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無銷售憑證售保健食品被查罰
發布: 2009-10-22 17:23:05 作者: 鳴仁 來源: 清遠日報

本報訊19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作出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和《聽證告知書》,并告之市區舊城朝陽花苑一保健器械零售店。這是一宗非法銷售保健食品的案件,也是今年6月1日實施新的食品安全法以來,我市首宗查處的未經許可違法銷售保健食品案件。
上月,市藥監局執法人員接到一群眾舉報稱,市區舊城朝陽花苑一保健器械零售店非法銷售保健食品。經市藥監局執法人員現場核實,這家保健器械零售店是銷售離子水機的。執法人員在該店鋪柜發現保健食品“天獅營養高鈣沖劑”4盒、“天獅鋅補晶”4瓶、“云馳蟲草薏米糊”1盒。其中,天獅營養高鈣沖劑售價單價58元/盒,天獅鋅補晶售價單價100元/盒,云馳蟲草薏米糊銷售單價138元/盒。后來,店主提供了一份購進上述保健食品的《銷售憑證》。
市藥監局執法人員解釋,該店主未經許可經營保健食品,違法所得590元,涉案貨值1974元。其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執法人員對該店主實施以下行政處罰:沒收其違法所得,沒收違法經營的上述保健食品,并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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