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集中展開的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在食品行業引發熱議。“企業應該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出了問題,首先要追究企業的責任,這是無可非議的。如何做到讓企業明白哪些合法、哪些違法,是個很重要的問題。”安利中國技術總監許洪民2月10日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說。在他看來,保健食品行業目前存在的摻假摻雜、夸大宣傳等問題,主要是由于保健食品行業情況復雜,部分企業缺乏自律,利用法律、法規體系和市場監管中存在的漏洞獲取利益造成的。
徹查“問題奶粉”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是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設立的。作為國務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有15個部門參加,主要職責是:分析食品安全形勢,研究部署、統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監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同時,設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具體承擔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李克強指出,一是落實企業和政府責任。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經營者負有保證食品安全的社會責任,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對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統一領導、組織、協調的責任。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認真履行職責,搞好監督指導。要進一步完善和強化責任制度與問責制度,推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邁上新臺階。二是加強基礎工作。要完善食品安全標準,健全食品安全檢測檢驗體系,健全風險評估、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機制,加快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三是強化行政執法。要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食品安全領域各種違法生產經營的行為,嚴肅查處并追究監管不力的行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他強調,對近期發現的使用和銷售“問題奶粉”的違法犯罪案件,要徹底追查,對“問題奶粉”要全部銷毀,對不法分子要予以嚴懲。
“消費者談到食品,好像都是不安全的,這是不正確的。”許洪民說,“據我們了解,我們國家食品安全的形勢還是不錯的,絕大多數企業還是比較守法的。”
許洪民介紹道,在媒體上曝光的諸多食品安全事件是導致公眾對國內食品安全擔憂的主要原因。“例如阜陽奶粉、三聚氰胺問題奶粉,還有蘇丹紅、多寶魚等重大食品不安全事件以及諸如食品污染、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等現象的出現,是造成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缺乏信心的主要原因,此外,部分媒體對這類事件的過度渲染或片面報道,進一步加劇了消費者心目中‘食品安全讓人擔憂’的印象。”
許洪民說,食品安全事件確實存在。阜陽奶粉事件對嬰幼兒造成的危害至今讓人記憶猶新;三聚氰胺問題奶粉事件,不僅在國內,在世界范圍內,都產生了巨大的震撼。我國奶制品攝入量本來就不足,而這些事件的出現,對我國整個乳制品行業造成了巨大的沖擊,對消費者身心健康造成了嚴重傷害。對這些問題,應該加大懲處力度,及時監管違法行為。”
“對保健食品而言,除了上述原因,還有企業本身的誠信問題,比如保健食品企業是否按照審批內容及要求生產產品、是否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宣傳產品功效,是否夸大宣傳,是否摻雜了違禁的成分等。”
什么是真正的“保健食品”
許洪民認為,保健食品行業要在消費者中建立信任,必須做到兩個方面:
首先,保健食品必須安全。這是企業發展,并給消費者提供優質產品的前提條件。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不同,普通食品旨在為消費者提供能量和必要的營養,而保健食品是提供一定的保健功能。無論產品本身是否優質、值得信賴,前提條件是必須保證安全。
其次是高的品質。產品的優良品質,主要體現在產品功效上。保健食品不是藥品,不以治療為目的,而是通過調節身體機能或減少疾病的風險性,來實現一定的保健作用。要贏得消費者的信任,對內要靠企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一系列保障產品品質的制度,對外要信守企業對消費者作出的承諾。
“保健食品不同于普通食品、藥品。在我看來,食品和藥品都是被動消費品,食品總要吃,生病還是要看醫生、吃藥。而保健食品不同,是一種補充食品,是在必須消費之外的,可以有它,也可以不要它,消費者對保健食品的判斷標準,就是有沒有保健作用。消費者為什么要花錢買一個對身體沒什么好處的產品呢?如果產品沒有保健作用,即使不會對身體造成傷害,也無法得到消費者的信任。”
“國內不少保健食品的生命周期非常短暫,一開始通過廣告宣傳,企業發展起來了,但過了一段時間,產品出現安全問題,導致品牌從市場上消失。保健食品的功效、性價比,消費者都會慢慢體驗。”
在許洪民看來,保健食品行業存在的最主要的問題,是企業本身存在產品摻假摻雜、夸大宣傳的現象。“據了解,通過審批的產品,有部分并沒有完全按照審批時的要求進行生產、銷售。”
其次,公眾難以辨別什么是真正的“保健食品”。市場上存在大量沒有被政府批準的產品,使用了保健食品的原料,甚至使用了保健食品都不允許使用的成分,進行類似保健食品的宣傳,甚至超過保健食品范疇的宣傳。這些產品并沒有經過審批,不受保健食品相關法律法規的監管。
僅依賴政府抽檢,保證產品安全難以做到
“國家新近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體現了國家對食品安全問題的重視。”許洪民說,“從企業的角度來看,食品行業的監管非常復雜,甚至超過藥品行業。”
許洪民說,早前,我國對食品安全的監管,涉及到6~8個部委,各個部委都可以出臺相應的規章制度、行業標準。行業內諸多的“標準化委員會”,也推出了很多“推薦性標準”。如何把這些部門規章和標準有效地協調和統一起來,在有限的資源下進行有效、科學的管理,非常重要。
2009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這相當于食品安全領域的憲法。”許洪民說,“其他有關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圍繞著《食品安全法》應該形成一個‘網’,隨著不同問題的出現,這個‘網’越織越密,逐漸形成一個完備的法律體系。”
他建議,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的時候,應該慎之又慎,用充足的時間,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并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從企業的角度來看,當出現了問題,需要和監管部門溝通時,往往發現部分執法人員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很不到位。政府應該加大宣傳教育力度,讓執法者在第一時間能夠完全理解法律法規的真正內涵和目的,這才能做到有效監管。
許洪民認為,為保護消費者利益,政府對保健食品進行抽樣檢測,會花費很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但由于產品本身的復雜性,簡單的抽檢有時難以取得令人滿意的效果,甚至事倍功半。“當時整治三聚氰胺問題奶粉的時候,下了那么大力度,現在部分地方又出現了,光靠監管部門抽檢,能杜絕嗎?”
他建議,應該制定完整的制度,把食品安全的重要責任落實到企業頭上去。要讓企業提供品質保證的一系列文件資料,這樣,“不法企業很難做到每批產品都造假。監管部門完全可以通過資料審查,來了解市場上任何批次產品的生產、檢驗、銷售等相關信息,監管效果比現在的產品抽檢方法會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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