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傳的惡果——雅芳 康力 涉傳事件分析
發布: 2009-07-03 09:39:09 作者: 李翔 來源: 直銷博客網

昨天,媒體突然爆出兩大新聞:“雅芳”、“康力”“涉傳”了。
前者是雅芳(中國)有限公司黑龍江分公司因涉嫌傳銷被哈爾濱市工商局南崗分局調查;
后者是記者通過三個半月的暗訪,一層層揭開了康力廣東康力醫藥有限公司長春物流配送中心(以下簡稱康力長春店)的“市場計劃”的內幕。
既然已經立案調查,總得有個結果或說法吧。我們不妨對這兩起“涉傳”事件做個詳細分析:
一、 為什么稱“事件”?
之所以稱“事件”,是因為他們都是拿牌公司,特別是雅芳,畢竟《直銷條例》是為她量身定做的,雅芳是政府的“好孩子”——世所公認,如今也涉傳了。
最要命的是:2009年6月3日下午,由總部設在廣東的雅芳、安利、廣東康力、無限極、廣東太陽神及完美(中國)六家直銷企業共同發起制定的《廣東省直銷行業自律公約》在廣州簽署,僅僅過了二十天,六家《自律公約》企業就有兩家“涉傳”被立案調查,《自律公約》尚未滿月,“皇帝的新衣”就被揭破了。
二、 如果證據確鑿,將會出現以下后果
1、刑罰并重。
(1)根據《組織領導傳銷罪》的規定:當有人判刑入獄,而且人數不在少數,至少團隊領導人、公司高管難脫干系。
(2)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這兩家公司將面臨最高達200萬元的罰款。
(3)吊銷“直銷牌照”也在情理之中。
如果證據確鑿,刑罰并重,那么,其他拿牌公司呢?他們會不會是“漏網之魚”——一場對拿牌公司的全面打擊將不可避免,打擊的結果只有一個:中國直銷將被全面禁止!
2、只罰不刑
即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或者“公益”公關后,罰款了之。
如果“只罰不刑”,當地監管部門會不會“授人以柄”,他們的執法意圖是否有問題?是否為鈔票而來?如果是這樣的話,“涉傳”案是否會牽出“腐敗案”?
三、 如果證據不足,當地監管部門將面臨:
1、 擾亂了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企業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這對于舉國上下抗擊金融危機的“和諧”環境將構成極大的破壞,勢必引發當地監管部門領導人的“引咎辭職”。
2、 引發“行政訴訟”乃至“國家賠償”,影響面進一步擴大------
四、還有一種情況發生,就是“涉傳”公司將有關“涉案”人員開除,并發表公司聲明,聲明這是因為個人“違反公司規定”和“國家法律法規”所進行的傳銷活動,公司為了維護國家法律法規的尊嚴,決定將有關人員一并開除。同時聲明公司將一如既往地遵守國家有關直銷的法律法規政策,做政府的“好孩子”。
總之,這兩起“涉傳”事件絕對不是普通的傳銷案,肯定要有人付出代價:要么是涉傳當事人;要么是涉傳公司;要么是當地監管部門!
順便說一下,本來一個小時就可以拿到的拿牌公司“市場計劃”,這個記者竟用了“三個半月的暗訪”,這樣“臥底”是否有“公款消費”之嫌?我們拭目以待!
我們期待媒體的進一步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