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蒙自傳銷組織借政府大樓編謊言詐騙15萬人
發布: 2009-10-26 09:46:23 作者: 龍紹華 石偉 曾松 來源: CCTV經濟半小時

記者首先對劉毅提到的深圳文斌貿易公司進行了調查,在深圳市工商局的官方網站上,記者輸入了這個企業的名字,查詢結果顯示,這家企業早在前幾年就已經被注銷。按照劉毅等人的說法,只要加入了這個行業,就可以享受醫療保險,甚至免費生孩子,事實到底是否如此呢?記者來到了當地的博愛醫院。
“外地來的人,要了發票回你們省報,我們只能報紅河州內的,醫院不給包外地人的,報不了的,沒有聯網。”
“如果是外地來的人,生孩子相關的費用能免除嗎?”
“本地都不報,生孩子是不能報的,生孩子不參保的。”
按照劉毅等人的說法,加入這個連鎖產業,將會享受移動公司三元錢包月的特殊優惠,而連鎖業內部人員打電話是全部免費的,記者隨后來到了移動公司營業廳了解情況。
“雙方打電話是不要錢的。”
“在集團內是不用錢的。”
“對,你們買了號碼之后我直接給你們辦,你們倆打電話是免費的。”
“現在能辦嗎?”
“能辦。”
“我們還沒交錢呢。”
“交什么錢?”
“3800的錢。”
“3800,沒有這個說法,不存在,誰來辦都可以。”
移動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們,優惠活動是針對全市市民的,只要兩個人以上就可以辦理,并不需要加入連鎖業這樣的條件限制。當記者提到有關連鎖業的情況時,大廳另一側的一男一女,突然靠近過來,對記者頻頻使眼色。
這一男一女使完眼色后就匆匆離開了,正當記者疑惑的時候,劉毅很不高興地找過來了。
“剛剛你們去那里,我有個朋友在那里,一個女孩子,叫謝榮,是我們這個體系的,把他下一跳,你跟本地人說3800,他怎么馬上就給你打電話了,這個就不能讓本地人知道。”
“當時一個小伙子老跟我眨眼,我不明白什么意思。”
“你以后回去給你朋友打電話,都不能說3800這件事,在政府廣場聊3800沒事,馬路上都不能說,當地人聽說了,他要舉報你。”
劉毅所說的這個人力資源連鎖產業,到底是否合法呢?記者隨后以舉報者的身份,來到了當地工商局。
“絕對是傳銷,他如果是直接說傳銷,人就不會來了。他就是打著這個旗號。西部大開發連鎖經營,把你騙來。”
“他就是一個非法傳銷,打著西部大開發的謊言,引誘同鄉同學同窗和有一些戰友,來從事傳銷。”
“那會不會果真存在這樣一個秘密進行的西部大開發的項目,是你我不知道的?”
“沒有,我們為了這個事,專門到招商引資辦,有沒有這個情況,沒有,明確答復的。”
記者在紅河州州政府了解到,從2003年州政府搬到蒙自縣之后,紅河州的傳銷就開始了。這些人大多數來自湖南、四川、遼寧、新疆、福建等地,他們編造了各種借口和理由,把自己的親戚朋友騙到蒙自從事傳銷活動。幾年來,屢打不絕。
“自傳銷泛濫比較嚴重,主要是現在傳銷特點,不像以前,大眾化的,組織培訓,現在它是采用家庭式的,一家一戶的,七八人是一家,一對一的幫扶,一對一的欺騙,把你引上賊船,比較難以打擊。”
對于州政府暗含建筑語言的說法,政府工作人員覺得非常荒唐。西部大開發是黨中央做出的重大戰略部署,針對這一戰略決策,肯定會有一些相關的配套措施,優惠政策,但是政策一定是公開的、透明的,不可能有暗中保護的項目。
“這些根本是無稽之談,根本不存在的,這些事情散布謠言,主要是為了宣傳,欺騙的需要。”
“很多人跟我們反映說,他們之所以選擇蒙自的原因,就是因為這個豪華的政府大樓,因為在他們的判斷來看,西部不可能有這么豪華的一個辦公大樓,那里面一定暗含了國家不能明說的含義在里面。”
“那我不清楚,廣場大是好事啊,人民富裕了,房子大一點,好事,我認為是好事,但是很多人正是利用了廣場的大和豪華來做文章,不可能廣場這么大,這個是跟經濟文化發展水平是相當的。”
“你不覺得他過于豪華嗎?”
“那不是我考慮的事情。”
從剛才的調查不難看出,這個所謂人力資源連鎖項目,就是一種新型傳銷。它跟以往的傳銷有很大不同,采用一家一戶式的分散活動,不但難以打擊,而且迷惑性很強,而且不再像以往那樣集中上課,而是用五天的時間,對被騙來的人進行集團式的“轟炸”,各種成功人士、高級經理天天來給你一對一的洗腦,讓你逐步陷進去。
我想,剛才那兩個給記者使眼神的人,包括劉毅當時擔心被人舉報等等這些細節,已經告訴我們,他們對于這樣的傳銷騙局,其實心知肚明,只不過是想把更多人拉進這場騙局,來幫助他們實現一夜暴富的夢想。但是,他們費盡心思,最后的結果到底會是什么呢?在蒙自縣的一次打擊活動中,一位連鎖業的高級經理被警方抓獲,來聽聽他的說法。
張某是從2004年開始來到蒙自從事傳銷的,在發展到200份以后,他就再也叫不到人了,在高層領導的授意下,他開始扮演起了假高級的身份。
“他說我就對外邊說你是上高級了,其實我沒有上高級,他說這樣你叫人也好叫,每個月有那么多錢拿。”
即使是扮演假高級,張某發現,想做到600分還是根本不可能,為了盡快出局拿到天價工資,他把做生意賺來的60萬元,以親人的名義購買了200多個份額,放在了自己名下。
“我始終做不到600分,他就叫我補兩條經理線,我又從家里貸款,貸了50萬來買經理線,買上去之后,第二月之后就找他拿6—10萬的保底工資,他原來跟我講,其實根本沒有的,我就找他退錢,他說退錢不肯退,我們上面高級那么多人,都全部分完了。”
“沒有到六百份什么事情都不知道,到了六百份才知道。”
“都是被他們高級分掉了,后來她說的很清楚,全部都分完了。”
“知道騙局是太晚了。”
看來,被傳銷分子稱之為一生只有一次的發財項目,其實就是策劃者們收錢分錢的游戲, 告訴我們,業內的高級經理們都知道,這樣人頭拉人頭的游戲,鏈條遲早會斷掉。在蒙自采訪期間,記者遇到了不少當初被騙來搞傳銷至今有家不能回的人。
“騙人的,說是隱蔽的項目,沒有,都是假的。”
在蒙自縣搞了四年傳銷的小李告訴我們,四年間,他和妻子賣掉了老家的房子和田地,投入了十幾萬元,被騙來搞傳銷。夫妻倆叫來了30多個的親戚朋友,一度發展到了100多份,但是從去年開始,小李的下線就再也沒有叫到人。為了生活,小李租了當地一個出租車司機的車,利用晚上時間拉活賺錢。仍然在搞傳銷的妻子,白天要幫同行出工作,晚上則要出來賣氣球糊口。
“100多份,當經理了。”
“當經理了又干不下去了?”
“不好叫人,零五年我就來了。”
“你不干了,錢退給你了?”
“不退。”
在州政府廣場上,記者還遇到了賣棉花糖的劉偉。劉偉一家三年前年被朋友騙來蒙自縣,稀里糊涂的加入了傳銷。
“今天沒出工作?最近做得好嗎?”
“沒有,沒有人來啊。”
“你們多長時間沒叫來人了。”
“兩三個月吧。”
“不是會返一部分做生活費嗎?”
“來人返,沒有人來就沒有。”
“沒有人來就沒有生活來源了?兩三個月不來人你不著急?”
“著急也沒有辦法。”
“那你為什么不走呢?”
“上了這條賊船,我回家也找不到合適的活,要能找到合適的活,誰還在這里。”
“不是說叫不來人,上面的人會幫你叫嗎。”
“他也不會幫你多少的。”
“我準備過一段時間叫我弟弟過來。”
“那你怎么說?”
“騙嘛,這沒辦法,都是騙的。”
半小時觀察:打擊傳銷需要全民參與
這些傳銷者的命運真是讓人又可憐又可氣,一方面他們深陷騙局身不由己,另一方面為了自己能早日脫離苦海,他們又不斷把無辜的親戚朋友拉入進來。
正因為這樣,傳銷這個臟雪球所以才越滾越大,而且還不斷滾出新花樣來。今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增加了一個新罪種: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無疑對傳銷行為會起到震懾作用,但傳銷隱蔽性、欺騙性特別強,執法人員很難發現,普通公民很難防范,即使發現了也很難拿到有力的違法證據。在確定“傳銷罪”之后,還有必要進一步制定相關的監管舉報獎勵制度,發揮全體公民打擊傳銷的積極性,配合執法部門執法,真正讓傳銷無處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