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報業網訊 昨天,江蘇省工商局公布了2008年查處的一些典型案例,包括入選全國十大傳銷案例的南京鎧鼎商貿有限公司傳銷案(晨報已作報道)。省工商局表示,違法必糾,商家應當守法經營。
賣醫藥器械賄賂37.7萬
當事人南京龍運公司在銷售心臟封堵器過程中,為爭取更多的銷售機會,與某醫院心內科主任事先約定,按心臟封堵器PDA每個2000元、ASD每個2000元、VSD每個3000元的標準,以“營養費”等方式給付人民幣共計377000元,該費用龍運公司通過提取現金的方式直接支付,未記入法定財務賬。當事人利用該手段向醫院銷售心臟封堵器158個(根),共計3230668元,非法所得為1483662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南京市工商局鼓樓分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責令當事人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并處10萬元罰款。
雅芳招大學生做直銷員
自2006年開始,雅芳(中國)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為完成銷售業績和直銷員發展數量的考核任務,招募徐州工程學院、徐州醫學院、徐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等學校的多名全日制在校大學生作為公司直銷員,從事直銷活動,破壞直銷市場的健康發展和直銷市場的管理秩序,擾亂教學管理秩序。2008年12月,徐州工商局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45000元的行政處罰。
口吃矯正咨詢中心吹牛
2006年10月以來,南京文華口吃矯正咨詢中心在互聯網上發布廣告,宣稱“南京文華口吃矯正康復中心是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口吃(結巴)矯正與咨詢康復機構”,“是全國唯一一家‘先矯正后付款,沒有效果不付款’專業口吃(結巴)矯正機構”、“是江蘇省最早也是唯一的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專業的口吃矯正和咨詢康復機構”、“治愈率在全國一直保持在最高水平”。當事人在廣告中將“咨詢中心”變為“康復中心”,將工商部門核準的“口吃矯正咨詢(不含須國家專項審批項目)”的經營范圍宣傳成“江蘇省最早也是唯一的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專業的口吃矯正和咨詢康復機構”;并在廣告宣傳中使用“治愈率在全國一直保持在最高水平”等禁止性用語進行宣傳。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工商機關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公開更正;并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