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鈞煒:點擊“網上廣告”給你錢,一看就知道是“餡餅”
發布: 2009-05-17 23:14:37 作者: 方鈞煒 來源: 直銷博客網

緣起:近日好友告訴我一個天大的好信息:只要購卡加入一個叫“香港世界通網絡國際科技有限公司”,穿著睡衣坐在家里點擊廣告就能賺大錢致富發家,而且賺錢穩穩當當,沒有任何風險。我看了只是一笑置之,建議朋友不要去投資。前天又是一個朋友邀請我去幫他考察一下項目,我去了北京建外SOHO十五樓的“北京掌易通公司”,又聽到“50元一張卡,每天點擊21次,點擊三個月后收入300元”。公司市場總監告訴我:公司專門拿出600萬“給點擊廣告的會員”。我說明顯公司是賠本的買賣,那么600萬給完了,公司還拿出600萬再給嗎?今天(2009-5-2)下午又是一個朋友在QQ上給我留言:“牛年最賺錢的驚爆項目!每點擊一次賺1-5美金!!!”。我估計,過不了幾天又會有類似的“餡餅”從天山自動掉到“人類的嘴里”,故而提醒一下看客:有些錢,你是不該“要”的。
正文:
我們來看一下,八年前的一則新聞:“2001-8-24上午公安部經偵局對媒體宣布了‘廣東省廣州市東方神龍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互聯網,在各地進行非法傳銷‘神龍數碼廣告卡’一案。此案涉及全國30個省、區、市的20余萬人,共銷售‘神龍數碼廣告卡’87萬余張,涉案總金額2.34億元,抓獲犯罪嫌疑人100余人,繳獲‘神龍數碼廣告卡’6萬張,凍結、扣押贓款近2000萬元”。這就是當年轟動全國的“神龍卡點擊廣告給你錢”的驚天大案。游戲者購買“神龍數碼廣告卡”(每張金額380元)后,憑卡登錄神龍網站點擊廣告,每點擊一次可獲得0.3元回報(每天限33次,每張卡限期3個月),每10天支付一次,三個月可獲回報891元,扣除購卡費380元外,可獲利511元。據統計,該公司每天銷售1至兩萬張“神龍數碼廣告卡”,銷售額400至500萬元,最高時達到700萬元。
我們再來看一下“世界通”(香港世界通網絡國際科技有限公司)“點擊廣告給你錢的游戲玩法”:每張會員卡999元,使用期為五年。加入“世界通”必須最少一次購買5張卡,折合費用是4496元。五年內每天向各會員卡發送廣告30條,會員“每點擊一條廣告可得到獎勵0.1元”,并且點擊確認收看后,獎勵會馬上在用戶的賬號上顯示,也就是說每張卡每天可收入3元,按照這種算法,用戶每投資1元錢,五年后就可以得到六倍的回報。
我們再來看一下今天一家美國公司(http://www.mysteryclickers.com/index.php?ref=km678)同樣的“點擊廣告給你錢的游戲玩法”:5000美金起付,每點擊一次賺1-5美金,每天200多個廣告,每日300多美金左右穩定收入。
這些“餡餅”(我相信還會不斷地從天上掉下來)的玩法有兩個特點:第一,你首先要給公司交錢;第二,點擊量每天有一個“限制”。那么你的“錢”從哪里來的呢?真的是公司給“你”的嗎?不會的!“批著羊皮的狼”要吃羊,它都懂得“披上一張羊皮”去蒙羊。人,比狼高明多了,但是只要你不要過于貪婪、只要你有一雙智慧之眼,看清它們的這種“小把戲”是輕而易己的事。你只要問它:我不用先給你錢(購卡),是不是也可以點擊得到返錢(廣告費)?它肯定說不可以!不信,你試試。
我們以“世界通”為例來說明:一張卡999元,你一次購買5張合計4496元(扣除一點成本后)。每點擊一次廣告得0.1元,每天限定只能點擊30次,即每天最高收入3元。你就這樣每天按照“世界通”規定的數量點擊,5年后你的總收入是:3×5×365×5=27375元。扣除4496的成本,你還獲利22879元。即一張卡5年可以賺4500元,假如你一次性購買100張卡的話,5年后你就可以獲得45萬收入。投資回報率:450%。如果這個邏輯成立的話,“世界通”不要規定卡才有5年的有效期,它可以規定10年有效期,每次點擊不是0.1元而是1.0元。每天不是30次而是300次。那么是不是更具有“無比震撼的吸引力”呢?
“世界通”為什么不敢如此“做”,因為它敢“做”,它就“破產”了。這種游戲的原理就是“非法傳銷”世界經常玩的一種叫做“滾動的游戲”。它的原理很簡單:就是用“后面加入者的錢,返給前面加入者的錢”。如果后續加入的人接不上“火”,它的災難就出現了(錢不夠返)。投入999元,公司給你4500元,請問:公司的錢哪來的?如果公司在5年之內沒有資本的快速“增值”(合理合法的商業交易或資本運作),它就不可能拿錢給你。惟一的辦法,也是最為簡單的不費吹灰之力的辦法就是“拿后面加入者的錢,返給前面加入者的錢”。因為“后來者”源源不斷,所以公司不用擔心“接不上火”。為什么“神龍數碼廣告卡”的生意如此“紅火”?因為它是中國第一家“玩這種游戲的發明人”,人性的貪婪和對新鮮事物的好奇,自然使得其興旺。
8年后,這樣的游戲又“卷土重來”,它的核心就是“圈一把錢走人”。這種游戲不用發展人,而只需要招收代理商就可以了。代理商繳納代理費,公司又賺了一筆,點擊廣告更是大賺。倒霉的是后來購買卡的或者購買了許多卡的上當者。當然聰明的人,是在開始玩這個游戲的人,即最早購買卡的人,它們都會賺錢。三個月以后的人就難說了。因為公司覺得“圈的錢差不多了”就準備“收山”了。因為不“收山”,玩大了國家就要出面,那個時候“日子”就不好過了。
這種“游戲”我相信即使再過100年依然還會有人玩,有人購買卡,因為人性永恒的貪婪和懶惰不是消失。只要它存在,這個“游戲”就有存在的空間,畢竟它并不需要全世界的人都參與,一部分就足夠了。我更相信:有智慧的人是大多數,相信金錢一定來自于誠實的勞動和付出,最后他(她)有這個信念。這種“故事”就不會在他(她)身上發生。
我還是那句老話,方鈞煒說的話不一定全對,對的則聽;不對的,批評指正。在此給諸位讀者深深鞠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