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則(中國市場學會常務理事、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流通產業研究室主任)
中國正處于建立市場體系、壯大流通產業的重要時期,探索直銷業的發展是其中應有的組成部分。
市場體系和流通產業是實踐科學發展觀,走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道路的天然基礎。中國正在從排斥市場的體制走向依靠市場的體制,市場體系缺失、流通產業落后的問題十分突出,已將壯大現代流通業推向各項經濟工作的最前沿,所以,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發展現代流通產業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鑒于上述背景,發展直銷業已成為中國流通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現代流通業,同其他營銷方式相比,直銷具有某些明顯的優勢。主要表現是,商品直銷更能夠適應現代生產和生活方式的多樣化、彈性化、個性化、人性化;更有利于工商企業實現投資、成本、庫存、服務和風險等等的分散化;更有利于合理縮短、簡化和優化產供銷流程,提高從生產到消費各個環節的流通效率,加快周轉速度,降低流通成本;就業門檻低,有利于擴大就業。直銷員與消費者(顧客)的雙重身份以及面對面、人對人的服務、推介方式,拆除了“工作與休閑”、“上班與下班”的界限,導致了從業時間的彈性化和靈活性。
更重要的是,對相關知識和技能的要求相對較低,容易掌握,可吸納的就業人群范圍廣泛,有利于促進彈性就業、兼職就業、非正規就業和下崗職工再就業,有利于為弱勢群體,如中低收入者、中低文化水平者和中低技能者提供就業機會,從而減輕社會壓力、促進社會穩定;等等。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直銷對社會誠信和法制權威有著極高的要求。盡管直銷有種種優點,但也不能忽視,在發展正當直銷的同時,各種非法的傳銷活動也在擾亂著市場次序,敗壞著正當直銷的形象。對于直銷和非法傳銷,理論上的標準和界定比較容易,而在具體實踐中或操作層面上進行認定、判定和甄別則可能比較困難,比較麻煩。中國不但需要為直銷立法,建立規范化運作的直銷市場體系,同時也需要依法建立專門的、高效的管理機構和司法機構。
重新構筑相互信任,明顯提高做人、做事的忠誠度,是中外直銷業尋求發展的共同基礎。目前,中國整體的誠信環境極為惡劣,商業欺詐花樣翻新、屢禁不止,查處成本極高而欺詐成本極低,種種原因事實上都在“鼓勵”、“獎賞”和誘發商業欺詐。這種現象在直銷市場的表現尤為突出。由于直銷市場的復雜性,各種商業詐騙活動層出不窮,并且由于其隱蔽性和多樣性,使得直銷領域的欺詐活動更加難以識別和治理。可以預計,直銷立法難,直銷立法后的執法更難,我們對此必須有多方面的充分準備。
不過,我們不能因噎廢食,而是要構建直銷行業的社會誠信和法制權威。對于直銷企業,要有符合規定的注冊資本,有自設企業并能夠提供優質產品;提高準入門檻,建立“儲備金”制度;要強化上一級對下一級直銷網絡從業人員所承擔的各項法律責任和義務;要成立有利于規范直銷行為的行業協會組織,以發揮直銷協會在監督、自律、服務、溝通、協調等方面的職能。而在對外開放的問題上,則應當一碗水端平,對外資進入直銷業不可實行“超國民待遇”。否則,將誘發更加復雜的不正當競爭和市場秩序的極度混亂。
直銷立法要與其它法律相協調,要公開、公正、公平,不可草率出臺,更不可成為少數利益集團的代言人。為此,要實行公示和聽證,廣泛吸收各個方面的意見。要將出臺前的立法過程變成各界討論問題、澄清疑慮、消除分歧、形成共識、化解阻力的過程。
直銷公司要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要切實把消費者權益放在至高無上的地位,絕不給商業欺詐行為以任何藏身之地。在此基礎上,消除疑慮,澄清誤解,努力提高商品直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