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打擊傳銷規范直銷法律知識宣傳(七)
發布: 2008-12-25 09:27:22 作者: 鳴仁 來源: 法制日報

哪些人員不得招募為直銷員?
答:我國《直銷管理條例》規定,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招募下列七種人員為直銷員:
(一)未滿18周歲的人員;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
(三)全日制在校學生;
(四)教師、醫務人員、公務員和現役軍人;
(五)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
(六)境外人員;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兼職的人員。
為什么不得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作為直銷員加入的條件?
答:通過收取入門費或以認購商品變相收取費用,發展人員是傳銷、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慣用的手段之一,因此,《直銷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直銷企業不得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作為成為直銷員的條件。
對直銷員業務培訓有哪些要求?
答:培訓對象為直銷企業擬招募的人員和直銷企業的直銷員;培訓的內容應當包括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直銷業務知識;培訓的主體只能是直銷企業。其他任何單位、組織或者個人均不得以任何名義組織培訓。
直銷培訓員進行直銷培訓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答:直銷培訓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獲得直銷企業頒發的直銷培訓員證;(二)直銷企業已將取得直銷培訓員證的人員名單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三)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在政府網站上公布了直銷培訓員名單;(四)直銷企業在本公司網站公布了直銷培訓員名單;(五)直銷培訓員進行直銷培訓時應當佩帶《直銷培訓員證》,并根據本直銷企業的安排從事培訓,自己不得私自組織培訓,也無權在其他直銷企業進行直銷培訓。
直銷培訓員名單可以通過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網站或者直銷培訓員所屬直銷企業網站查詢。
直銷員培訓的內容包括什么?
答:直銷員培訓內容以《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中的、直銷員道德規范、直銷風險提示以及營銷方面的知識為主。
直銷培訓中不得出現的情形有哪些?
答:直銷企業在組織直銷培訓活動中,不得出現下列情形:
(一)不得宣揚迷信邪說、色情、淫穢或者渲染暴力;
(二)不得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
(三)不得對企業產品進行夸大、虛假宣傳,貶低同類其它產品,不得強迫參加培訓的人員購買產品;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宣揚直銷員以往的收入情況,宣揚大多數參與者將獲得成功;
(五)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它活動。
不得在哪些地區和場所開展直銷員培訓?
答:直銷企業組織直銷員培訓,不得在以下地區和場所進行:
(一)政府辦公場所;(二)軍隊住所;(三)學校;(四)醫院;(五)居民社區;(六)私人住宅。
直銷員培訓和考試是否可以收取費用?
答:直銷企業進行直銷員培訓和考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正規的直銷員、直銷培訓員有證書嗎?
答:直銷企業將分別向符合《直銷管理條例》規定并經培訓、考試合格的直銷員頒發《直銷員證》,向直銷培訓員頒發《直銷培訓員證》。
《直銷員證》、《直銷培訓員證》是直銷企業根據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式樣統一制作的,證書上附有本人的照片、簽名,有該直銷企業的公章和證件編號。直銷員在進行直銷活動時應當佩戴《直銷員證》,直銷培訓員在進行直銷培訓時應佩戴《直銷培訓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