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憲法第一案 安利等企業劍指行政壟斷
發布: 2008-11-20 23:26:00 作者: admin 來源: 一大把網站

2005年起,國家質檢總局大力推廣電子監管網,反對聲不斷,但并未奏效。而在去年12月,該局又發布了《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治理的非凡規定〉實施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的通知》,要求從2008年7月1日起,食品、家用電器等九大類69種產品要加貼電子監管碼才能生產和銷售。
2008年8月1日,質檢總局被訴違反《反壟斷法》。原告是北京4家防偽企業,他們認為該局推廣中信國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經營的電子監管網經營業務,使后者在經營同類業務的企業中形成獨家壟斷的地位,嚴重損害了防偽行業企業參與市場公平競爭的權利。請求法院確認國家質檢總局推廣電子監管網經營業務、強制要求企業對產品賦碼交費加入電子監管網的行政行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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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背后的利益博弈
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從2005年誕生一開始,就埋下了紛爭的種子。一方面,其他防偽企業認為被搶了生意;另一方面,被強制要求入網的行業認為這樣做增加了社會成本;且電子監管網與質檢總局的利益關系也引來種種猜測。
質檢總局被訴行政壟斷
●電子監管網收入可觀
據悉,電子監管網成立后,質檢總局就要求,生產企業對所生產的產品要賦碼交費加入電子監管網,由該網站向消費者提供查詢服務并收費。去年12月,質檢總局又發出通知,要求家用電器、人造板、農資、食品、化妝品等9類69種重點產品生產企業必須加入電子監管網,在產品包裝上使用統一標識的電子監管碼后,方可出廠銷售。
截至2008年6月30日24時,入網企業已達58465家,按照電子監管網入網收費標準每家企業600元/年計算,這項收入就十分可觀。
●防偽企業抵觸
電子監管網成立后,中信國檢以外的其他防偽企業陷于越來越不利的地位,許多防偽企業客戶流失,收入下滑,中小型防偽企業則瀕臨倒閉或已倒閉。2005年,20多家防偽企業聯名向中國防偽行業協會反映這情況,并上報質檢總局。
東方惠科防偽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技術總監蔣皓對記者說:“在推行電子監管網之前,我們公司有很多客戶,每年遞增超過100%,但現在是每年遞減30%-50%,很多客戶還猶豫不決,擔心質檢總局強制他們加入電子監管網!
●食品行業抵制
電子監管網也遭到了食品行業的抵制。他們認為,電子監管碼加重了企業的包裝負擔,并且對提高食品質量安全沒有實質意義。
今年2-3月,國內幾家大型啤酒企業和30多家大型食品企業強烈反對電子監管網,安利、百事、聯合利華、雙匯等19家知名食品企業聯名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對推廣“電子監管碼”表示嚴重質疑。娃哈哈董事長宗慶后在“兩會”期間指出,該法規若在預包裝食品中實施,將會耗費大量社會資源,極大增加社會成本,另外,推行的必要性和技術的可行性也值得重新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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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行政權力劃定經濟“邊界”
行政壟斷之禍遠甚于一般經濟性壟斷。因行政壟斷是濫用行政權力干預經濟的行為,往往與經濟利益緊密相連,大多糾結著行政腐敗的詬病。若質檢總局被訴一案有明確的判罰,那么就會給行政權力確定經濟領域的“邊界”。
國際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反壟斷法像中國這樣,有這么專門的一章反行政壟斷。在中國,行政壟斷不僅模糊了政府與市場的邊界,而且削弱了政府公共服務的職能,使政府部門成為參與市場競爭的一方,就像浙江環保局和國家質檢總局一樣,發文壟斷自己管轄領域中的利益,繁殖“近親企業”,謀取部門利益。這是典型的濫用行政權力排斥限制企業的貿易自由,設定不公平的市場進入的門檻,達到排斥企業的自由競爭,“權力越界”的壟斷行為可以說在現實中十分普遍。
隨著《反壟斷法》的實施,這些“行政壟斷”的問題會次第的浮出水面。和公民個體零散的微薄力量不同,那些受到行政壟斷排斥的基本是具有相當實力的企業,而且一般是異地企業,因此他們對于提起反壟斷的法律訴訟并不猶豫,因為一旦訴訟成功,將是一個行業的勝利,這里面有具體的企業利益在驅動,不排除外地企業組成訴訟聯盟進行集體訴訟。北京四家防偽企業起訴國家質檢總局的信息已經顯示出這種力量的不可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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