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前副院長被控受賄 傳與黃光裕案有關
發布: 2010-01-14 10:45:17 作者: 鳴仁 來源: 廣州日報

最高院前副院長黃松有一案進入司法程序 有望于今年3月前受審
黃松有雙規調查結束,已正式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
知情人士透露,罪名只有一個,即受賄,數額約400萬元人民幣。
黃松有接受雙規審查時間超過1年零2個月,但雙規階段無法抵扣刑期。
本報訊 經過專案組縝密偵查,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長黃松有涉案事實已基本查清,目前審查工作已經進入尾聲,如果不出意外,該案有望于2010年3月前進入審判程序。
自黃松有2008年10月15日因為涉嫌嚴重違紀開始接受中央紀律委員會審查以來,審查已經超過1年零2個月。
最高院多名法官受牽連
據知情人士透露,案子在2009年10月左右移交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初步認定涉嫌罪名只有一個——受賄,涉案數額估計高達400萬元左右。
記者了解到,2009年10月左右,最高法院紀檢部門和中紀委共同向黃松有宣布,對其雙規調查結束,黃松有案被正式移送最高檢察院,黃案至此開始進入司法程序。
雙規程序和司法程序的區別是,雙規程序階段無法折抵刑期。
受黃松有案牽連,最高院有4名處級以上法官“涉案”,其中除一名被“雙規”,另外3人在等候組織處理。
最早受黃松有“牽連”的是最高院立案庭審判員李軍。根據最高檢察院指定,李軍受賄案由北京市檢察院立案偵查,后由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2009年9月中旬,東城區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李軍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法院認定的受賄數額是10萬元。
坊間傳聞與黃光裕案有關
“經過長達一年之久的審查后,黃松有涉案的基本事實已經查清,審查工作已經進入尾聲,如果不出意外,該案有望于2010年初進入審判程序,考慮到其他不確定因素,最遲也將會在2010年全國‘兩會’前進入審判程序。”上述知情人士稱。
權威人士告訴記者,黃松有被抓確實與中誠廣場案有關。2002年7月,廣東省高院指定廣州市中院負責解決圍繞中誠廣場的債務糾紛。此前,廣州幾家知名開發商有意參與收購,誰知兩家名不見經傳的公司——廣州駿鵬置業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貿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聯手以9.24億元人民幣的超低價收購了中誠廣場。此后不久,駿鵬公司老板范駿業因涉嫌金融票證犯罪。2005年2月,金貿公司提出的獨家收購申請獲得許可,隨后有消息證實,北京金貿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也是范駿業。據悉,金貿公司將中誠廣場轉手賣出,售價高達13億多元,凈賺4億多元。
坊間傳聞黃松有案與黃光裕案也有勾連,不過,上述權威人士表示,截至2009年10月雙規程序完結時,他尚未確定黃松有案跟黃光裕案到底有什么樣的關聯。
同窗評價
黃松有墮落至此
縱有才華不可惜
據曾在最高院任職的一位人士向記者透露,他和黃松有于1995年到1997年在國家法官學院學習期間成為同窗,黃松有那時還是廣東高院經濟庭副庭長,不到兩年就調任最高院,升遷速度之快并不多見,“黃的業務能力還是很過硬的,工作也比較有創新,黃被抓挺替他感到可惜。”
之所以惋惜,主要因為黃曾被認為是年輕有為的學者型法官。黃松有在清華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國家法官學院任兼職教授。在《法學研究》、《現代法學》等刊物發表論文數十篇,并多次獲獎。
不過,黃的學術到底是否名副其實,業界也有不同聲音。一位基層法院法官說,《物權法》尚未通過之時,黃松有主編過一本物權法專著。物權法甫一出臺,這書就發放到了各大法院,全國發行幾十萬冊,甚至一度成為法官斷案的依據。但這位法官隨后發現,該書出現多處錯誤,借鑒意義不大。
黃曾就讀于重慶歌樂山下的西南政法大學。一個被業內普遍認可的說法是,中國司法界半壁以上的江山由該校打造,尤其是西政1978級的成功,已成為中國法學界“不可復制的神話”。黃松有正是這些佼佼者之一。
黃松有在大學求學時期的一位同窗說,黃松有大學期間頗為刻苦,不過性格并不呆板,反而風度翩翩。黃松有于2002年升任最高院副院長之后,包括他在內就職于學術界的西南政法大學校友,和其來往并不多。同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他和黃多次在各種活動中相見,也不過是點頭之交。
黃松有被抓之后,同窗聚會時多次談論到黃案。他的種種行徑致使當年相伴歌樂山下4年的多數同窗已無同情和惋惜之意,“黃松有再有才華,墮落至此,沒什么可惜的。”
法院反貪
法官為避嫌疑
不敢去同學聚會
在2009年全國“兩會”上,針對司法系統出現的腐敗案,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著名民法學家梁慧星,將黃松有案認為是“司法界、法學界、法學教育界的恥辱”。
2009年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中,在賄賂犯罪這塊,全國涉案官員有13000多人,其中司法機關就占了2620人,司法系統的賄賂犯罪占全國賄賂犯罪的1/5。而這2620人中,涉及法官占了32%,檢察官占10%,法官的比例遠遠高于檢察官。這使得梁慧星在給兩高的評分中,給最高院的報告只打50分,而給最高檢打了80分。
近年來,除了最高院外,重慶、海南、廣東、云南、遼寧等10個高級法院(副院長)長,一批中級法院院長先后被處以極刑或重刑。安徽省阜陽市的前后三任中級法院院長同時被起訴,103名黑心法官和相關人員涉案,引起國內外司法界強烈震蕩。
黃松有案件發生后,最高院在2009年展開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法院系統的“反腐風暴”。2009年1月8日,最高院針對當前影響司法廉潔的突出問題,出臺了“五個嚴禁”的規定。
數據顯示,2009年前8個月,全國各級法院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數比2008年同期增長51%。
“這是法院近年來查處違紀違法力度最大的一年。”上海基層法院一位法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
這位在執行庭工作的法官說,司法系統的腐敗案件涉案的法官絕大部分問題出在吃吃喝喝、接受財物、安排娛樂上,推杯換盞之間,極易發生公權與私利的交易。“2008年一系列廉政措施出臺后,現在連同學聚會都不敢去,因為同學中很多都是做律師的。”
黃松有雙規調查結束,已正式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
知情人士透露,罪名只有一個,即受賄,數額約400萬元人民幣。
黃松有接受雙規審查時間超過1年零2個月,但雙規階段無法抵扣刑期。
本報訊 經過專案組縝密偵查,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長黃松有涉案事實已基本查清,目前審查工作已經進入尾聲,如果不出意外,該案有望于2010年3月前進入審判程序。
自黃松有2008年10月15日因為涉嫌嚴重違紀開始接受中央紀律委員會審查以來,審查已經超過1年零2個月。
最高院多名法官受牽連
據知情人士透露,案子在2009年10月左右移交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初步認定涉嫌罪名只有一個——受賄,涉案數額估計高達400萬元左右。
記者了解到,2009年10月左右,最高法院紀檢部門和中紀委共同向黃松有宣布,對其雙規調查結束,黃松有案被正式移送最高檢察院,黃案至此開始進入司法程序。
雙規程序和司法程序的區別是,雙規程序階段無法折抵刑期。
受黃松有案牽連,最高院有4名處級以上法官“涉案”,其中除一名被“雙規”,另外3人在等候組織處理。
最早受黃松有“牽連”的是最高院立案庭審判員李軍。根據最高檢察院指定,李軍受賄案由北京市檢察院立案偵查,后由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2009年9月中旬,東城區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李軍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法院認定的受賄數額是10萬元。
坊間傳聞與黃光裕案有關
“經過長達一年之久的審查后,黃松有涉案的基本事實已經查清,審查工作已經進入尾聲,如果不出意外,該案有望于2010年初進入審判程序,考慮到其他不確定因素,最遲也將會在2010年全國‘兩會’前進入審判程序。”上述知情人士稱。
權威人士告訴記者,黃松有被抓確實與中誠廣場案有關。2002年7月,廣東省高院指定廣州市中院負責解決圍繞中誠廣場的債務糾紛。此前,廣州幾家知名開發商有意參與收購,誰知兩家名不見經傳的公司——廣州駿鵬置業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貿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聯手以9.24億元人民幣的超低價收購了中誠廣場。此后不久,駿鵬公司老板范駿業因涉嫌金融票證犯罪。2005年2月,金貿公司提出的獨家收購申請獲得許可,隨后有消息證實,北京金貿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也是范駿業。據悉,金貿公司將中誠廣場轉手賣出,售價高達13億多元,凈賺4億多元。
坊間傳聞黃松有案與黃光裕案也有勾連,不過,上述權威人士表示,截至2009年10月雙規程序完結時,他尚未確定黃松有案跟黃光裕案到底有什么樣的關聯。
同窗評價
黃松有墮落至此
縱有才華不可惜
據曾在最高院任職的一位人士向記者透露,他和黃松有于1995年到1997年在國家法官學院學習期間成為同窗,黃松有那時還是廣東高院經濟庭副庭長,不到兩年就調任最高院,升遷速度之快并不多見,“黃的業務能力還是很過硬的,工作也比較有創新,黃被抓挺替他感到可惜。”
之所以惋惜,主要因為黃曾被認為是年輕有為的學者型法官。黃松有在清華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國家法官學院任兼職教授。在《法學研究》、《現代法學》等刊物發表論文數十篇,并多次獲獎。
不過,黃的學術到底是否名副其實,業界也有不同聲音。一位基層法院法官說,《物權法》尚未通過之時,黃松有主編過一本物權法專著。物權法甫一出臺,這書就發放到了各大法院,全國發行幾十萬冊,甚至一度成為法官斷案的依據。但這位法官隨后發現,該書出現多處錯誤,借鑒意義不大。
黃曾就讀于重慶歌樂山下的西南政法大學。一個被業內普遍認可的說法是,中國司法界半壁以上的江山由該校打造,尤其是西政1978級的成功,已成為中國法學界“不可復制的神話”。黃松有正是這些佼佼者之一。
黃松有在大學求學時期的一位同窗說,黃松有大學期間頗為刻苦,不過性格并不呆板,反而風度翩翩。黃松有于2002年升任最高院副院長之后,包括他在內就職于學術界的西南政法大學校友,和其來往并不多。同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他和黃多次在各種活動中相見,也不過是點頭之交。
黃松有被抓之后,同窗聚會時多次談論到黃案。他的種種行徑致使當年相伴歌樂山下4年的多數同窗已無同情和惋惜之意,“黃松有再有才華,墮落至此,沒什么可惜的。”
法院反貪
法官為避嫌疑
不敢去同學聚會
在2009年全國“兩會”上,針對司法系統出現的腐敗案,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著名民法學家梁慧星,將黃松有案認為是“司法界、法學界、法學教育界的恥辱”。
2009年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中,在賄賂犯罪這塊,全國涉案官員有13000多人,其中司法機關就占了2620人,司法系統的賄賂犯罪占全國賄賂犯罪的1/5。而這2620人中,涉及法官占了32%,檢察官占10%,法官的比例遠遠高于檢察官。這使得梁慧星在給兩高的評分中,給最高院的報告只打50分,而給最高檢打了80分。
近年來,除了最高院外,重慶、海南、廣東、云南、遼寧等10個高級法院(副院長)長,一批中級法院院長先后被處以極刑或重刑。安徽省阜陽市的前后三任中級法院院長同時被起訴,103名黑心法官和相關人員涉案,引起國內外司法界強烈震蕩。
黃松有案件發生后,最高院在2009年展開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法院系統的“反腐風暴”。2009年1月8日,最高院針對當前影響司法廉潔的突出問題,出臺了“五個嚴禁”的規定。
數據顯示,2009年前8個月,全國各級法院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數比2008年同期增長51%。
“這是法院近年來查處違紀違法力度最大的一年。”上海基層法院一位法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
這位在執行庭工作的法官說,司法系統的腐敗案件涉案的法官絕大部分問題出在吃吃喝喝、接受財物、安排娛樂上,推杯換盞之間,極易發生公權與私利的交易。“2008年一系列廉政措施出臺后,現在連同學聚會都不敢去,因為同學中很多都是做律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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