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魔窟”非有不可嗎?
發布: 2008-12-08 09:53:15 作者: 劉洪波 來源: 瀟湘晨報

經常看到“身陷魔窟”的報道,想逃出來的人非死即傷。《新快報》12月7日報道,湖南龍山縣男子李某柱到廣東茂名見女網友楊某蓉(為何要某來某去,殊為不解),上當身陷傳銷魔窟,李想挾持楊逃離,被一伙男子打傷扔在公園后身亡。警方已抓獲三名嫌犯,另兩名嫌犯正在追捕中。
讀報經驗,社會上最常見的魔窟,一是傳銷,二是強迫婦女賣淫。逃出魔窟的辦法,似乎相似,以跳樓居多。逃出魔窟,要付出被跳樓或者被打死的代價,讓人贊賞守身不從或者拒絕洗腦的意志,也讓人看到“魔窟”真是名副其實,可貴的方面,可恨的方面,一目了然。然而,腿斷命喪總是太令人遺憾。
這幾年,青年女子跳樓逃魔窟的事情,報道的少了。艾滋病日,廣州的“小姐”宣了誓,要“每次都用安全套”。這對社會的疫病防治有益,也是保護“小姐”的安全。我看到這些事情,覺得不無道理,但畢竟又很奇怪。例如不會有哪個地方從健康考慮,組織黑作坊主宣誓“不用地溝油”。青年女子跳樓逃魔窟的事少了,是因為強迫賣淫的魔窟少了,是因為賣淫已經不需要強迫了,還是因為魔窟的防備更嚴了?
與“小姐”行業有關的一切,似乎都處在“眼不見為凈”的狀態。人人知其有,行業是存在的;人人不可承認這個行業有,因而對這個行業的了解是不存在的,對這個行業內部的運行、行業內生存者的感受更是不明了的。灰色的行業,黑色的內幕,為什么跳樓逃出強迫賣淫魔窟的事情少了,誰知道呢。
傳銷魔窟的跳樓報道多了起來。傳銷到底是一個怎樣的行業,我也說不清楚。我所知的,大多是人們對傳銷的揭露:洗腦,發展下線,著了道以后不惜欺騙親友,還說這是在給人送發財機會等等。離開傳銷隊伍,需要跳樓走險,更可見其非正常經營商。與強迫賣淫的魔窟有區別的,強迫賣淫不需要集結大量人員,而傳銷隊伍在任一地方落腳,都會集中大量人員,開展洗腦活動也需要高聲呼喝,很難做到不為人知。
我承認,打擊“小姐”所從事的行業,是有難度的。若是自愿從業,交易也容易私密化;哪怕是強迫從業,往往處在隱秘狀態,跳樓之前,很難被發覺。但打擊傳銷,為什么也會困難重重,我就不太明白了。難道傳銷非得要弄出人命來才能得以查處,非得變成魔窟讓人陷進去不可嗎?社會管理確實處在相當奇怪的狀態。不只是“逃出魔窟”這一端,例如滿街可見的“辦證”和“發票”生意,會有人管嗎?這些生意大概不會弄出跳樓喪命的事情來的,大家都看到了,大家都不以為怪了,由誰來管恐怕都不明確吧。
管得少的政府是好政府,這有助于社會發揮活力。不過,傳銷算社會活力還是對人身自由的侵犯,“辦證”“發票”生意算社會活力還是管理的混亂呢?沙霸菜霸等等算社會活力還是社會毒瘤?“小姐”行業,強迫從業必得打擊,自愿入行到底要嚴查還是控制性開放?社會管理需要看到并正視各種問題,但現在似乎在發現并防備主張權利的人上面用力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