的金融風險。
這次會議,首先對金融監管體制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中央決定撤銷中國人民銀行省級分行,改為按區域設立9個“大區行”。同時,對銀行、信托、證券、保險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證監會和保監會隨之成立。
第一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后,國務院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措施:中央財政定向發行2700億元特別國債,補充四大國有銀行資本金;成立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專責處理從四大國有銀行剝離出來的不良資產;關閉海南發展銀行和廣國投;對信托業進行了第五次清理整頓。
經過這次金融改革,中國抵御了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但隨著我國2002年成功加入WTO并作出開放金融服務業的承諾,如何保持開放競爭格局下中資行的競爭力,成為推動改革的外部倒逼力。其時,中國四大國有銀行呆壞賬積重難返,在理論上已經處于破產境地。
為挽救國內金融命脈,2002年2月,第二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召開,該此會議決定,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實行股份制改造,創造條件上市。并將農信社改革提上重要日程。
本次會議后,中國銀監會應運而生,至此,“一行三會”的管理架構搭建完畢。同年,中央匯金投資有限公司誕生,其動用外匯儲備注資中國銀行[4.13 -1.67%]、建設銀行[5.42 -2.34%]和工商銀行[4.81 -1.84%],上述三行陸續登陸完成股改上市。與此同時,在央行發行專項票據和再貸款置換不良資產的前提下,農村信用社改革也在全國范圍內展開。
本次改革后,國有商業銀行煥發新面貌,但仍處在“形似”而非“神似”的階段,2007年隨著金融業全面對外開放,中國迫切需要進行金融業的再改革。
2007年1月,中央召開第三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當年9月,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在北京成立,注冊資本金2000億美元。彼時,對農業銀行的改革也提上了日程,政策性銀行改革開始破題,國家開發銀行商業化轉型之途確定。
本次會議后不久,全球即遭遇了長達2年的金融危機洗禮,中國的金融機構雖受波及有限,但金融危機給予的警示頗可圈點。如何建立宏觀審慎監管協調機制、如何加強對“大到不能倒”的機構的監管、如何建立商業銀行資本約束機制、如何對金融高管實施正向激勵和約束機制等,成為中國金融業面臨的新課題。
除了這些新課題外,一些老“頑癥”也待求解。如巨災險的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金融國資管理等。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場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對本刊記者說,“很多老問題都還沒解決”,相較于其他經濟體制改革,金融改革的一個顯著特點是推進速度緩慢,這一是因為專業性強,二是因為牽涉各個部門甚至個人的直接利益、頭緒繁多。
一位長期跟蹤中國金融改革進程的經濟學家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中國的金融改革走到今天,可以說比較容易的部分已經動了“大手術”,下一步的改革會涉及到更深層次的機制、體制的問題,繼續走下去,會有更大的困難。
監管格局可能重整
這些困難當中,建立“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制度”首當其沖。
尹中立認為,在這次新提出課題當中,有幾項內容均涉及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反思和總結,而確立系統性風險防范制度就是一個典型。即:不能只關注單個金融機構的風險防范,還必須從宏觀和系統角度防范金融風險。
這對于中國有著現實的意義。從2008年底到2009年底,為確保中央提出的“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政策目標的完成,央行實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2009年新增人民幣各項貸款9.59萬億元。巨額信貸背后,貸款集中度問題突出,不僅客戶結構,而且期限也高度雷同。
在這種情況下,單純的針對個體的微觀審慎監管已經不能完成對風險的全覆蓋,宏觀審慎監管提上日程,即更關注金融機構的整體系統性風險。
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研究員鄒平座認為,目前的監管主要是微觀監管,但對整體的系統行風險以及綜合經營造成的風險傳遞,現在還缺乏行之有效的衡量手段。
他建議,通過“一橫三縱”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檢測系統性風險。“一橫”是人民銀行,由人民銀行來直接作為金融監管的協調機構;“三縱”即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實施具體的機構監管和業務監管。
但這一框架的實現并不簡單,這意味著現有的“一行三會”的監管架構將重新整合。
2003年,伴隨著銀監會的成立,中國形成了“一行三會”的監管體制,此后為解決監管協調難題設立了不定期的監管協調工作會制度,但這一監管體制在加強監管專業性的同時,產生的弊端亦清晰可見。
隨著國內金融綜合經營的深化,銀行、保險、基金、信托、金融租賃等已經呈現混業格局,一些大型央企亦大量介入金融領域,這對監管協調帶來了新的挑戰。受制于現有分業監管,往往對于混業風險鞭長莫及。
2007年第三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召開前,成立“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以凌駕于“三會”之上的構想曾屢被提及,但最終不了了之。
本次宏觀審慎監管,以何載體承擔,直接涉及未來的金融監管格局重整。
治本期待
與上述改革難題并行,中國銀行業公司治理結構改革是另一塊“硬骨頭”。
金融危機帶來的另一個深刻教訓是,金融機構短期化的激勵必然會引致過度的風險。如何能夠通過完善其治理結構來達到“治本”之目的,是此次由銀監會領銜的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的課題小組的重要目的。
加強中國銀行業的公司治理結構、轉換經營機制,把他們培養成真正的商業化的公司,是多年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但目前中國國有銀行的現狀顯然沒有達到改革者的初衷。
中國金融機構雖然已經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但風險和內控部門在金融機構中仍然顯得相對弱勢,普遍來看,金融機構的自我約束機制都不夠強。同時,金融機構往往過于做大貸款規模來創造效益,而創新不足。
突出的表現是,改革十多年來,中資商業銀行的資產規模翻了幾番,但中間業務所占比重卻提高緩慢。在去年天量信貸的情況下,銀行公司治理缺陷更加突出。
隨著9.59萬億天量信貸的投放,銀行資本金缺口也水漲船高。高資本消耗的規模發展之路,已經讓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廣受資本束縛。
“如何去完善金融機構的治理結構,是擺在全世界監管者面前最大的難題。” 尹中立說。
另外,在本輪課題調研中,加強金融監管干部隊伍建設首度被提出。隨著金融業的迅速發展,金融市場的廣度和深度都與日俱增的情況之下,金融監管的隊伍能不能跟得上市場的成長、能不能在找到金融創新和風險之間的平衡,還有待進一步檢驗。
鄒平座認為,金融業的發展必須要以嚴格監管為前提。在金融發展的現階段,應該強化監管而不是放松監管,科學的監管是金融創新的前提。但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監管脫節,而監管空白和監管交叉并存,沒有達到現代金融業監管的要求。
“現在市場培養出來的人和監管機構培養出來的人在某些方面差別越來越大。這種差距的拉開,很可能成為監管當局面臨的一個新的挑戰”。他表示。
資料鏈接
歷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內容概覽
第一次(1997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
時逢亞洲金融危機爆發
銀行業改革內容:
中央財政定向發行2700億元特別國債,補充四大國有銀行資本金;將13939億元銀行不良資產剝離給新成立的四家資產管理公司;以及取消貸款規模,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等重要改革措施。
金融監管改革內容:
對金融業實行分業監管,成立了證監會、保監會,分別負責證券業和保險業的監管,人民銀行專司對銀行業、信托業的監管;另外對人民銀行自身機構進行了改革,原有的省分行被撤銷,改成9個大區行,貨幣政策獨立性得到了加強。
第二次(2002年2月5日至7日)
我國剛剛成功加入WTO并作出開放金融服務業的承諾
銀行業改革內容:
組建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主導中國銀行業的重組上市。快速推進新一輪國有商業銀行改革,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在股份制改革與海外上市項目的實施上得到了一系列關鍵政策支持。
金融監管改革內容:
撤消中央金融工委,成立銀監會,并成立國有銀行改革領導小組,醞釀、統籌、部署國有銀行改革方案,會議還做出了改革農信社的決定,為此后農信社改革的全面鋪開確立了“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指導方針
第三次(2007年1月19日至20日)
近五年來,金融體制改革的各項工作獲得了重大進展,國有商業銀行重組上市日漸完成,證券市場結構性問題最終得到解決,保險投資領域大幅放開,利率市場化、外匯體制改革亦取得了長足進步。
銀行業改革內容:
繼續深化國有銀行改革,加快轉變經營機制,深化分支機構和基層改革。
推進中國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強化為“三農”服務的市場定位和責任。
按照分類指導、“一行一策”的原則,推進政策性銀行改革。
首先推進國家開發銀行改革,全面推行商業化運作。
金融監管改革內容:
加快農村金融改革發展,適度調整和放寬農村地區金融機構準入政策,積極培育多種形式的小額信貸組織。
加快發展債券市場,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大力發展公司債券。
進一步推進保險業改革發展,拓寬保險服務領域,提高保險服務水平。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
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加強外匯儲備經營管理,成立中國投資公司,由財政部發行特別國債,注資兩千億美元,專司外匯儲備的投資管理。
完善金融分業監管體制機制,加強監管協調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