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直銷行業發展歷程——四階段說
發布: 2010-02-11 21:44:24 作者: lwzljzh 來源: 中國直銷網-zhixiaowang

我國直銷行業發展歷程——四階段說
我國直銷行業以致以來都處于“混亂割據”時代,然而眾多研究資料卻以一種樂觀的、委婉的立場眷顧著——并非真實的直銷歷史的整體表象。本文在其他研究者的基礎上,提出“直銷歷程——四階段說”,作為截至于目前我國直銷行業的發展的真實——“混亂+無奈”!
1. 起步階段(20世紀80年代末~1993年):直銷正式進入中國,沿海城市大發展
20世紀80年代末日本一家賣磁性保健床墊的Japan Life公司未經任何官方的經營許可在我國開展傳銷業務。1990年11月14日,中國大陸第一家正式以直銷申請注冊的公司——中美合資廣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直銷正式被納入了工商管理的正式范疇,標志著直銷正式踏入中國市場。隨后沿海各大城市直銷公司蜂擁而起,如深圳世點電腦軟件有限公司、北京斯汀摩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江蘇雅婷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廣州仙妮蕾德(廣州)有限公司、安利(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紐蔓氏之家等。
2. 混亂整頓階段(1993~1998年5月):非法傳銷為主導,直銷進入法制化時代
自1993年起,隨著非法傳銷引起的傳銷員之間的各種糾紛被媒體不斷曝光,政府有關部門開始關注直銷行業的發展動態。1994年8月11日國家行政工商管理總局發出《關于制止多層次傳銷活動違法行為的通告》(233號文),9月2日再次發出《關于查處多層次傳銷活動中違法行為的通知》(240號文)。非法傳銷的發展速度得到了遏制,但由于《通告》只是要求查處違法行為,并未說是禁止直銷行業,地方政府的態度就比較曖昧,加之種種原因特別是地方保護,這兩個《通知》并未真正貫徹落實。
直到伴隨直銷和非法傳銷從沿海城市迅速向內地市場挺進,加上官方尚未來得及出臺一套針對“這種‘新型’銷售模式”行之有效的管理法規,以及人們求暴富的心態,使得非法傳銷公司的發展速度大大超過正當直銷公司的發展速度,直銷行業陷入嚴重混亂以及媒體的頻頻暴光。1995年3月28日,國內貿易部發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層次傳銷管理條例”立法工作機構,著手起草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
同年9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于停止發展多層次傳銷企業的通知》,對國內再次過熱的傳銷進行規范限制。隨后不久,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關于審查清理多層次傳銷企業的實施辦法》。該《辦法》強調了多層次傳銷企業必須具備的10個條件。這表明國家對非法傳銷堅決打擊和取締的態度,而并非是對直銷行業的扼殺和禁止。國家開始正式介入和關注直銷行業的發展并對直銷行業持謹慎的開放態度。
同時期中國第一家直銷協會——廣州直銷協會宣布成立。同年據不完全統計中國至少已有近200家傳銷公司和200萬傳銷員。
1996年4月我國政府經過審查,首次批準了41家傳銷企業可以開展多層次傳銷業務,4月28日,國家工商局向41家多層次傳銷企業頒布了《準許多層次傳銷經營意見書》。
1997年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了《傳銷管理辦法》,提出單層次傳銷和多層次傳銷的定義。
由于對多層次傳銷和單層次傳銷的區分沒有嚴格的標準,大大小小的非法傳銷公司如雨后春筍般地涌現出來。以至于到1997年底到1998年初,非法傳銷大肆猖獗,國家對直銷企業幾乎失控。1998年4月21日,國務院頒布了《關于禁止傳銷活動的通知》,對整個傳銷行業全面禁止整頓。
3. 停滯轉型階段(1998年6月~2005年底):直銷低谷,法規逐漸完善,灰色地帶逐漸發展
1998年6月18日,國家三部委(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國內貿易部)發出《關于外商投資傳銷企業轉變銷售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明文規定:規定“外商投資傳銷企業必須轉為‘店鋪+雇用人員推銷’的運作模式”,并批準了安利、雅芳、玫琳凱等10家外商投資直銷企業轉型經營。與此同時,國內大多數傳銷企業在隨后的一段時間或銷聲匿跡或轉入地下成為非法經營企業,而一些規范經營的國內直銷企業卻因全面禁止傳銷而受株連,步入直銷業的低谷期。
2000年8月13日和2001年10月31日分別發布《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工商局等部門關于嚴厲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非法經營活動意見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嚴厲打擊傳銷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繼續打擊非法傳銷企業的活動。
2001年,我國加入WTO,政府承諾:以商業方式存在提供的無固定地點批發或者零售服務(包括傳銷)在入世3年后逐步取消限制。
2004年5月18日,“關注中國直銷開放小組”成立。這是一個過渡性組織,原由安利、雅芳、完美、南方李錦記、玫琳凱、如新、康寶來7家企業組成。
2004年9月10日,國家商務部和國家工商總局牽頭舉行第八屆中國投資貿易洽談會直銷論壇開幕,重點討論準入門檻。
2005年4月8日,雅芳公司成為中國首家官方批準的直銷試點企業。
4. 法定直銷階段(2005年底~至今):直銷嚴審,監管不健全,灰色地帶興旺
2005年9月1日,涉及《直銷法》的兩部核心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正式出臺。《禁止傳銷條例》將于11月1日生效,《直銷管理條例》于12月1日生效。
2006~2009年,商務部共發放24張直銷牌照。在此之外,由于準入門檻高、中央與地方及地方之間在法規執行落實上存在一定的差別,尤其是“直銷牌照+店鋪”的“先有雞還是有蛋”的怪圈當中。這導致還有上千家以“店鋪+推銷員”、“單層次直銷”、“多層次直銷”等直銷形式作為營銷模式的企業,其產值遠遠超過24家合法直銷企業的總額。
后語:
直銷行業能否走入真正的發展興旺的階段,還需要各類型直銷企業、學者、第三方組織等走在一起,引導市場創造出一種法規下的“新合法模式”,并向政府柬言。只有這樣直銷行業才能夠發展壯大,否則直銷行業將依舊在灰色簾幕后面演奏著——“戰國爭霸,秦皇一拳斃命”的行業哀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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