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騙傳銷財損失 提醒市民多防范
發布: 2009-04-20 10:18:40 作者: 鳴仁 來源: 云南電視網

4月14號,陸良縣中樞鎮的王某到陸良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請求警方幫其追回被騙的7萬多元現金。
據王某介紹,平日他以種田為生,日子也還過得不錯。去年8月份的一天,一好友找到王某,邀約他與其到廣西省貴港市合伙做服裝生意,一同賺大錢。
王某:到那里后,我問你們的服裝店在哪里,他們一直不說,只是喊我睡,睡到12點,他們賣回菜來就吃飯,吃完飯后,馬上就事先通好電話,有人來洗腦,這個生意怎么做,一年能轉多少錢,投資少、風險小,一、二年內能賺到幾百萬元。然后,帶著你逛這里、看那里,一天至少有三個人來洗腦,把圖樣畫給你,哪個級別拿多少錢,怎樣拿法,哪個時候拿,然后投資進去。投資進去的錢,第一個月,按照規定的比例返還給你,給你認為還是真實的。
禁不住誘惑的王某隨后取錢7萬多元入了伙。可一個月后,王某意識到被騙,并向上線索要入伙錢,但上線已不知去向。王某不得已返回家鄉,請求公安機關幫其追回被騙的7萬多元現金,告誡周邊群眾不要上當受騙。
王某:希望廣大的市民不要上當受騙,不要參與傳銷,現在我7、8萬元拿來不回來,家庭變成一遍散沙,娃娃讀書,上有老下有小,抓達不開。
而據警方統計,目前有上百名陸良籍人員被騙至湖南、廣東、尤其是廣西的來賓、貴港、梧州等地進行非法傳銷。
陸良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 朱劍坤:警方提醒市民,對非法傳銷,要提高防范意識。對親朋好友要勸說到位,參加服裝、珠寶、海鮮等生意的,一定要在搞清生意真實性的情況下,才能付諸行動,把錢付出。一旦稍微不慎,誤入非法傳銷,在弄清情況下,要立即退出,并且及時到傳銷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