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打擊傳銷規范直銷法律知識宣傳(一)
發布: 2008-12-07 00:47:41 作者: admin 來源: 法制日報

什么是傳銷?
答: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傳銷具有以下兩個基本要件:
(1)組織要件:即發展人員,組成網絡。傳銷組織者承諾,只要參加者交錢加入后,再發展他人加入,就可獲得高額的“回報”或“報酬”。這就是俗稱的“發展下線”。下線還可以再發展下線,以此組成上下線的人際網絡,形成傳銷的“人員鏈”。
(2)計酬要件:包括兩種形式。一種是以參加者本人直接發展的下線人數和間接發展的下線人數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即以直接和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計提報酬,形成傳銷的“金錢鏈”;另一種是以參加者本人直接發展和間接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即銷售額)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形成傳銷的“金錢鏈”。
如果有人給你介紹的“工作”、“生意”或者“投資”,前提條件是你得交錢,并且要你發展親戚朋友參加,并許諾你可從中提取報酬,就要引起你的警惕了。
傳銷的危害性是什么?
答:(1)傳銷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傳銷違法活動不僅違反國家禁止傳銷的法律規定,伴隨傳銷發生的偷稅漏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走私販私、非法集資、集資詐騙、非法買賣外匯、虛假宣傳、侵害消費者權益等大量行為,還違反了稅收、消費者權益保護、市場行為管理、金融、外匯管理等方面的多個法律、法規的規定,給市場經濟秩序造成破壞。
(2)傳銷破壞社會道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傳銷組織通過灌輸、“洗腦”,教唆參與者以“善良的謊言”將親朋好友誘騙參與傳銷。導致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的信任度嚴重下降,極大地破壞了社會主義社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誠信基石,與建設和諧社會的目標背道而馳。如傳銷組織對參加者所上的第一課往往就是教你如何用所謂“善意的謊言”去騙人,而且是騙身邊的人。經過傳銷組織的“洗腦”,傳銷參與者誠信缺失,道德失衡,不惜將同學、同宗、同事、同鄉,朋友、戰友、室友,甚至父母、兄弟、姐妹、親戚都騙入傳銷的“泥潭”。
(3)傳銷引發刑事犯罪,危害社會穩定。
傳銷使絕大多數參加者血本無歸,一些傳銷人員因此流落他鄉,生活悲慘。部分人員參與盜竊、械斗、賣淫、聚眾鬧事,甚至引發搶劫、殺人等刑事案件,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侵害。
例如:劉某、張某因傳銷組織強行將其錢財搜走,于是決定搶錢作路費回家。劉、張二人對女房東實施搶劫,為阻止女房東的呼喊,用棉被將其捂死。劉某最終被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4)傳銷使參與者個人、家庭受到嚴重傷害。
每個傳銷參與者都有相同的經歷:被親戚朋友以介紹工作為名騙至外地,通過“洗腦”,被致富神話打動,四處籌集資金加入傳銷網絡。陷入傳銷泥潭后為賺錢再欺騙親朋好友加入,如此惡性循環。由于傳銷獲利與否及獲利多少取決于發展下線人數的多少,一旦再沒有新成員加入,處于底層的傳銷人員必將血本無歸。傳銷結果往往是夫妻反目、父子相向、孩子輟學,甚至家破人亡。有的傳銷人員經過“洗腦”,受傳銷組織精神控制而變得精神恍惚,不能正常的工作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