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打擊非法傳銷
發布: 2008-12-01 10:01:46 作者: 謝奕 來源: 江蘇法制報

打擊與防范非法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大并且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針對當前傳銷犯罪活動出現的新動向,筆者認為應做好如下幾方面工作,積極應對本著“嚴懲傳銷頭目,摧毀傳銷網絡,挽救失足人員,教育廣大群眾”的原則,對頑固不化的組織者和骨干分子,予以嚴厲打擊;對一般參與者,特別是上當受騙的群眾,重在批評教育、疏導勸解;對滯留在他鄉的傳銷者,做好遣返安置工作,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致富觀。
公安部門要加強與工商部門互通信息,必要時以聯合執法的形式打擊查處傳銷活動。公安機關也應與銀行部門保持聯系,對銀行卡的不正常開戶和使用情況進行梳理,以便盡早發現非法傳銷活動并進行查處。另外要加強與學校的聯系,適時地進行傳銷防范講座。同時,要加強與當地居民委員會的聯系,教育群眾自覺抵制給非法傳銷者出租民房,見到傳銷團伙及時舉報,讓傳銷者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無處藏身。
定期到社區、學校宣傳《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幫助群眾掌握識別傳銷的基本知識,在判斷其是否為傳銷組織時,既要看其是否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有否營業執照,有否正規的辦公場所,更重要的是看其行為是否屬于傳銷和變相傳銷,其營銷制度、獎勵制度是否合法,要明確現實社會中不存在“零風險、高回報”的投資。在情況不清的時候,絕不要盲從,不要輕易參加。如果自己判斷不清時,要向當地工商、公安等部門咨詢。發現傳銷和變相傳銷時,應當及時向當地工商、公安機關舉報。在發現自己被騙參與傳銷活動后,要注意收集、保存匯款憑證、交費收據、介紹人及更高級上線人員的姓名、電話、互聯網賬號密碼等相關證據線索,及時提供給執法機關,以便于及時、準確地打擊違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權益。
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等輿論宣傳工具,大力宣傳國家法律法規和查獲的非法傳銷典型案件,深入分析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的變化和新特點,公布傳銷和變相傳銷的名單,揭露非法傳銷的詐騙、欺詐本質。一旦發現有人以招工、做生意等名義,要求交錢加入或發展人員加入,發展后可以提成,許以高收入、高收益、高額回報等情況時,一定要引起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